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培育提升壮大省级优秀劳务品牌!贵州二十部门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等二十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工能)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生态移民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贵阳辖区各县市支行,各银保监分局,贵州证监局:

《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审批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贵州省乡村振兴局

贵州省生态移民局

2022年2月9日

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劳务品牌是指具有鲜明地域标记、过硬技能特征和良好用户口碑的劳务标识,带动就业能力强,是推动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劳务品牌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6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坚持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培育,强化技能化开发、规模化输出,实现品牌化推广、产业化发展,健全劳务品牌建设机制,塑造劳务品牌特色文化,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二)目标任务。力争“十四五”期间,劳务品牌发现培育、发展提升、壮大升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体系基本健全,地域鲜明、行业领先、技能突出的领军劳务品牌持续涌现,劳务品牌知名度、认可度、美誉度明显提升,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聚焦全省十大工业产业、12大农业特色产业、“旅游+”产业发展,从2022年起,每年评选一批省级劳务品牌;到2022年底,所有县(市、区)至少培育1个劳务品牌;到2023年,逐步健全劳务品牌相关支撑政策;到“十四五”末,形成一批具有贵州特色和广泛影响力的省级优秀劳务品牌。

二、加强劳务品牌发现培育

(三)培育认定一批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依托当地特色产业、重点行业,以龙头企业、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单位作为载体,将一批吸纳或输出劳务人数较多、素质较好,劳务质量较好,管理运行规范,市场竞争占主导地位的单位培育认定为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四)分类型发现认定一批劳务品牌。广泛开展摸底调查,以县(区)为单位摸清当地劳务品牌数量、分布、特征等基本情况,针对性制定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思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对具有一定从业基础,但技能特点不突出、分布较为零散的劳务产品,总结品牌特征,逐步引导形成劳务品牌。对具有一定知名度、从业人员规模较大,但还没有固定品牌名称的劳务产品,抓紧确定劳务品牌名称,聚力品牌化发展。对已形成相对成熟运营体系的劳务品牌,强化规范化管理服务,整合优化品牌资源,扩大市场影响力,推动做大做强做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五)分领域培育劳务品牌。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打造贵州特色劳务品牌。聚焦十大工业产业,以生态特色食品、新型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大数据电子信息、健康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深入挖潜细分行业工种用工需求,打造中高端技能型劳务品牌。实施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行动,瞄准家政服务、生活餐饮、人力资源、养老服务、商务咨询等急需紧缺现代服务业,打造高品质服务型劳务品牌。大力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手工艺、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旅游+”产业发展,打造文化和旅游类劳务品牌。以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提高绿茶、食用菌等重要农产品品牌化,打造农业现代化劳务品牌。对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等就业压力较大,以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等脱贫人口、搬迁群众、农村留守妇女较多的地区,围绕制造业、建筑业、快递物流等就业容量大的领域,打造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移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夯实劳务品牌发展基础,打造“贵州技工”技能人才队伍。大规模多层次高质量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打造“贵州电工”“贵州焊工”“贵州家政”“贵州绣娘”等系列“贵州技工”技能人才。各县区结合我省10大工业产业、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服务业创新10大工程、重点招商企业需求及劳务用工品牌建设需要重点打造2个“贵州技工”培训项目。各市州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县区实际,合理整合区域培训资源,集中力量打造不少于3个市级“贵州技工”培训项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七)建立重点劳务品牌资源库。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根据带动就业人数较多、技能产品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等特点,共同确定本地区劳务品牌建设重点项目,形成指导目录,建立劳务品牌资源库,精准记录每个劳务品牌的产业分布、所属行业、从业规模、市场份额、经济效益等具体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广泛动员各类培训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咨询指导机构,为重点劳务品牌建设提供技能培训、岗位对接、场地扶持、创业指导、补贴申领等政策服务支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三、加快劳务品牌发展提升

