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炮、战争与西方崛起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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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都发生在西方而不是东方?

本文摘自《科学革命的密码——枪炮、战争与西方崛起之谜》,东方出版中心2021年12月出版

近代西方前所未有的科技和经济繁荣究竟是何时开始的,以及为什么开始的?

曾以“四大发明”馈赠欧洲,并以郑和舰队七下西洋之壮举傲视天下的东方,又是何时衰落的以及为什么衰落的?

历史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学家为此提供的各种解释充满了书架,其核心不外乎试图解释为什么“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都发生在西方而不是东方。一个显而易见的共识是:正是这两场革命,彻底改变了欧洲和人类的历史命运,成为近代“东—西方大分流”的分水岭。

但究竟是什么因素促成了这两场革命的爆发?当前国内外十分流行的历史观(包括强调“路径依赖”的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关键是制度。

按照这种历史观,正是古希腊独有的民主制度与理性思维传统,以及古罗马和日耳曼部落遗留的独特法律制度,一同奠定了近代西方科学与工业文明赖以产生的制度基础,从而在文艺复兴以后演变成一种不同于“东方专制主义”(Oriental Despotism)的民主议会制度和法治社会。这种包容性议会政治制度和法治社会,决定了包容性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产生— 比如契约精神、人性解放、对私有产权的保护和对专制王权的限制,因而有效降低了各种市场交易成本(包括思想市场和商品市场的交易成本),激励了国民财富的积累和科学技术的创新发明,导致“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这两场革命的爆发。

这种历史观如今在全世界每一个角落都如此流行和“不证自明”,以至于需要我们对西方近代史从头到尾、从里到外、从下到上、从微到著去重新审视和批判,才能发现它的破绽。

历史观,无论正确与否,对学界、商界和政界的影响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强大。正是因为这种“西方中心主义”历史观统治着世界,才造成落后国家的知识精英、 企业家和政治家对当今世界的变化迷惑不解,以至于在面对来自“先进发达”的西方世界的意识形态压力时,在思想和行动上显得苍白无力、无所适从、爱恨交加。而那些误以为自己不受任何历史观影响的精英集团,实际上都是某种历史观的奴隶,并每天都在以西方灌输的历史观理解和创造着自己国家的历史。

但是,经过西方上百年打造形成的这一流行历史观,却与几千年来人类文明的真实发展史严重不符。

首先,与流行历史观所肯定的古希腊文明和古罗马文明至少同样辉煌的,还有同时期的中华文明和印度文明,以及稍后的阿拉伯文明。如果古希腊“民主”和古罗马“法制”一直是西方经济与科技繁荣的根基,而衡量经济与科技繁荣的最佳标准,不外乎人们衣食住行所反映出来的生活水平—因为它直接反映了一个文明体系的生产力和服务于这个生产力的深层制度,那么古希腊和古罗马的生活水平就不应该低于而是应该远远高于同时代的中国。为什么?因为按照西方中心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逻辑,只有比同时代中国更高的生活水平才能折射出比中国更加发达的生产力和更加优秀的政治与经济制度。

但事实是,古希腊和古罗马的生产力通常都比中国低下,更不用说欧洲中世纪甚至整个文艺复兴时期的生产力。

比如以煤炭作为替代木材的新型能源,在欧洲是中世纪后期和文艺复兴初期才发生的事情。相比之下,煤炭在中国的使用和开采已经有4000多年的历史,而用于炼铁也可以至少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也就是2500多年前。对此,18世纪启蒙思想先驱,卓越的历史学家、哲学家和文学家,欧洲近代史上最才华横溢的既精通古希腊又通晓18世纪自然科学的思想大师伏尔泰,在论述煤炭、炼铁和中国古代的其他科技成就时说道:“早在四千年前,我们还不知道读书写字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知道我们今日拿来自己夸口的那些非常有用的事物了。”

对此,法国当代著名历史学家、年鉴学派领袖人物布罗代尔惋惜道:“中国烧煤(和炼铁)的历史虽然如此之早,……强盛的中国本来具有打开工业革命大门的条件,而它偏偏没有这样做!它把这个特权让给了十八世纪末年的英国。”

伏尔泰和布罗代尔都不是唯独这样对西方与东方早期的巨大“逆向”差距感到疑惑的西方历史学家。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曾经同样追问:“是什么将欧洲和亚洲区别开来?”希罗多德想知道的,是为什么西方落后而东方先进。他所知悉的东方,位于地中海和印度恒河之间,这里居住着许多不同的民族。他认为亚洲土地肥沃,城市繁荣,人民丰衣足食、举止文雅;而贫穷的希腊和希腊人完全无法与其相提并论。

