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利物业状告玉湖投资,案由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乐居财经 赵微11月20日,深圳市保利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该案案号(2021)粤0305民初17439号,上诉人/原告为深圳市保利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深圳市玉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9日 15:47开庭审理。
  据乐居财经查阅,深圳市玉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黄洁明,注册资本为2亿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等,由深圳市玉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5%,深圳市玉湖置业有限公司持股22.55%,黄洁明持股2.45%。该公司共涉及司法案件1起。
  深圳市保利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2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曹元平,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物业管理、维修等,由富佳社区服务有限公司全资持有。有重庆金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3家对外投资。
  深圳市保利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涉及司法案件1662起,有被执行人记录2条,被执行总金额97.43万元;有裁判文书记录1413条,案件总金额为5922.58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5.50%,涉案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