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西藏六市地发布疫情防控通告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9号)

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做好来(返)日喀则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现将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事宜公告如下:

一、区内来(返)日喀则人员

(一)区内其它地市来(返)人员

近14日内无区外旅居史,且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二)区外进藏后经其它地市来(返)人员

已在第一入藏地进行查验并实施管控,且期间未出藏(不包括发生本土病例和风险等级提升需进行追溯的人员),在提供第一入藏地出具的相关证明后,且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二、区外来(返)日喀则人员

即日起,所有区外直达日喀则人员,须向欲前往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教育部门)、用工单位、村居(社区)或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提前报备,并保留报备凭证(微信、短信截图,电话录音等)。日喀则和平机场要严格落实查验核酸检测报告(证明),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报备凭证等 ,并研判风险等级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一)低风险地区来(返)人员

行程卡、健康码无异常,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14日内无涉疫地区旅居史,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落地后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自由流动,并由所报备单位监督落实。未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核酸检测报告过期的,落地后分流至隔离酒店进行2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期间不得随意流动),结果均为阴性的,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二)中风险地区来(返)人员

1. 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人员,原则上暂缓来(返)日喀则。已经进入日喀则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检测。

2. 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或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落地后查验行程码、健康码,执行7天居家或集中健康监测,并分别在居家或集中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解除监测后持健康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自由流动。已经进入日喀则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7天居家或集中健康监测。

(三)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

1. 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人员,非必要暂缓来(返)日喀则。已经进入日喀则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检测。

2. 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落地后查验行程码、健康码,执行14天居家或集中健康监测,并分别在居家或集中健康监测第1、7、14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解除监测后持健康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自由流动。已经进入日喀则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14天居家或集中健康监测。

三、后续增加的涉疫地区来(返)日喀则人员,严格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四、集中隔离或留观产生的食宿等费用一律自理。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费用由政府承担,“愿检尽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广大市民和来(返)日喀则人员要自觉落实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出行时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以上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出藏;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就近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以排除风险。

六、广大市民及来(返)日喀则人员出行时,须主动配合当地机场、火车站、陆路检查站(点)、隔离酒店开展查验及管控工作,拒不配合或存在故意隐瞒行程及重要信息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条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七、各边境县、重点景区可参照本公告,制定本辖区疫情防控措施。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前期公告、文件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3日

来源:日喀则新闻中心

山南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1号)

尊敬的各位入(返)山南人员、全体市民: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春节、藏历新年将至,我市人员流动不断增加,疫情传播风险随之增高,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结合山南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自2月1日起,凡从区外低风险地区(省或直辖市无本土病例)拟入(返)山南人员和近14天内有区外低风险地区(省或直辖市无本土病例)旅居史的拟入(返)山南人员,须持48小时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能够提供第一入藏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在第一入藏地携带区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均予认可),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正常通行。

二、行程码、健康码为绿色但带“*”和出发地(省或直辖市)仍有1例及以上本土确诊病例的拟入(返)山南人员,须持48小时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入(返)山南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离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未持48小时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指定地点进行两次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离开,两次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乡镇)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山南。如确需进山南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分别在隔离观察的第1、4、7、10、14天和健康监测第1天、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解除隔离后持健康绿码可在市内有序流动;14天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低风险(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的,执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本市无居住地的进行集中健康监测)并分别在健康监测的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持健康绿码可在市内有序流动;14天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低风险(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人员,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我市无住所的,在集中隔离场所进行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持健康码绿码在市内有序流动;集中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从离开风险地次日开始计算)。

四、有境外旅居史的拟入(返)山南人员,在第一入境地接受14天集中隔离观察后,需在内地省市继续隔离观察14天并在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和IgG、IgM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核酸检测阴性,IgM阴性,IgG阳性的须有确切证明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持集中隔离、核酸检测、IgG、IgM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证明材料方可入(返)山南。

五、有天津市、北京市、河南省安阳市、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新疆伊犁州旅居史进返藏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绿码,在第一入藏点执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进行14天集中健康监测)期间在第1、4、7、10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六、集中隔离观察应在集中隔离场所进行,严格执行集中隔离观察防控要求,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一律自理。居家健康监测应符合居家条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按时开展核酸检测。符合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第一入藏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签订承诺书后,如无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要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尽短时间内返回其报备所在目的地接受居家健康监测。

