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2-026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18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资料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王凤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公司需重新选举副董事长:
选举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赵国庆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2022年3月18日开始,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赵国庆先生简历请见附录。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王凤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长建议选举李红栓女士为公司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名单:魏建军(主任委员)、李红栓、何平、李万军、乐英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任期自2022年3月18日开始,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李红栓女士简历请见附录。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变更董事买卖公司股票审批授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买卖本公司股票审批授权人杨志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公司需变更被授权人:
授权执行董事李红栓女士审批除本人外其他董事买卖本公司股票,被授权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变更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联交所授权代表的议案》
鉴于王凤英女士不再担任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执行董事,公司需更换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联交所授权代表。
选举执行董事李红栓女士为公司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联交所授权代表。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附录:
赵国庆先生(「赵先生」),44岁,本公司副总经理。赵先生2000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精益促进本部本部长,技术研究院副院长,配套管理本部本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于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3月18日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李红栓女士(「李女士」), 38 岁,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加入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13 年,李女士曾任公司财务部本部长助理,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主导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组织搭建与变革,财务体系与风控体系搭建与落地等工作。 202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3月18日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2-027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魏建军先生授权公司董事乐英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执行董事杨志娟女士、魏建军先生、王凤英女士,非执行董事何平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万军先生、吴智杰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刘倩女士、马宇博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辉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与光束汽车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在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款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采购产品关连交易及2022-2024年度建议年度上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7.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6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7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艳丽、黄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2-028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银行保定分行营业部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100,000.00万元
●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8960期
●产品期限:153天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营业部购买了100,000.00万元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241 期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已于2022年3月18日到期赎回。本次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了3,500,000,000.00元(350万手)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共募集资金3,5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3,487,972,641.5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6月17日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266号《验资报告》,且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新车型研发项目,项目投资总额630,970.8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50,000.00万元。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实施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购买金额确定、协议签署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具体组织实施。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间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为向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在存款到期后向公司支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按照规定向公司支付利息。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金融投资工具。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了台账,以便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9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4.63%,公司货币资金为2,122,491.42万元,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10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4.7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本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数据。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