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金融课堂】【红河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及金融产品】建行红河州分行开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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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人民银行在全州组织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同步提升,助力广大市场主体持续恢复、稳步发展。现将红河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及金融产品编列如下。

一、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1.信用贷款支持政策

对有经营性贷款需求但缺少抵押担保的小微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实质性判断原则,减少对抵押担保物的依赖,合理降低申贷门槛,提供更多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

2.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有经营性贷款到期的小微企业存在还本付息困难的,可申请延期还本付息。

3.首贷培育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有潜力、有市场、有前景但尚未获得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提供“一户一策”服务,满足企业信贷、支付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4.降低融资成本

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化LPR改革,提升贷款差异化定价能力,根据小微市场主体资质、经营状况及贷款方式、期限等因素,合理调整贷款利率水平,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5.融资对接政策

依托线上线下渠道,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促进引起融资供求信息有效对接,提高市场主体融资效率。

6.融资配套政策

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作用,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续贷中心、首贷中心、确权中心等平台,提高融资便利性。

7.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政策

通过放宽对部分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使用限制、取消对外商直接投资业务相关专户管理要求、支持单证电子化审核等,合理降低跨境人民币结算限制要求,提高跨境结算便利化水平。

8.金融支持政策

人民银行、银保监、财税部门将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激励考核、财税奖补等政策措施,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二、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

1.信用贷款支持政策

对有经营性贷款需求但缺少抵押担保的个体工商户,鼓励银行业机构根据风险实质性判断原则,减少对抵押担保物的依赖,合理降低申贷门槛,提供更多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

2.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有经营性贷款到期的个体工商户有还本付息困难的,可申请延期还本付息。

3.首贷培育政策

对有潜力、有市场、有前景但尚未获得银行贷款的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一户一档一策”原则,逐户建立对接台账和培育档案,从行业政策、信贷政策、担保政策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综合培育方案。

4.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对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农村青年等创办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可按照《2021年度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咨询及经办程序指南》要求,向有关部门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5.第三方担保政策

有效抵押品不足,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个体工商户,可向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银行机构申请“担保类”贷款,具体事宜由个体工商户与担保机构、银行协商确定。

6.便捷服务政策

根据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特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精简办贷,加强线上服务,优化审批程序,提高融资便捷度。

7.优惠税收政策

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8.金融支持政策

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将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激励考核、财税奖补等政策措施,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

建行红河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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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建行红河分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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