比如古希腊人穿的衣服,普遍由粗麻织成,是很少染色的没有领口和袖子的简陋披肩和裹身粗布;而同时代中国人穿的衣服,却是由细得不可思议、轻得不可比拟的蚕丝,通过木制织机细密织成,再用五颜六色的有机染料层层上色,经过千针万线裁缝而成的绫罗绸缎。缝制衣服需要金属针和剪刀,没有发明铁或者金属冶炼技术的文明很难用木材、石料或者骨头做成剪刀或细小的刺绣针,而中国的丝绸技术可追溯到公元前4000多年的仰韶文化时期。如果那个时代有什么精密工艺能够形象地体现公元17世纪牛顿和莱布尼茨的微积分运算之精妙的话,非中国丝绸的制作过程莫属。

古希腊农民粗布麻衣

中国丝绸

丝绸产业所体现的生产力和文明程度可不简单,它涉及原材料产业(桑树的栽种、蚕卵的储存、幼蚕的哺育、蚕茧的保管与漂白),纺织业(抽丝剥茧、纺丝织布),染色业(染料的萃取、化工制作和对大批量丝绸的均匀上色),成衣制作业(剪裁、缝制、上扣、打边、刺绣),原始的市场营销业(服装样式设计、订单、发货、统购、零售),等等。而且这样精细的工艺流程与分工环节只有统一的大市场和信用体系才能支撑,丝绸制造业不是任何古希腊城邦小农经济轻易能够拓展与承担的产业。难怪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创造运河体系和最早发明造纸、印刷、陶瓷、火药、指南针、现代官僚制度和发行纸币的国家。只有高度发达的大一统市场经济与信用体系才可能流通纸币。而欧洲国家要等到18世纪才开始出现纸币。

即便到了辉煌的古罗马帝国时期,全球财富的主要创造中心也仍然在东方。这从当时的东—西方商品进出口结构中可以看出。古罗马时期没有任何商品(除了黄金)值得出口到遥远的东方,而古罗马最珍贵的进口商品却一定来自远东,这包括比黄金还要贵重的中国丝绸。在古罗马,只有皇帝和最富有的官员才能偶尔穿得起丝绸。比如罗马皇帝埃拉加巴卢斯(Elagabalus),尽管也会穿当地亚麻做的简陋粗布衣服,但却是西方历史上第一位有钱在全身上下都穿得起来自东方的绫罗绸缎的西方人。

罗马人称中国人为赛里斯(Sērēs)人,也就是丝国人。古罗马与秦汉时期的中国商人,通过“丝绸之路”与意大利半岛、巴尔干半岛、地中海海域以及中东的希腊人、罗马人、波斯人、阿拉伯人展开贸易。也正是这些地区对中国商品的巨大而持久的需求,形成了横贯欧亚大陆和印度洋的古丝绸之路。经由丝绸之路,不仅是丝绸,其他商品诸如光滑如玉、细腻如肌的彩釉陶瓷也被源源不断运出亚洲。斯里兰卡曾经是连接东亚和地中海的一个重要贸易据点。拜占庭编年史作家科斯马斯 · 印第科普莱特斯写道:“许多船从印度、波斯和埃塞俄比亚汇集到这座岛屿(即斯里兰卡)……还有从更远的地方来的,我指的是秦尼斯(Tsinista,即中国)。”

丝绸之路

英国历史学家和古丝绸之路专家弗兰科潘指出,为了购买东方奢侈品,尤其是丝绸,古罗马每年有多达1亿赛斯特斯(sesterce,古罗马货币单位)的金币从罗马帝国流出,进入东方贸易市场。“这一惊人数字相当于帝国每年造币总数的近一半。”“丝绸作为一种奢侈品的同时,还成为了一种国际货币。”“从某种意义上讲,丝绸是一种最值得信赖的货币。”

即便从公元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时算起,直到大约1800年工业革命爆发时(也就是直到中国清朝开始由盛而衰的时期)为止,全球最大商品交换和工艺品制造中心仍然在东方,尤其是中国。在那个欧洲开始发生巨变的300年(1500—1800)间,全球货币的流向仍然是中国。每年欧洲人从美洲盗取的天量白银,大约一半流向了中国,为的是购买中国的商品。比如17世纪一位葡萄牙商人在一篇关于白银的论文中指出:“白银在全世界到处游荡,最后都流入中国。它留在那里好像回到了它的天然引力中心。”