(七)提高技能含量。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开展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完善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按规定对经评价合格的从业人员发放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加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对劳务品牌提升的支持力度,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等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按规定落实经费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围绕‘一老一小’等民生紧缺领域,开办康养、家政、育婴等相关专业,逐步实现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同等落实职称评聘、选拔培养奖励项目等当地人才政策。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着力培育一批具备创业创新能力、生产和经营管理能力强的高素质农民,提升农民创业就业的能力水平,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围绕提升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需求,持续开展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作,不断发挥公共实训基地的公共性与开放性,为各类社会群体提供广覆盖、多领域、可持续的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不断提高就业创业质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扩大就业规模。多形式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加强用工信息对接,促进精准供需匹配。加强劳务协作,在供求信息对接、组织联合招聘等方面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协作,采取区域间定向输出、企业直接吸纳等方式,建立健全劳务品牌长期稳定劳务输出渠道。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机构,按规定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提升有组织劳务输出效果。依托劳务协作站等机构,建立劳务品牌从业人员清单台账,因人因需提供技能提升、创业扶持、融资对接等跟踪服务。将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等困难群体作为劳务品牌优先输出就业服务对象,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提供便利出行服务,按规定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等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移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增强品牌信誉度和美誉度。鼓励劳务品牌优化品牌名称、标识、符号等要素,支持有条件的注册申请商标专利的全流程网上电子化办理,为劳务品牌商标专利的注册申请人提供“零跑腿”的便利化服务,引导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劳务品牌专利技术向标准化转化。健全劳务品牌质量标准体系和诚信评价体系,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劳务品牌质量和评价等方面的团体标准,开展劳务品牌诚信评价。对参与劳务品牌相关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给予资助,做好与劳务品牌地方标准的立项、发布工作。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内劳务品牌信用承诺制度。开展劳务品牌诚信经营自律承诺行动,维护劳务品牌良好声誉和形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依法归集有关部门推送的涉企信用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公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速劳务品牌壮大升级

(十)支持劳务品牌创新创业。鼓励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发挥技能优势、专业所长、从业经历等优势开展创新创业,引导各类机构提供专业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打造“双创”升级版,持续推进国家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推进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不断为劳动者提供更多高标准的就业创业空间。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劳务品牌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产品,鼓励以劳务品牌为标的物,积极投保相关保险。依托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用于劳务品牌创业孵化,按规定落实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等优惠政策。举办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业大赛,通过赛训结合、以赛代训、以训助赛,遴选优秀创意项目,树立创业榜样,激发创业热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培育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发挥特色资源、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等优势,围绕全省12大特色农业产业和十大工业产业,建立行业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动态评选机制,强化“一企一策”精准扶持,培育若干细分行业领域的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带动本地特色劳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劳务品牌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集聚。鼓励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劳务品牌龙头企业通过IPO上市、新三板挂牌等方式壮大,鼓励符合条件的劳务品牌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开展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鼓励辖区私募基金投早、投小,通过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为劳务品牌建设提供支持,拓展劳务品牌融资渠道。以劳务品牌龙头企业为引领,组建行业内、区域内劳务品牌联盟,推动联盟内资源共享,加速科技成果市场转化,解决专业领域重大共性问题,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发展劳务品牌产业园区。推动劳务品牌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按照产业链环节与资源价值区段相匹配原则开展产业布局,引导企业延长产业链条,鼓励开展上下游合作,支持吸引上下游链条企业进驻,打造产业集聚、定位鲜明、配套完善、功能完备的劳务品牌特色产业园区,将其打造为县域重点产业、具有地标性的城市名片。持续推动“强省会”战略,支持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推动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集聚。统筹安排劳务品牌产业园区用地指标、能耗指标,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商务楼宇等存量资源,有条件地区可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劳务品牌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各市(州)对劳务品牌产业园用地所需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予以优先保障。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保险资金、多层次资本市场及融资担保机构(基金)等作用,拓展劳务品牌产业园区投融资渠道。结合实施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行动,支持服务型劳务品牌企业进驻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医疗健康、社区服务等服务业,以及工业设计、物流、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鼓励发展劳务品牌共享用工。鼓励劳务品牌企业之间开展共享用工,进行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加强对共享用工的就业服务,依托贵州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把劳务品牌间共享用工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及时了解企业缺工和劳动者富余信息,免费为有用工余缺的企业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运用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共享用工信息对接平台,促进精准、高效匹配。对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和劳动者,免费提供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有效防范用工风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劳务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强化政府促进就业主体责任,推动建立政府部署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财政、人民银行、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等20个部门分工负责,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完成时限,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工作保障,推进工作落实。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劳务品牌建设。将劳务品牌建设作为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将就业补助资金向劳务品牌建设倾斜,研究制定支持劳务品牌建设扶持政策。组建劳务品牌建设专家库,开展专项调研、专家基层行、名家讲坛等活动,加强劳务品牌理论研究和专业指导。(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实施考核问效,激励创先争优。强化目标导向,细化分解任务,将劳务品牌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就业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对通过劳务品牌带动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就业、推动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地方,按规定统筹现有渠道资金给予适当表扬激励。对不履行相关职责,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开展选树推介,突出示范带动。要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定期开展劳务品牌征集评选,组织劳务品牌竞赛,选树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劳务品牌项目,推出劳务品牌创立人、传承人、领军人以及形象代言人等典型人物,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品牌从业人员申报有关人才奖项评选。开展市场对接、创新创业故事巡讲等活动,培树一批叫得响的劳务品牌,发挥带动就业创业、助推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十八)举办系列活动,大力展示推广。要定期开展劳务品牌展示交流活动,举办劳务品牌专业论坛,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宣传展示劳务品牌。创新推出劳务品牌文化体验活动,结合文化旅游产业打造劳务品牌非遗工坊、劳务品牌文化体验馆(街、商圈)。结合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举办文化交流活动,支持劳务品牌走出去。(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积极发挥融媒体宣传作用,综合运用网络、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短视频、直播等多种方式,宣传劳务品牌建设的新成就、推进带动就业的新成效、促进劳务经济的新实践。鼓励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持证机构制作播放劳务品牌相关广播电视节目、纪录片。聚焦省级主导产业和省级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围绕品牌项目、品牌人物、品牌活动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以劳务品牌全方位发展、人才集聚培养、就业大规模增加等为主题拍摄影视作品,讲好劳务品牌故事,形成“塑造劳务品牌、消费劳务品牌、热爱劳务品牌”的浓厚氛围。(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等二十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等二十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提出“培育一批叫得响的农民工劳务品牌”,提出劳务品牌建设目标任务。2021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二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协同协力共同建设一批劳务品牌,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抓好文件贯彻落实,打造一批具有贵州特色的劳务品牌,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们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起草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等二十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征求相关省直部门的意见后,于2022年2月10日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二十部门的名义正式印发。

