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重估生育“劳动性”,歧视生育就是歧视劳动

半月谈评论员 陈晓律
2021年,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古往今来,人口发展是社会生存的大问题。今天,我们有必要从价值观念上重新评估生育的价值和意义。
自欧洲各发达国家进入福利国家阶段后,一个以前从未被人重视的现象出现了——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普遍衣食无忧,即罗斯托所说的大众高额消费阶段和追求生活质量阶段,人口出生率开始稳定而持续下降。人口的下降使社会逐步进入老龄化阶段,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尽管发达国家采取了很多鼓励人口增长的措施,一些国家甚至提出“母亲即职业”的口号,由国家负担单身母亲的生育扶养费用,但收效甚微。日本和韩国人口下降趋势也十分惊人。
虽然发达国家的经济依旧在增长,但人口危机问题始终无解。于是,人们不禁要问,人口衰减病是否是一种发达病,是不是一种“历史规律”?如果是,那么是不是只要一“发达”,人口危机问题就无解?至少从目前的形势看,还没有一个发达国家能回答这一问题,从而走出困境。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生育是人类自身的再生产活动,它与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共同构成“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既然生育是再生产,本身就是一种劳动,是一种人类社会得以维系的关键性劳动。我们既然是劳动者当家作主的国家,自然应该重视劳动。
因此,生养孩子是一种劳动,做家务是一种劳动,只有在这种意义上,才能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换言之,歧视生育就是歧视劳动。当然,如何尊重这种劳动,如何评估这种劳动,如何给予这种劳动应得的报酬,这需要有关各方认真研讨。如果由于种种原因无法结婚或生育,那么领养、过继,以及其他抚育孩子的方式,都可以进入政策研讨的范围。
生育友好型社会本质上是劳动受到尊重的社会。要珍惜孩子,要尊重母亲。任何一种漠视、鄙视生育劳动的行为和观念,都应受到谴责。
来源:《半月谈内部版》2022年第1期
作者:陈晓律 (作者系南京大学教授) | 编辑:郑雪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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