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被丈夫婆婆打至瘫痪警方却不予处罚 丈夫:伤情图她是P的

杨某红和丈夫赵某华的婚姻陷入无休无止的争论,他们成了“仇人”,还因此成了“网络红人”。杨某红多次通过网络和媒体讲述,她被丈夫和婆婆暴打至瘫痪,报警后,警方不予行政处罚一事,曾引发网络热议。

杨某红在网上发声说,因为生女儿,她被丈夫和婆婆打至一级伤残,瘫痪在床。报警后,当地公安曾对此案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赵某华则称,妻子在网上和向媒体记者披露的一些病情报告、伤残证明均“有问题”,杨某红还通过委托他人编造事实、P伤痕图片等方式,散布谣言。

2020年9月,潍坊市人民政府曾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为当地公安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违法。2021年6月,一审法院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判令撤销潍坊奎文分局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奎文分局应重新作出处理,撤销潍坊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11月1日,二审法院潍坊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杨某红和赵某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地公安已开始重新启动调查程序。杨某红称,11月18日,已有法医前往她家做伤情鉴定,目前正在等待法医鉴定结果。据接近警方的知情人士透露,杨某红是否瘫痪“存疑”。

【妻子说法】

被丈夫婆婆暴打后双下肢瘫痪

杨某红1989年出生,与丈夫赵某华通过朋友介绍认识,2015年8月,两人结婚。杨某红称,她怀孕后期,丈夫经常晚上两三点才回家。2017年8月,她诞下一女。

“我女儿出生后,家暴就开始了。”杨某红称,婆家重男轻女。女儿出生后,她与丈夫、婆婆赵某云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丈夫还经常夜不归宿。

杨某红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生产后,她的母亲曾来到她和丈夫的婚房帮忙照顾孩子,之后丈夫和她分居。2020年春节,母亲回到老家过年。3月14日,丈夫和婆婆前来与她同住。当天晚上10点左右,他们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我被丈夫婆婆家暴毒打。”杨某红称,自己被打后又被公公“拘禁”,因此伤情未能得到及时救治,最终导致双下肢瘫痪。

杨某红出具拨打120的证明材料

杨某红称,被打后的一段时间,她联系上母亲,母亲从老家赶回。2020年3月20日,她在认为自己安全的情况下,选择了报警。被打后,她曾多次前往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中医院和潍坊市立医院治疗。

奎文分局2020年6月15日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书载明,2020年3月14日22时30分许,杨某红因家庭琐事与赵某云发生争吵,随后抱着两岁半的女儿开门,想从家中离开。她打开防盗门准备走出客厅时,丈夫和婆婆对其进行阻拦。丈夫用手拽着她的胳膊向房间内拽,婆婆掰开她的手,从其怀里将孩子夺到自己手中。杨某红一手拉着门框,身体向外挣脱。双方撕扯后,在楼道内争吵时,被邻居劝回家。

杨某红提供的警方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决定书还显示,“4月16日,杨某红向我单位提出做法医鉴定的要求。办案民警于当日带领杨某红到奎文公安局法医门诊处进行伤情鉴定,我局指派的法医人员对杨某红的伤情没能作出等级评定。”

杨某红认为,2020年为她做伤情鉴定的法医渎职。“他没有检查我身上的伤情,连鉴定室的门也没让我进,就让我回来了。”杨某红表示,她于2020年8月做的鉴定系伤残鉴定,她希望公安也能做司法鉴定,以证明她被打至瘫痪一事。

2020年9月,潍坊市人民政府曾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为当地公安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下达后,公安还是没有对我的案子进行处理,我又通过行政诉讼将婆婆诉至法院。”杨某红说。

