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恋爱” 被骗19万余元!——锦州古塔区法院审理一起微信交友诈骗案

如果一名陌生的“美女”在微信上主动添加你为好友,你是否怦然心动,是否觉得自己交到了“桃花运”,殊不知,在你与这位“美女”逐渐坠入爱河的同时,也落入了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12日,古塔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微信交友诈骗案。被告人陈某某在上海市某网咖结识“涛哥”、“妹妹”,并通过彩虹六号游戏结识被害人刘某某。陈某某等人虚构“韩某某”女性身份,以结交男女朋友的名义,使用陈某某名下微信号与被害人刘某某保持联系并获取其信任,后虚构生病等理由骗取刘某某钱款。刘某某在锦州市家中多次向该微信账户转账,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陈某某获赃款2万余元。

经古塔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

近年来,微信平台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社交软件,给大家的交流互动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成为了不法之徒的“狩猎场”。随着网络交友日益普遍,网络骗局也层出不穷。网络交友引发的诈骗案件频发,被告人利用网络平台与被害人进行交流,骗取信任后便以购物、生病、借钱等各种花样百出的理由骗取钱财。针对此案,古塔区法院提醒广大市民:网恋有风险,恋爱需谨慎。切莫沉迷虚拟“爱情”,应时刻提高警惕,擦亮眼睛,严守隐私,免遭财物损失。如有财产损失,应及时止损,保留、收集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立即报警。

来源:古塔区人民法院

(华商报记者 赵增宇、编辑 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