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成立首家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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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经上海市民政局和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宣布成立
市消保委介绍,基金会将资助消费者维权公益项目和活动,援助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资助志愿者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奖励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市消保委特邀志愿者、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会长管维镛表示,基金会的成立是全国消费维权的创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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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已进入关键时期,对于优化消费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市消保委积极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平台作用,一手抓消费志愿者队伍建设,一手抓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筹办,努力汇聚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
基金会的设立,将市消保委的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是继续保持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先全国的重要举措之一。上海作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技创新中心,历来将改革创新作为最大的资源优势。市消保委始终坚持:只要是对于社会、对于老百姓有利的事情,就要勇于实践,积极尝试。设立基金会,不仅仅是为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在人、财、物、智等方面的社会多元供给,不仅仅是为缓解长期困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更是市消保委在组织功能上,从单纯履行机构职责向更好发挥平台作用转变的一个标志。通过打造资源型平台,“乘众人之智,聚众人之力”,不断开拓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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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委主任、上海市消保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方惠萍表示,基金会将与消费志愿者队伍一起,进一步健全以市消保委为主体的社会保护体系,是助力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有益探索。在市消保委的统筹协调下,消费志愿者队伍着重提供智力和社会影响力支持,基金会则着力补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物质保障,共同为营造安全放心、近悦远来的消费环境服务。
据悉,基金会业务范围包括,资助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等开展消费者教育引导、消费知识宣传、消费公益诉讼、消费领域社会监督、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等活动;资助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研究和交流;援助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资助志愿者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奖励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等。
基金会的成立,体现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人民城市建设理念,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牵动千家万户、关联百姓福祉,是社会涉及面最广的公益事业,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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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基金会的筹办工作得到了社会各方面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尤其是6家大型企业和一家社会组织本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益意识慷慨解囊,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奉献了爱心和力量。大家的共同努力,将真正构建起共建共享的大消保、大维权格局。
据介绍,基金会由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牵头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西本新干线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等7家大型企业和公益性基金会共同发起,共计捐赠1250万元,其中,950万元为基金会原始基金,300万元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专项基金。下一步,市消保委将指导基金会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全力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全力支持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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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 陈友敏
原文刊登于《上海法治报》2022年3月15日3版,责任编辑:章炜
编辑 | 谢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