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落马女副院长出镜痛哭:“宁可在外面做叫花子也比现在幸福”

撰文 | 刘艺龙 熊颖琪
1月28日晚,湖南卫视播出电视专题片《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第二集《清除害群之马》。
观海解局注意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湖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李微和娄底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成良出镜。
副院长亲自出马任审判长拿到70万元好处费
李微,女,1958年7月出生,湖南邵阳人,长期在法院系统任职。
1986年7月,28岁的李微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审判员、经济庭庭长等。1990年10月,她到了湖南省高院工作,从那时起至2001年7月,她历任省高院副处级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等。
2001年7月,李微成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也是湖南第一个女性中级法院院长。
2005年1月,李微任湖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2年12月明确为正厅长级。
2014年8月,李微到了湖南省政协工作,任湖南省政协副秘书长、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2021年5月,李微被查,同年11月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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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电视专题片披露了曾经的“最美女法官”李微在被留置期间向组织交代自己误入歧途的轨迹。
“看着别人有大别墅,生活特别的奢华,所以心里就很羡慕,很向往,就想能够有什么渠道,能够挣点钱。”李微说。经查,李微利用职务之便,在案件诉讼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00万元。
专题片介绍,在李微看来,能够上门求自己办事的,都可以算作朋友,做民间资金过桥生意的周某,就是其中的一个。
李微称,周某逢年过节就来给自己送红包,一次他提到他表弟涉及一个赌博的案子,希望法院量刑上能轻一点。
“我当时就跟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去打招呼,但是他又提出还要减少一点罚金。”
为了这件事,李微干脆亲自出马担任该案的审判长。最终该案改判,少缴罚金部分李微与对方对半分,她共拿到了70万元的好处费。
“宁可在外面做叫花子也比现在幸福”
周某的事情办妥后,涉嫌逃税犯罪的孙某又找上门,请李微出面帮忙解冻1100多万元的暂扣款。
据介绍,李微先后几次到孙某的公司调研,在座谈会上多次强调,当地检察机关程序不合法,并要求市检察院检察长到会,责令他们限期整改。
在李微的督促下,当地检察机关最终把1100多万元暂扣款全部退还。
“整个帮他的过程中,孙某前后分5次,一共送给我182万元。”李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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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对着镜头痛哭。
“我的身心,就像被碾碎的肉泥洒落一地,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里都是悔恨,都是难过。纪律、法律两相违,法院、政协两相负,人生、家庭两相毁。”
李微称,如果允许她选择,宁可在外面做叫花子,叫花子也比现在幸福,因为他有自由。
市公安局局长帮助黑老大非法立案,逼迫他人还款
上述电视专题片还首次披露了娄底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成良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杨学思“保护伞”的细节。
王成良出生于1965年2月出生,曾任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娄底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等职。
2021年5月,王成良落马。他被指违规办理特殊车牌号和景区通行证;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赌博方式敛财;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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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镜头,王成良表示,最初就是喜欢和一些老板玩,后来发展成打牌、赌博。此外,他还通过放贷收息的方式,收受大量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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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自己回到了衡山或者衡阳,王成良都会开车赶回来打牌。陪他打牌,(输给他)一两百万差不多。”杨学思说。
据办案人员介绍,王成良明知杨学思有违法犯罪行为,还推荐他担任衡阳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实际上是给杨学思加了一道“护身符”。
有了“护身符”,杨学思的违法犯罪行为更加肆无忌惮。他曾利用非法手段追讨债务近700万元,王成良还为讨债行为“助一臂之力”。他授意甚至直接拍板,让衡阳市公安局经侦、法制部门对相关民事案件非法刑事立案,进而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逼迫当事人还款。
2019年3月,公安机关对杨学思立案侦查,王成良还通风报信,唆使其尽快潜逃境外。
2020年,杨学思被捕。后经法院审理查明,杨学思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诬告陷害罪、虚假陷害罪等11项罪名,总共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专题片披露,王成良涉嫌收受贿赂740余万元,涉嫌包庇、纵容和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资料|湖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湖南卫视 湖南日报 人民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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