布罗代尔对此感叹道:“贵金属不断从西方流向印度和中国。远在罗马时期已经出现这种情况。必须用银子或金子购买远东的丝绸、胡椒、香料、药物和珍珠,否则西方得不到这些货物。西方与远东的贸易因此一直有逆差,就西方与中国的贸易而言,这一逆差维持到19世纪20年代(也就是工业革命爆发半个世纪以后)。这是一种经久不息的结构性流失:贵金属通过地中海东岸地区,通过好望角航路,甚至穿过太平洋,自动流向远东。”就连因与远东保持紧密商业往来,主导丝路贸易的广大中亚与阿拉伯地区,也由此经历着长期的繁荣。

香料

为什么?因为即便在牛顿科学革命爆发以后很长时间而且直到英国工业革命初期,“中国在世界市场上(仍然)具有异乎寻常的巨大的和不断增长的生产能力、技术、生产效率、竞争力和出口能力,这是世界其他地区都望尘莫及的”。“中国凭借着在丝绸、瓷器等方面无以匹敌的制造业和出口和任何国家的贸易都是顺差。中国制造业在世界市场上具有高产出、低成本的竞争力,所以中国能够有效地给世界市场提供商品供给”。

中国古人制作玉器

相比之下,号称继承了古希腊与古罗马文明的近代基督教欧洲,在工业革命之前其生产力的低下和日常用品的匮乏程度,远超今天人们的想象。就拿穿衣、吃饭和如厕来说。在中华文明经历好多轮盛极而衰、衰极而盛的长周期之后,普通欧洲人穿的仍然主要是由粗羊毛编织的裹身披衫。这种粗羊毛布料容易藏污纳垢,很难用水清洗,因此欧洲人一辈子很少换洗衣服。由于非常粗糙并刺激皮肤,这种布料无法用来制作内衣,所以普通欧洲人自古以来直到工业革命前都几乎不穿内衣,也不知道什么是内衣。与此相比,丝绸非常贴身,既可做外衣也可以做内衣,还可以做手绢、扇子、画布、屏风、蚊帐、桌布、窗帘、床单等日常用品,因此受到万里之外的古罗马皇帝的青睐。

由于没有发明纸张、丝绸和棉布,直到工业革命前,欧洲无论男女、老少、贵贱,一辈子如厕时都没有条件清洁下体。而且吃饭都是用手抓;吃饭用的叉子要到17世纪才开始在欧洲家庭普及(美国白人甚至直到19世纪初才开始用叉子吃饭)。因此著名历史学家兰德斯(1999)对于欧洲人在工业革命前的卫生与生活水平有如下描述:

长期以来,欧洲人最大的杀手是胃肠道感染,病菌从人体排泄物传播到手,再到食物,再回到消化道。霍乱病菌等流行性微生物不时加强了这类看不见却致命的敌人的存在。这些细菌最好的传播途径是公共排泄地:在那里,由于缺乏厕纸和可换洗的内衣而促进了人体与排泄物的接触。由于长年累月都裹在一辈子都没有洗过的粗羊毛布中,而粗羊毛布料很难清洗,即便洗也洗不干净,因此欧洲人的皮肤常会发痒并不得不用手抓挠。所以他们的手很脏,而最大的错误是欧洲人在进食前都不洗手。……而工业革命改变了这一切。工业革命的主要产品是东方传来的既便宜又可用水清洗的棉布,以及靠规模化大生产方式从植物油中提炼出来的肥皂。普通人第一次买得起内衣……个人卫生状况的巨大变化,使得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的欧洲平民可以生活得比一百年前的国王和皇后还干净。

难怪即便到了英国工业革命初期的1776年,亚当·斯密也还承认“中国比欧洲任何地方都富有”。

美国历史学家戈德斯通也说:“中国是很多产品在全世界最早的生产国,包括纸张、火药、带有船尾柱舵轮和水密隔舱的航海船只、指南针、三角帆船、铸铁工具以及精美的瓷器等等。印度也为世界提供了色彩绚烂的奢华的棉织品。中国和波斯还是世界上丝绸工艺首屈一指的地区。当印度人和中国人穿着柔软舒适的棉织衣物时,欧洲人还裹在粗糙的亚麻和羊毛衣物里。”

著名历史学家保罗·肯尼迪也承认:“在中古时期的所有文明中,没有一个国家的文明比中国的更先进和更优越。”

因此,一个毋庸置疑的历史事实是,从古希腊直到第一次工业革命爆发初期,中西方在生产力和国家治理能力方面的早期差异一直十分突出;一直要到近代18—19世纪才开始逆转,那时候欧洲的科学、技术、国家治理和国家动员战争的能力才开始全面崛起,从而超越东方文明。

由此可见,流行历史观强调的古希腊包容性民主自由传统和日耳曼部落的法律文化,并没有如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所预言的那样,为古希腊、古罗马、欧洲中世纪、文艺复兴以后的意大利,直到工业革命爆发前夕的整个西方世界带来超越东方的生产力水平与经济繁荣。

为什么?

