11月1日凌晨,一年一度的“双十一”促销活动正式开卖。“定金人”纷纷变成“尾款人”,而在尾款付清之后,快递包裹就会像潮水一般出发上路,涌向千家万户。
盛大的打折促销和网络购物活动给消费者带来实惠和欢乐,但一扇危险之门也随之悄然敞开——快递包裹上一张张快递面单已经成为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诱发诈骗行为的关键环节。
日前浙江宁波警方就侦破了一个非法获取、倒卖快递面单信息的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通过临时应聘的方式进入快递公司,在整理快递包裹时偷拍快递面单照片,以8毛一张的价格贩卖牟利。
看似无足轻重的快递面单为何能卖钱?因为它上面承载着消费者重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码、家庭或工作地址等。通过手机号码还可以找到消费者的微信、支付宝等账号,进而分析其消费习惯和经济能力等。这些信息本身就具有市场价值,是不少商家都希望拿到手里的“香饽饽”。
更可怕的是,一旦诈骗分子拿到这些消费者个人信息,“潘多拉魔盒”就有可能随之打开,由此诱发的各种电信诈骗、网络诈骗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事实上,临近年底促销旺季,就有一种“时髦”的诈骗套路多发高发。诈骗分子冒充电商客服或快递员,通过“发送退货链接,骗取银行账号信息”“快递遗失,商家理赔”“商品有问题,联系退款”等手法,最终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据报道,由于诈骗分子掌握了消费者全面的个人信息,因此不少消费者都很容易中招上当,使诈骗分子屡屡得手。
“双十一”前后是电商交易的旺季,也是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传输、使用的高峰期。在此期间,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尤其必要。从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到防范诈骗、打击诈骗行为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既需要多部门协同形成合力,也需要电商平台、电商、快递企业和消费者个人积极参与,还要加大覆盖全程的监管力度。
也是在11月1日,我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一把法律“安全锁”。其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规则,明确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处理个人信息的规范和保护个人信息的义务。还明确规定,受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住址、生物识别信息以及行踪轨迹等。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惩处力度也相当严厉,比如买卖个人信息,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全面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尽快扭转个人信息当前所处的不利局面让人期待。就市场消费领域而言,除了司法和执法部门履行职责之外,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涉及的诸多市场主体也应该切实负起责任。电商平台和电商直接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如何防止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如何防止大数据杀熟,如何保护信息安全,确保其不被泄露、不被滥用等等都备受热议,亟待规范。
在派发快递包裹的过程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几乎处于“裸奔”状态,给一些窃取、贩卖信息的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压实快递企业责任的过程中,除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杜绝企业内部人员“监守自盗”之外,还应该考虑升级信息安全技术。比如说,可否考虑在快递企业中进一步推广普及隐私面单,对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技术加密,使其不显示在快递面单上。快递员只能通过APP联系收件人,无须人工识别手机号码。此外,消费者个人也应该提高防范意识,不要把快递面单随意乱扔。把每张快递面单都进行粉碎或者销毁,这是消费者保护自己个人信息的有效手段。
总之,在购物狂欢的同时锁好个人信息的“安全锁”,既可以从源头上防堵个人信息泄露的漏洞,也可以对各种电信诈骗、网络诈骗防患于未然,避免掉落诈骗陷阱等“乐极生悲”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