二、研究制定《意见》指导思想是什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精神,将劳务品牌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人社部门抓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发挥品牌效应,推动产业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三、什么是劳务品牌?

劳务品牌是指具有鲜明地域标记、过硬技能特征和良好用户口碑的劳务标识,带动就业能力强,是推动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

四、为什么要培育劳务品牌?

1.有利于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以正安吉他工匠劳务品牌为例,从业人员达1.5万人,创造的经济效益有4.5亿元,发挥了充分就业的作用。同时,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更加稳定、收入更高、权益更有保障,这些都是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内容。因此,抓好劳务品牌建设就是抓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2.有利于培养行业技能人才。抓好劳务品牌建设,能动员社会力量,大规模开展劳务品牌技能培训,解决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较低、高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可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人力资源支撑。

3.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和迈向共同富裕。我省脱贫人口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0%左右,抓好劳务品牌建设,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增加农民劳务收入,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向共同富裕非常重要。

4.有利于满足民生需求。抓好劳务品牌建设,培养有技能、有诚信的劳动者,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家政、育儿、养老等各类服务。

5.有利于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抓好劳务品牌建设,广泛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出渠道,并给予相应补助,不断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

五、建设劳务品牌的目标任务是什么?我省有哪些劳务品牌?

从2022年起,每年评选一批省级劳务品牌;到2022年底,所有县(市、区)至少培育1个劳务品牌;到2023年,逐步健全劳务品牌相关支撑政策;到“十四五”期末,形成一批具有贵州特色和广泛影响力的省级优秀劳务品牌。我省目前发展比较好的劳务品牌有:正安吉他工匠、黔妹子家政、世友劳务等等。

六、培育劳务品牌可以从哪些方面着力?

1.加强分类型发现。各地要广泛开展调查,全面掌握本地区劳务品牌数量、分布、特征等基本情况。对较为成熟的,做大做强做优;对有一定知名度、尚未形成品牌的,抓紧确定品牌名称、促进规范发展;对处于发展初期的,逐步引导形成劳务品牌。

2.加强分领域培育。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服务业、文化旅游领域、就业帮扶重点地区,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培育劳务品牌。重点是要结合地域特征、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和文化特色这些关键要素,培育中高端技能型、高品质服务型、文化旅游类、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

3.加强资源库建设。将本地劳务品牌入库管理,形成指导目录,确定重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对纳入指导目录的,提供重点支撑。

七、如何发展壮大劳务品牌?

1.提升技能含量。动员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企业等社会力量,大规模开展劳务品牌技能培训,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工作室,打造一批劳务品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一批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解决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较低、高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

2.提升从业规模。规模是市场竞争优势的体现,拥有一定的从业规模,是劳务品牌的必然要求。广泛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出渠道,多形式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对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3.提升品牌信誉。将诚信作为劳务品牌建设的核心要素,开展劳务品牌诚信评价和诚信经营自律承诺“两项行动”,建立劳务品牌诚信和严重失信主体“两个名单”,强化劳务品牌诚信意识,塑造诚信劳务品牌。

八、如何支持劳务品牌创新创业?

1.引导各类机构提供专业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

2.打造“双创”升级版,持续推进国家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推进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3.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劳务品牌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产品,鼓励以劳务品牌为标的物,积极投保相关保险。

4.依托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用于劳务品牌创业孵化,按规定落实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等优惠政策。

来源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编辑 徐然

编审 王璐瑶 施昱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