因为流行历史观和新制度经济学对科学革命与工业革命为什么发生在西方的解释,不仅采用了错误的制度衡量标准 ,而且颠倒了政治制度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因果关系。

比如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政治制度决定了市场交易成本的大小,交易成本依次决定了经济的绩效和增长速度;因而经济越发达的国家,其政治制度也越先进;而政治制度的核心是公权力与法律制度。

这种理论至少可以追溯到著名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 · 韦伯(Max Weber)。比如韦伯从对法律程序的形式正义(formal justice)和实质正义(substantive justice)的概念区分出发,阐述了资本主义为什么诞生在西方而不是东方的根本原因。

马克斯 · 韦伯

韦伯认为,在“形式正义”下,当发生私人间的法律纠纷时,法律裁定及其程序均依照一系列普遍的、事先明确规定的规则和程序来进行;与之相对,在“实质正义”下,人们对每一个个案都追求实现最大公正和平等,而且要考虑到法律、道德、政治与各种综合因素。形式正义可提供高预期性和可计算(predictable and calculable)的法律结局,尽管对某些个案的裁决可能会与实质正义者所根据的宗教与伦理原则或者政治权宜相冲突。由于形式正义减少了个人对统治者的恩惠与权力的依赖,它扼制了独裁或暴民政治的滋长;而形式正义恰好是欧洲的法律传统所独具的。欧洲的法律机构是高度分工的且与政治权力分离的,其特征是存在自治的、专业化的法律职业阶层。法规是运用理性制定的,不受来自宗教或其他传统价值观的直接干涉。因此在韦伯看来,脱胎于古罗马法律传统的这种程序正义,提供了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可计算性”和“可预见性”,因而是作为资本主义文明基石的私有产权保护制度得以在西方而非其他文明中产生的根本原因。

韦伯的观点渗透到人文学科的所有领域并影响了好几代西方历史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学家、法学家和他们关于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理论,包括今天流行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和西方中心主义历史观。哪怕那些长期研究东方古代历史文化的西方专家也不能免疫。比如东亚与中国史专家埃德温·雷绍尔(Edwin O. Reischauer)和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在谈到东西方文明的制度差异时曾经说道:

法律的概念是西方文明的荣耀,但是在中国,两千多年来所有法律都被视为可鄙的名词。这是因为中国法家的法律概念远远落后于罗马。在西方,法律被视为上帝或自然更高秩序在人类世界的具体表现,而在中国,法律仅仅代表统治者的意志。中国几乎没有发展出民法来保护平民,法律大部分是行政性的和惩罚性的,也是人们竭力避而远之的。西方民众认为比起由容易犯错的个人来判决,被非人格化的法律管理更加安全。而中国人可能是出于孟子人性本善的观点,认为被高尚的管理者来统治比被独断的非人格化的法律来统治更加安全。

即便我们暂先接受雷绍尔和费正清的说法,那么他们描述的这种东西方之间法律制度的差异究竟是怎么产生的?这种差异如果存在的话,真的是“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爆发在西方而不是东方的原因吗?

首先,姑且不谈古罗马的法律体制究竟是否比中国古代的法律体制更先进和优越,即便是文艺复兴以后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的法治,虽然表面上依靠法庭和律师制度来维系,但实际上都是由军队和国家暴力来维持的。欧洲国家的专业警察制度,是工业革命很久以后才成熟起来的。因此,工业革命前的欧洲国家,无论是形式还是实质上都是靠军队来捍卫法律和社会秩序。

这是为什么文艺复兴时期的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利,在谈到他亲身经历的资本主义萌芽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法律制度时就精辟地指出过:“没有优良的军队,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法律;有优良的军队,就一定会有良好的法律。”而且,马基雅维利在研究古罗马时期的法治和社会秩序时也敏锐地观察到:“在有优良军队的地方肯定有良好的秩序。”

罗马帝国常备军团士兵(14世纪中后期)

因此,可以设想即便是今天以法治著称的美国,表面上它的法治是依靠美国宪法和大法官制度来维持的,但实际上,要是没有强大的美国军队和专业警察系统(包括联邦调查局),美国根本无法捍卫它的宪法和法庭的尊严。反过来,已经在20世纪90年代就采纳了西方民主制度的乌克兰,无论其新宪法如何强调三权分立和法治,这个国家一直到目前为止都很少有法治可言——因为它的国家机器和国家能力已经在执行华盛顿共识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彻底瓦解;没有了优良的军队和警察部队,它的民选总统一个比一个贪腐违法,却根本得不到法律应有的追究和制裁,使得乌克兰宪法沦为一个摆设。