【法院判决】

撤销公安分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材料显示,2020年3月20日,杨某红报警称,她在3月14日被丈夫和婆婆殴打。奎文分局广文派出所受理后,案件办理过程中,杨某红向奎文分局提交有关病历和诊断报告单,申请伤情法医鉴定。2020年4月16日,广文派出所民警出具鉴定委托书,并代理杨某红到法医门诊处进行鉴定,但法医没有作出伤情鉴定结论。2020年6月15日,奎文分局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赵某云不予行政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赵某云作为案件第三人,在庭审时称:2020年3月14日,双方争夺过孩子,但未发生殴打。杨某红在去潍坊人民医院时,诬陷婆婆打儿媳;3月18日至3月26日,赵某华陪同杨某红前往医院治疗,检查的科室未提出杨某红有伤情需要住院治疗。3月20日,杨某红谎称肚子疼,需要住院治疗,出院后委托他人编造事实,散布谣言,捏造伤情,说自己因受家暴致残。赵某云认为,杨某红的目的是霸占丈夫赵某华的房子,掩盖事实,请求法院驳回杨某红的申请,维护公安机关作出的法律决定。

一审法院认为,法医鉴定部门在未作出伤情鉴定结论、杨某红伤情不明确的情况下,奎文分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属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2021年6月,一审法院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判令撤销潍坊奎文分局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奎文分局应重新作出处理,撤销潍坊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二审法院潍坊中院,于11月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伤残证明】

妻子拿多份材料证明瘫痪

丈夫却称相关证明有问题

杨某红和赵某华均表示,目前奎文分局已依照法院判决重新启动调查程序。杨某红曾申请奎文分局回避,但被驳回。杨某红表示,11月18日,那位被她怀疑“渎职”的法医,又上门对她进行了法医鉴定,目前还没有出鉴定结果。

杨某红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了多份材料,材料显露的信息为:她“双下肢无力”,双腿瘫痪,且已残疾。

根据杨某红提供的潍坊市人民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显示,2020年3月20日杨某红入院接受治疗,3月26日出院。入院情况为,杨某红自述1周前遭遇家暴后晕厥,醒后出现全身疼痛、腹痛、双下肢无力等症状。出院时的情况为双下肢无力1级。

杨某红提供的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

杨某红提供的潍坊市中医院的出院记录则显示,杨某红2020年4月21日住院至5月1日。出院诊断的症状包括膀胱挫伤、复杂性尿路感染、抑郁症、焦虑症、双下肢无力1级、双下肢瘫痪、双侧乳房挫伤等。

据杨某红提供的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显示,杨某红的伤经治疗后,双下肢瘫痪肌无力1级和重度排尿功能障碍,伤势分别构成二级、五级伤残,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潍坊市坊子区仁康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日期为2020年8月。

杨某红向记者出示的肢体残疾一级证明

杨某红还提供了一份她申领的残疾人证,发证日期为2020年11月,残疾类别为“肢体”,伤残等级为1级。

赵某华对此表示,在杨某红报警前,他曾陪同妻子去医院检查,赵某华提供的潍坊市人民医院门诊记录显示,杨某红体格检查“四肢肌力、肌张力正常”,初步诊断为“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疑诊)”。诊断日期在3月19日。

赵某华称,自从2020年3月18日杨某红的家人来到他们的婚房后,她态度就变了,开始出门就坐轮椅。

赵某华提供的另一张潍坊市人民医院3月20日的门诊病历则显示,患者自述6天前因外伤出现昏迷,昏迷2天清醒后出现腹痛不适等症状,经初步诊断为腹痛。

赵某华提供的一些杨某红颅脑放射检验科报告,腹部彩超,对双髋关节、腰椎的核磁共振报告等均未见异常。潍坊市人民医院2020年3月24日的会诊记录显示,会诊意见为“患者目前症状暂考虑应激状态,癔症?”