七、区外人员拟入(返)山南,除上述要求外,入(返)山南前,须第一时间向单位、村居、社区指定负责人报告,并保留报备凭证(微信、短信截图,电话录音等)。报备机构要严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证明),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严格查验报备凭证,并研判风险等级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八、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有关疫情信息,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报告病例的地区。如确需前往,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严格落实我市相关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就近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景区景点、旅行团组织者、宾馆、社区(村居)、单位等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防控工作。

九、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须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和活动,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确需举办的,50人及以上的须由组织(承办)单位报同级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同时制定相关活动疫情防控方案,由组织(承办)单位承担防疫主体责任。

十、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接受包裹时请务必在拆包前做好个人防护,拆包后做好全面消杀。

十一、请3-11岁、60岁以上人员按照当地政府安排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满6个月的广大市民朋友和入(返)山南人员,就近就便到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十二、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21年12月通告同时废止。

山南市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来源:微山南官方

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1号)

尊敬的各位入(返)林人员、全体市民: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春节、藏历新年将至,我市人员流动不断增加,疫情传播风险随之增高,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结合林芝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所有区外拟入(返)林人员和14天内有区外旅居史的区内拟入(返)人员,在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基础上,须在入林后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

二、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人员,建议非必要不入林。如确需入林的,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的,执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进行14天集中健康监测)。

四、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或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进行7天集中健康监测)。

五、有天津市、北京市、河南省安阳市、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新疆伊犁州旅居史且行程码、藏易通健康码均为绿码的入(返)林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在第一入林地执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进行14天集中健康监测),期间在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此项动态调整,以自治区防疫办通知为准)

六、区外人员拟入(返)林前,须向所在单位、社区或目的地县(区)疫情防控部门提前报备,并保留报备凭证(微信、短信截图等)。第一入林地将严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证明)、行程码、藏易通健康码和报备凭证,研判风险等级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七、有境外旅居史的拟入(返)林人员,在第一入境地接受14天集中隔离观察后,须在内地省市继续隔离观察14天并在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和IgG、IgM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核酸检测阴性,IgM阴性,IgG阳性的须有确切证明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持集中隔离、核酸检测、IgG、IgM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证明材料方可入(返)林。

八、集中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产生的费用一律自理。

九、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有关疫情信息,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报告病例的地区。如确需前往,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严格落实我市相关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就近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景区景点、旅行团组织者、宾馆、社区(村居)、单位等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防控工作。

十、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须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和活动,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确需举办的,50人及以上的须由组织(承办)单位报同级政府审批同意,方可举办,同时制定相关活动疫情防控方案,由组织(承办)单位承担防疫主体责任。

十一、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接收包裹时,拆包前后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和全面消杀。

十二、请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满6个月的广大市民朋友和入(返)林人员,就近就便到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十三、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21年第9号通告同时废止。

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来源:微林芝

昌都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通告

(2022年第1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强力筑牢“外防输入”坚固防线,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即日起,所有区外来(返)昌人员,在查验“藏易通”健康码、国务院行程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基础上,返昌后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自由流动。

2.即日起,所有在昌就读学生、复工复产人员及干部职工在返昌前,须提前向所在学校(教育部门)、用工单位或县(区)疫情防控部门(或城市社区)报备,并保留报备凭证(微信、短信截图或电话录音等)。第一入昌疫情防控检查站点将严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证明)、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并核实报备凭证。

3.即日起,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直辖市所的县、区)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的来(返)昌人员,执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或集中健康监测。

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的来(返)昌人员,原则上暂缓来(返)昌。已经进昌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或有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昌人员,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或集中健康监测。

4.即日起,凡有行程卡带*号或有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昌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在第一来(返)昌地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离开,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未持核酸报告或报告超过48小时的,还需配合我市防疫政策,到指定地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并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5.境外入境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不得来(返)昌。特殊情况必须来(返)昌人员,需向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实行14日隔离、14日健康监测,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4次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自由流动。

6.区内其他地市来(返)昌人员(进藏后近14日无区外旅居史等行为),查验行程卡后,持健康码绿码可自由流动。区外进藏已在第一入藏地通过核酸检测报告查验且期间未再出藏的人员,前往我市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可自由流动(需提供第一入藏地证明)。

