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目标任务调整情况公示

萍乡市“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

目标任务调整情况公示

根据省学教办《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评议评价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学组办发〔2021〕28号)的文件要求,市学教办实践活动组督促市本级重点民生项目牵头单位,对各自负责的项目清单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梳理,共收集到需要调整目标任务的项目15项,其中9项是跨年度项目,按要求明确了今年的年度目标任务。另外6项原目标任务描述较为宏观,按要求对原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目标任务调整有关情况已报市学教办审核,并报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批准,现公示如下:

1.文化惠民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

原目标任务:一是建设萍乡市文化活动中心,总用地面积27287.40㎡,项目包含工人文化宫、市文化馆、老年活动中心及配套管理用房等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并同步完成其他附属工程建设。二是打造一支红色轻骑兵,依托萍乡特色非遗项目,开展以建党100周年为主题的文艺汇演、送戏下乡等惠民活动,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演出”的浓厚氛围。

调整后目标任务:一是建设萍乡市文化活动中心,总用地面积27287.40㎡,项目包含工人文化宫、市文化馆、老年活动中心及配套管理用房等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并同步完成其他附属工程建设。计划在2021年A座塔、B座塔楼、裙楼主体结构全部完成。二是打造一支红色轻骑兵,依托萍乡特色非遗项目,开展以建党100周年为主题的文艺汇演、送戏下乡等惠民活动,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演出”的浓厚氛围。

2.方便群众公交出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原目标任务:提升公共服务质效,优化公交线路布局,高质量推进城东、城南、城北等公交客运站场建设。

调整后目标任务:城东、城北公交客运站202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南公交客运站完成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

3.疫病防控能力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原目标任务:一是建设萍乡市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和防控基地。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购置96通道荧光定量PCR、64排CT、96通道核酸提取仪以及工作电脑等医疗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日检测1万份检测能力的新冠核酸城市检测及提高防控能力基地。二是实施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按参保人数的80%实施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疫苗接种资金由医保统筹基金负担,财政按照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统筹基金给予补助。三是实施萍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对检验楼、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等进行改造,改建P2实验室1间,新建P2实验室1间。购置先进仪器设备,加强信息化建设。

调整后目标任务:一是建设萍乡市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和防控基地,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156万元。拟购置96通道荧光定量PCR、64排CT、核磁共振成像系统、96通道核酸提取仪以及工作电脑等医疗设备,2021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达到日检测3万份核酸检测能力。二是实施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全面完成省里下达新冠疫苗免费接种任务。三是实施萍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2021年完成项目立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4.能源供给能力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原目标任务:完善能源供给,加速配套天然气管网、成品油管道建设,推进建设南岭220千伏,潜溪、井冲、凤凰110千伏等输变电工程。

调整后目标任务:完善能源供给,2021年底前,上栗天然气支线项目完成全线管道铺设工作;樟树-萍乡成品油管道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及评审等前期工作;南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招标工作并开工建设;潜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井冲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投运;凤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其中,变电工程竣工,线路工程完成23基杆塔工程组立。

5.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原目标任务:一是推进萍乡市中医院新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2473.06㎡(约48.71亩),设置586张床位,项目总建筑面积30975.08㎡,主要包括新建门诊医技楼、培训楼共2栋建筑以及配套设施。二是建设萍乡市应急医疗救治大楼,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2488.6㎡,总建筑面积78900㎡,整体设计22层,地上17层,地下5层。项目建成后将收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大型灾难创伤、感染性疾病的患者,达到“平战结合”和“平战转换”,年经济效益10000万元以上。

调整后目标任务:一是开展萍乡市中医院新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2473.06㎡(约48.71亩),设置586张床位,项目总建筑面积30975.08㎡,总投资为20000万元。2021年度完成医技楼、培训楼的主体工程建设,开始进行内部装修。二是建设萍乡市应急救治大楼。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2488.6㎡(合18.73亩),总建筑面积80990㎡,整体设计22层,地上17层,地下5层,设计床位510张,2021年度计划完成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6.新城区教育设施配套工程。(牵头单位: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原目标任务:加快教育配套,助推新城发展,加快建设翠湖学校,总建筑面积18.2144万平方米,建设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调整后目标任务:加快教育配套,助推新城发展,加快建设翠湖学校,总建筑面积18.2144万平方米,建设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计划完成初中部竣工,确保2021年9月1日初中部交付使用并准时开学。

