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投诉|乐山一景点路边停车须交10元“卫生费”引质疑,村委会回应:有成本支出

工作人员向车主收取“卫生费”

封面新闻记者 叶海燕

3月中旬,乐山市水口镇龙窝村的300亩黄花风铃进入盛花期,吸引了不少游客前去游玩赏花。3月29日,乐山市民余丰(化名)通过封面新闻云投诉称,近日,他前往龙窝村赏花时,将车停在公路边,被工作人员拦住,收取了10元停车费。

对此,水口镇政府回应称,赏花期游客数量激增,因卫生保洁、秩序管理和疫情防控,向游客收取的是“卫生费”而不是停车费。龙窝村村委会表示,所收的4万余元款项,全部进入了村集体经济账户,账目明细于3月30日进行公示。

交费后,工作人员提供的贴纸

公路边停车须交10元“卫生费”

游客质疑“巧立名目”

3月26日,余丰开车来到龙窝村的黄花风铃园赏花。“进入园区的路口,站着几名手上戴着‘水口镇’红袖标的工作人员,把我的车拦住,说车停在公路边上要收10元的停车费。”

余丰认为,公路是公共区域,收取停车费不合理。而且,现场没有停车场的标志和车位线,也没有看到收费公示,园区门口为在建的省道215线,游客们的车辆都靠着公路边停放。余丰再三向工作人员索要发票或收据凭证后,工作人员递给了他一张棕色的贴纸,上面印有“健康通行,人人有责”的字样。

10元停车费用,引发了当地不少网友和游客质疑。“如果是卫生费,开车的人去收费,不开车的就不收,合理吗?”“巧立名目收费,市民去看花是买了门票的,其中就包含卫生费,而且10元一辆有点贵。”“无论收取任何费用,村镇两级是没有权利自行决定收费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待批复后完善手续、票据,才能收费,否则就是违规的。”

有网友表示,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具体定价形式,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而且要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风铃园已闭园

村上回应:

共收取4万元“卫生费”全部汇入村集体账户并将公示

龙窝村黄花风铃园于3月19日开园营业。3月29日,园区大门已经关闭,门上放置的告示上写着:“由于天气原因,园内风铃花全部凋谢,如要看请园外观赏。”

当地村民介绍,园区票价为20元/人,营业10天后,已于3月28日闭园。

对于游客和网友关于收费的质疑,水口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收取的是卫生费,而不是停车费。“因为赏花期游人众多,为了给游客带来更好的游玩体验,避免交通堵塞,村组干部人手不够,村里临时聘请了12位村民维持秩序,做好疫情防控,这些是有成本支出的,因此村里按照每辆车10元来收取。”对于为何只收开车游客的费用?该负责人表示:“因为车停在路边占用了公共区域。”

龙窝村村委会负责人表示,2021年4月,龙窝村利用村集体经济资金,成立了乐山龙窝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黄花风铃园开园期间,按照每辆车10元收取卫生费的标准,经过了股东大会和村委会的一致同意。“收费是暂时的,并且是卫生费,因此没有去物价部门报备。所有的钱都打到了公司账户。”

这名负责人介绍,开园10天,公司账户的收入为52526元,其中还包括了该村另一景点宋祠堂的讲解费和茶水钱,“卫生费”占收入的80%,约4万余元。“昨天才正式闭园,我们正在制作公示资料,3月30日下午会张贴在村委会、各小组的公示栏上,同时发在村里的微信群中,透明公开让大家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