杨某红曾向红星新闻记者出示一张照片,由多张小图拼接而成,图中各张小图能看出皮肤疑似有淤青,她备注文字,“这是我被毒打的伤情照片。”

赵某华向记者出示的杨某红伤情对比图

赵某华也向红星新闻记者出示了一张伤情对比图,同样的肢体背景下,一张颜色深一张颜色浅,颜色深的像是淤青很严重。赵某华还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了几张女性背部照片,皮肤表面看上去正常。赵某华称,“这些是在她百度网盘上下载的原始图片,原始图片都没有伤,后期她在网上发的都是PS上的。”

赵某华还表示,关于杨某红提供的肢体伤残1级的证明,“我正在信访。这是残联机构委托的平台做的证明,据我所知,经调查,当时只是屏幕检测,没有用任何医疗仪器进行检查,这完全不符合规定。”

赵某华也提到潍坊市坊子区仁康医院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也存在问题。11月30日,潍坊市坊子区仁康医院司法鉴定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我们机构通过自查发现了问题,此前我们已经通知她前来办理撤案,但是她一直没有来。”

【丈夫说法】

发现她策划装瘫痪的录音

目的是为了争夺居住的婚房

赵某华否认他和母亲殴打杨某红。“我们没有动过手。这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家务事,现在却被上升为社会事件。”赵某华否认自己和家人“重男轻女”。“我女儿出生后一直都是我爸妈在带,我在抖音号上也时常分享女儿的日常。我的女儿就是我们的全部。”

赵某华认为,妻子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争夺她正在居住的那套婚房。“房子是婚前我父母在单位全款买的,2012年就已交房并装修好,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父母的名字。”

赵某华提到,他提供的相关病历资料系在诉讼期间经法院调取的。此外,他还发现,他现在居住爸妈家的电脑,能同步看到杨某红居住房屋电脑里百度网盘的一些资料。他调取网盘资料时,发现妻子上传了“她和背后团队策划怎么装瘫痪的录音”。

此外,他还登录杨某红的微信,冒充杨某红和杨某红姐姐聊天,“我是故意套她姐姐说的话。但是她姐姐说的话是真实的,她姐姐还咨询她的医生朋友问打到哪里会瘫痪,并教唆她对外怎么说。姐姐后来发现了我冒名登录。”

赵某华提供的他假装杨某红,与杨某红姐姐的聊天记录

2020年5月,赵某华曾向法院提起离婚,表示二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对方脾气暴躁,双方性格不合。但杨某红认为,她遭到赵某华以及赵某华母亲赵某云的家暴,造成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她虽然和丈夫感情不合,但自己被打瘫痪的事情一直没有妥善的结果,她也需要人照顾,不同意离婚。2021年3月,潍坊中院作出判决,不予离婚。

【警方知情人士】

妻子是否瘫痪目前存疑

据接近警方的知情人士透露,当地警方从2020年受理到近段时间重启调查之后,目前无证据证明杨某红遭受了殴打或者其他伤害。调取医院的病历以及相关当事人、证人的相关证据,没有证据支撑杨某红所谓的家暴致残和被殴打有任何关联。其中,医院的相关病历、CT,没有证据证明杨某红有外伤致残的相互关联的依据。

“关于她是否瘫痪,目前存疑。”该知情人表示,此前做首次做法医鉴定时,民警按程序带当事人到法医门诊进行鉴定,因为她在医院检查的结果不支撑她有外伤史,“所以没法出具”。杨某红报案后,当地街道办、公安等多部门曾建议杨某红去专业机构做进一步检查,但杨某红一直不配合。

2021年7月,杨某红还发起另一项民事诉讼,案由为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她将丈夫赵某华和公公赵某诉至法院,理由为,赵某华和赵某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盗取她在医院的检查资料,赵某和赵某华还当面盗取她的微信、网盘、邮箱等资料,将这些资料在网络上公开传播;被告还用盗取的微信,冒充杨某红与杨某红姐姐聊天,企图伪造事实,被其姐姐识破,用捏造的信息传播,侮辱她。杨某红还提请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害并道歉等。2021年8月,奎文区人民法院已形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编辑 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