7.体育设施提升工程。(牵头单位: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原目标任务:建设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萍乡市应急医疗救治设施等。

调整后目标任务:建设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完成招标工作和施工图设计,建成临时用电箱式变压器;临设区域场地平整,完成临设硬化。接入临时用水、用电。完成合同备案签署。

8.采煤沉陷区居民避险安置工程。(牵头单位: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原目标任务:建设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住房及基础设施,安置沉陷区居民1500余户。(其中:安源区230户、湘东区264户、芦溪县640户、上栗县135户、莲花县132户、经开区176户)

调整后目标任务:

安源区:目标任务230户,2021年已全部完成。

湘东区:目标任务264户,2021年完成160户住户的搬迁安置工作。

芦溪县:目标任务640户,2021年计划安置居民116户。

上栗县:目标任务135户,2021年计划安置居民20户,完成小区一期的污水雨水管网铺设、部分道路面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小区二期建设的征地工作。

莲花县:目标任务132户,2021年底前完成第一期征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第二期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经开区:目标任务176户,2021年完成台洲、贺家冲小区、全塘小区招标等前期工作,并计划完成三个小区的土方开挖及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等工程。

9.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原目标任务:2021年-2023年全市建成智能安防小区608个。

调整后目标任务:2021年完成122个小区智能安防建设。

10.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原目标任务:聚焦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进程,着力做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提质改造,切实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调整后目标任务:2021年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内容为:一是芦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1年底前,完成县城区供水管网延伸工程银河镇、宣风镇、源南乡供水主干管铺设,完成投资3500万元。二是莲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1年底前,完成河江供水区泣马坳水厂工程并试运行,完成投资7500万元。三是湘东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1年底前,完成湘东区城区供水管网延伸下埠至排上段供水干管铺设工程,完成投资1437万元。四是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1年底前,完成万龙山水厂集中供水工程并试运行,完成投资约7000万元。

11.废弃矿山修复工程。(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目标任务:全面启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地方政府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对全市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确保在2024年年底全部完成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任务。

调整后目标任务:全面启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地方政府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2021年计划对全市99个废弃矿山图斑进行生态修复。

12.维护群众利益,化解林地承包经营纠纷。(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原目标任务:做好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切实保护林农林企的合法权益。

调整后目标任务:积极主动、长期坚持做好林地承包经营调处工作,集中力量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莲花县琴亭镇林场与幸福村2组之间牵涉广、时间长、影响大的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并建立“以防为主,防调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我市林农林企的合法权益。

13.实施“白改黑”延伸工程。(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原目标任务:主城区实施白改黑延伸工程,经开区负责对永陂桥北巷、金山角商贸城、货场安置小区、常青小区、螺头坳及永陂桥小区等6处实施白改黑。安源区负责对平安房地产小区、燃气公司小区、西星阁小区、环卫小区、技校小区、吉星街支巷和上杨家冲等7处实施白改黑。

调整后目标任务:主城区实施白改黑延伸工程,经开区负责对常青小区、永陂小区、福安公寓小区等3处实施白改黑。安源区负责对吉星街支巷实施白改黑。

14.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目标任务:持续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续建洪山、白源市场,标准化提升改造光丰市场。加强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小区的规范整治。

调整后目标任务:持续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续建洪山市场,做好续建白源市场基础性工作,标准化提升改造光丰市场。加强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小区的规范整治。

15.垃圾减量分类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原目标任务: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调整后目标任务:到2021年底,通过强化源头减量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城镇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中心城区(安源区、经开区、湘东区)建成区生活垃圾投放点四分类桶全覆盖,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开展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收集亭改造升级,启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探索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方法路径。

来源: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