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一男子酒驾发生车祸,竟然找人“顶包”!结果……

2月5日凌晨,盐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三堆子铁路桥下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赶到后发现:现场有一辆还未关闭车灯的小型汽车斜向停放在道路中间,路面有撞倒后散落的隔离栏和汽车车体碎片,驾驶员不在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另有一辆行经事故路段的轻型货车轮胎被散落的隔离栏刺破。

经查询车主信息,民警联系到小车车主王某某,但王某某却称当天自己的车是由朋友何某在驾驶。民警在现场与何某对话时发现何某的陈述漏洞百出,怀疑其有“顶包”嫌疑。在民警的政策宣讲及质问下,何某承认事发当时车辆是由车主王某某驾驶。

随后,王某某来到事故现场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4.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调取监控、核实相关信息等调查工作,证实了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就是王某某,且其驾驶证尚在实习期。

目前,盐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依法对王某某进行驾驶证记12分、罚款19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对前来“顶包”的何某进行了法制教育。

记者:杨茜 张珊珊通讯员:刘发香

(攀枝花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