7.以上涉及在指定酒店留观或集中隔离的人员,集中隔离观察应在集中隔离场所进行,严格执行集中隔离观察相关要求,并在期间第1、4、7、10、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在酒店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费用由政府承担,“愿检尽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居家健康监测应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做到不聚集、不流动,且每7天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所有来(返)昌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检查站(点)落实好体温检测、行程卡、健康码查验等各项管控措施,如存在故意隐瞒、造假行程及重要信息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条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9.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在医院、客运站、机场、超市、旅游景点景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藏易通健康码查验工作。

10.请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满6个月的广大市民朋友和来返(昌)人员,就近就便到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1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2月24日发布的第14号公告同时废止。

昌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4日

来源:健康昌都

那曲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措施的通告

尊敬的各位来(返)那人员、广大市民: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春节后面临人流物流均大幅增多,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后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现就那曲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如下:

一是从即日起,所有区外旅居史进藏首站在那曲的来(返)那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那曲后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已过期的按首站负责原则,送至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需实施集中留观等待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二是从即日起,所有区外旅居史拟来(返)那曲前,须向所在单位或县(区)疫情防控部门(或村居、便民警务站)提前报备,并保留报备凭证(微信、短信截图、电话录音等)。我市疫情检查站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证明)、行程卡、健康码,同时查验报备凭证。

三是自1月23日以来有天津市、北京市、河南省安阳市、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新疆伊犁州、浙江省杭州市旅居史人员来(返)那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健康码绿码,在第一入藏点在那曲的执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进行14天集中健康监测)。

四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行程码、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原则上不得进藏来(返)那曲。确因特殊原因需进藏来(返)那人员,严格执行“14+7”隔离管控(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五是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直辖市县、区)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的,执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或集中健康监测。

六是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直辖市县、区)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或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人员,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或集中健康监测。

七是集中隔离14天的(第1、4、7、10、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7天的(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符合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第一入藏点在那曲的送至隔离酒店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签订承诺书后,如无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要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短时间内返回其报备所在目的地接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八是从区外进藏后经其它地市来(返)那人员已在第一入藏地进行查验且期间未出藏,在提供第一入藏地出具核酸检测阴性和报备证明后,且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若区内其他地市来(返)那人员行程码上标注“*”的,统一送至集中留观酒店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九是留观和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十是所有来(返)那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检查站(点)落实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行程卡、健康码查验等各项管控措施,对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行程、造假行程、核酸检测报告或拒绝执行属地防疫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来(返)那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条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是请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满6个月的广大市民朋友和来(返)那人员,就近就便到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第三针)。

十二是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之前发布的公告同时废止。

那曲市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日

来源:网信西藏

阿里地区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尊敬的各位来(返)阿人员,广大干部群众: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防范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持续巩固我地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结合阿里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所有区外拟入(返)阿人员,须向所在单位、社区或目的地县区疫情防控部门提前报备,并保留报备凭证(微信、短信截图、电话录音等)。第一入阿点疫情防控机构要严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严格查验报备凭证。

二、即日起,所有区外无本土确诊病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阿返阿人员,查验“藏易通”健康码、国务院行程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基础上,返阿后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自由流动。

三、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或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原则上不得来阿返阿,特殊情况确需来阿返阿的人员,需执行报备制度。已经入阿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天集中隔离(1、4、7、10、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2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自由流动。有高风险所在市(地区、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的来阿返阿人员,执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或集中健康监测(1、4、7、10、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有中风险所在市(地区、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的来阿返阿人员或本县区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拟来阿返阿人员,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或集中健康监测(1、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有境外旅居史的拟入(返)阿人员,须在第一入境地接受14天集中隔离观察后,继续在区外省市隔离观察14天(1、4、7、10、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阿前执行报备制度,入阿后严格查验隔离证明、核酸证明、报备凭证。

五、上述涉及的来阿返阿人员,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应在指定地点采样留观等待并配合有关管控措施。已在第一入藏地通过相关查验且期间未再出藏的,无发热、干咳、咽痛等可疑症状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需提供第一入藏地检验证明),在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区内其他市来阿返阿人员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六、医学留观、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七、所有来阿返阿人员须积极主动配合属地防疫部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行程或拒绝执行属地防疫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来阿返阿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八、广大干部群众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区域变化,非必要不前往涉疫省市,自觉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坚持把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防控要求作为日常习惯养成,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九、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西藏自治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范围的公告》精神,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普兰县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有关人员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请满足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广大干部群众和入(返)阿里人员,积极主动地按照当地政府安排,就近就便到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十一、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21年12月通告同时废止。

阿里地区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3日

来源:网信西藏

来源:西藏卫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