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防控:山阳推出十九条措施;洛南机动车限行

山阳发布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十九条措施
商洛新闻网讯:为有效应对当前山阳县周边地区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商洛市关于全面收紧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十五条措施的通告》精神,结合山阳县西安返回人数较多的实际情况,12月27日,山阳县应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十九条措施通告,具体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群众暂停非必要的外出活动,非必要不离山。非必要不准前往西安、咸阳、延安、渭南及国内有确诊病例的地区,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出县的,须经镇办(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统一由属地政府(或防肺办)出具证明,方可前往。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出具公函。
二、对西安、咸阳、延安、渭南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和报告本土确诊病例的县区来山返山人员一律劝返,不听劝返的,“点对点”全链条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落实14天集中隔离、每日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隔离结束后继续落实7天健康监测。根据西安等地疫情防控形势,调整对12月23日零时后从西安中高风险区以外及咸阳、延安、渭南来山返山人员的管控措施,返回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时间从返回山阳时间算起,落实“14+7”管控措施。
三、继续加强高速、国省县乡村道路管控检查力度,在高速公路出口及省道入口设置疫情排查点,县乡村道路边境出入口全部封闭,对外县低风险地区来山返山人员,测量体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场所码和48小时内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通行。
四、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关停县城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及农村客运班线暂停营运,非必要自驾车严禁出行。快递物流行业暂停运营(生产生活物资必须品、防疫物资、医疗物资除外)。
五、各村组、社区、小区实行严格管控。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确保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等防控措施。除工作、上学必须外出外,严格限制人员出入,所有小区实行出入证管理制度,每家1天1人一次外出,每次外出不得超过1小时。
六、加强特殊场所管理,羁押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院等特殊场所,继续封闭管理,严禁探视。
七、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加强门禁制度管理和出入证查验,严格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场所码,测温、戴口罩,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八、所有药店停止售卖“四类”药品;个体诊所、旅游景区、KTV、网吧、洗浴场所、游泳馆、健身房、棋牌室(麻将馆)、歌舞厅、美容院、影剧院、博物馆等场所一律关停。暂停农村集贸市场运行。暂停庙会、教会、民俗活动。禁止举办各类会展、促销展销、营业性演出等活动。违反规定者将从严从快查处。
九、加强酒店、餐馆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加强对酒店、餐馆的消毒。酒店、餐馆严禁店内就餐,提倡打包带走和网上预定送餐。所有工作人员每2天落实一次核酸检测。
十、水电、气暖、通讯等保障行业和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经营运转,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工矿商贸企业、建筑工地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人员流动。
十一、全县12月9日以来从西安来山返山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报备。镇办、村(社)要加大对西安、咸阳、延安、渭南和国内其它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山返山人员排查,摸清底数,动态监测,严格分类管控,就地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居家期间至少4次核酸检测,坚决不准流动,家庭成员同时落实健康监测。对逃避防疫排查管控以及12月27日后,大数据反馈排查出未主动报备、谎报、瞒报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进行处理处罚。
十二、严禁举办20人以上线下会议等活动,确需举办应严格审批报备。红事禁办,宴请禁办,白事应报当地政府批准后,从简办理,原则上人员不得超过30人,所有参与人员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聚集性活动一律禁止。
十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关停,停止线下教学活动。学校、托幼机构等,要强化日常健康监测,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落实“两案九制”。
十四、交通卡口、集中隔离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核酸采样检测点、物流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加大核酸检测频次,一日一检。
十五、辖区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报告,向所在镇(办)卫生院报告,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行做好个人防护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漏报迟报。
十六、“双节”期间,原则提倡就地过节,减少流动,减少聚集,减少旅途风险。特殊情况返乡过节人员,要提前联络社区、村组,主动报备,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十七、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夯实社区、村(组)主体责任,片长、网格员、“五包一”工作人员工作责任,从严落实“人盯人+疫情防控”责任。近期,所有镇办包抓领导、干部下沉一线,进驻社区(村)指导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从快追责问责。
十八、对不遵守防疫规定,不遵守防疫管控措施,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严厉打击。
十九、对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等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政策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以上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持续有效(个别与本规定内容不一致者以本规定为准),后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防控措施。
洛南将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今天(12月27日),洛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减少车辆流动、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洛南县城区道路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限行时间:2021年12月28日零时起,全天24小时限行。
二、限行区域:全县行政区域内,以南过境公路、北过境公路、江滨大道、高速引线以内区域为中心的西城区、中心城区、东城区(不含南、北过境公路)。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一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按照公历偶数日单号限行(双号通行)、奇数日双号限行(单号通行)。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军警车、消防救援车、医疗救护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民生保障车辆、抗疫物资运输车辆持证通行。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警察抓拍和民警现场执法,从严从重查处。
七、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来源:洛南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矛 责任编辑:孙黄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