乌克兰宪法法院外的抗议,图中标语为「宪法法院,辞职!」

图片来源:DEJURE基金会

正如政治理论家阿尔加罗蒂所说,马基雅维利“对政治和国家事务正如牛顿在物理学和自然奥秘上那样具有深刻的洞见”。可悲的是,马基雅维利这位政治科学大师虽然早在500年前就已经对西方法治与国家暴力的关系做出了精辟分析,而19世纪以后直到今天的欧洲中心主义学者们(包括韦伯)却依然无法看清历史的真相。

其次,韦伯的先辈——18世纪德国思想家、历史学家和文豪——弗里德里希·席勒,早就针对日耳曼人在17世纪所拥有的所谓古罗马法治传统的任意不公时精辟地指出过:

“在帝国最高法院,德意志诸等级是自行其是的,因为它们自行聘任法官。他们自行审判,能产生同样的公正,这也是创办者的意图所在。由天主教法官和皇帝走狗操纵的法庭维护的当然是天主教和皇帝的利益,牺牲了公正。”

恰如马克思指出的:“对‘神圣的所有权’进行最无耻的凌辱,对人身施加最粗暴的暴力,只要这是为建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所需要的,政治经济学家就会以斯多葛派的平静的心情来加以观察。”韦伯正是这样一位善于以斯多葛派心情来思考政治经济学问题的社会学家。

再次,深谙欧洲历史的启蒙主义时期思想家,比如伏尔泰和安克蒂尔—杜伯龙,坚决否认欧洲这种杜撰出来的东西方制度差异。伏尔泰很不耐烦地对那些争论说古代中国没有法律的欧洲知识分子说道:“不管你们怎样争辩伏羲以前的十四位君王,你们的动人争论只能证实中国在当时人口很多,法律已经盛行。现在我问你们,如果一个聚族而居的民族,有法律、有国君,难道就不需要有过一个灿烂的古老文化吗?请想一直需要多少时间、若干场合的凑巧才能在矿石里发现铁,才能把铁用在农业上,才能发明织梭和其他一些技艺呢。”

在伏尔泰看来,欧洲历史上的封建时代(包括他所处的欧洲启蒙时代),其专制程度和亚洲的统治者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一次又一次问道,东方的编年史作者又会如何看待欧洲的封建体系?它看起来难道比我们描述的东方普遍存在的人身依附程度更低吗?伏尔泰说,认为东方国家的臣民都是皇帝的奴隶,他们一无所有,他们的财产和他们自身都是属于主人并可被任意剥夺的,这样的假设是非常荒谬的;这样的统治方式只会导致自身的毁灭。而中华文明已经生生不息延续了好几千年。

安克蒂尔—杜伯龙还专门在1778年(工业革命初期)写了一篇名为《东方法制》的论文,以此证明西方那个时代刚因全球殖民扩张而获得一点自信后产生的大量以东方为主题的文字和观点,不仅充满了对东方的误解,而且还存在着某种倾向,将某种全世界普遍存在的缺陷,甚至是自然因素造成的结果,归咎于东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政府”,以从理论上证明东方文明天生就应该成为欧洲殖民主义者统治或治理的地方。他讥讽地写道:

亚洲所有的错误总是政府造成的。蝗虫使一个地区受灾;战争使另一个地区的人口减少;缺雨导致的饥馑逼迫一个父亲卖掉自己的孩子(1755年我在孟加拉亲眼见过)。下一次发生时,还是政府造成的。旅行家在巴黎、伦敦或阿姆斯特丹写下自己的作品,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说出任何批评东方的话。而当他们自己的国家发生同样的灾难时,他们将其归于天气或人们的恶意。

遗憾的是,这个240年前的评论对今天的西方中心主义者和新制度经济学家们仍然适用。

哲学家莱布尼茨也与杜伯龙和伏尔泰持同样的观点。“对莱布尼茨而言,中国人不仅是伟大的匠人和天才的设计师,他们也是一个非常重视道德的民族。伦理学是他们真正的力量源泉,他们的伦理学中几乎不包含形而上学和神学的空想,而是坚持教育和对话。”伏尔泰也坚持认为,“中国人是欧洲人反复尝试却一直无法成为的那种人,即真正的道德主义者和斯多葛主义者:‘他们的道德准则非常纯粹和严厉,但同时又和爱比克泰德宣扬的准则同等仁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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