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行动轨迹公布
2022年4月5日21时,鹿泉区在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系3月29日从吉林省扶余市经天津市中转来石家庄人员。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3月28日14时36分,乘坐K704次列车(16车01下铺)由吉林省扶余市至天津市,其同车厢出现一名确诊病例。
3月29日5时26分到达天津站,后转乘G1709次列车(2车12C)于9时57分到达石家庄火车站,出站后乘坐出租车(冀A-Z6363)前往鹿泉区寺家庄镇城果小区朋友家,11时到小区附近金快客超市后返回朋友家中,18时40分到小区菜鸟驿站取快递,18时45分到小区金快客超市购物,后返回朋友家中无外出。
3月30日上午居家无外出,17点30分步行到高迁公园散步,18点52分在小区门口地摊购物后返回朋友家中无外出。
3月31日上午居家无外出,14时48分骑电动车到桥西区地铁2号线嘉华路站乘地铁,从裕华路站出站后步行到长安公园地下新万宝购物商城,16时步行到北国商城(建设南大街店),主要在3楼、4楼活动,16时30分步行到勒泰中心,17时15分到优衣库购物,之后前往负一楼家乐福超市,17时39分在家乐福超市旁边的一杆秤麻辣烫、凉皮店吃饭,18时30分到勒泰中心名创优品购物,19时步行到北国商城地铁站乘坐2号线到嘉华路站,骑电动车返回朋友家中无外出。
4月1日居家无外出,17时30分接到吉林省扶余市疾控电话通知,告知3月28日乘坐K704次列车同车厢有疫情相关人员,随后自主报备社区,居家等待转运至隔离点。
4月2日1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鹿泉区指定隔离点隔离。当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4月3日至4日,在隔离点隔离。
4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请3月28日以来与该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尽快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不外出;
三、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呼叫120到指定医院就诊,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如返回,要严格遵守目的地的防控要求。
石家庄市鹿泉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6日
博野县新增4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
博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新增4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4月5日,我县新增4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感染者88:
3月26日至3月27日在博野镇王各庄村家中居家,期间曾到安国市北阳村亲戚家中活动;
3月28日早晨返回博野镇二中,至3月31日在博野镇二中学习住宿未外出;
4月1日曾到博野镇冯村卫生院和博野镇王各庄小学采集核酸;
4月2日至4月3日在博野镇王各庄村家中居家未外出;
4月4日由负压救护车从博野镇王各庄村家中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管控。
感染者89:
3月26日在博野镇大苑村家中居家未外出;
3月27日曾到博野县城一家药店和喜军烧饼店活动;
3月28日早晨返回博野镇二中,至4月1日在博野镇二中学习住宿未外出;
4月2日由负压救护车从博野镇二中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管控。
感染者90:
3月28日至3月31日每天往返于博野镇沙沃村家中与博野镇二中;
4月1日在博野镇二中和博野镇冯村卫生院采集核酸后返回博野镇沙沃村家中;
4月2日在博野镇沙沃村家中居家未外出;
4月3日由负压救护车从博野镇沙沃村家中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管控。
感染者91:
3月26日在博野镇庄头村家中居家,期间曾到博野县城通达小区活动;
3月27日在博野镇庄头村家中居家未外出;
3月28日早晨返回博野镇二中,至3月31日在博野镇二中学习住宿未外出;
4月1日由负压救护车从博野镇二中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管控。
为保护易感人群,严防出现感染传播,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如在上述时间、地点与病例可能接触或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工作单位、县疾控中心或县防疫办报告,并配合做好排查流调、核酸检测、健康检测等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博野县疾控中心:8719368
博野县防疫办电话:5832026
博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定州市公布新增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
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新增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4月5日,我市在全员核酸检测中筛查出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3月23日-24日,在庞村镇小西丈村内活动。
3月25日,到庞村建邦器材公司。
3月26日,到北东丈村二胖超市购物。
3月27日,在庞村镇小西丈村内活动。
3月28日,到回民中学给女儿送东西。
3月29日-30日,无外出。
3月31日,到庞村镇西只东村申通快递寄快递。
4月1日,到杨家庄乡大涨村高升篷布公司、庞村建邦器材公司。
4月2日-3日,无外出。
4月4日,到庞村镇北东丈村二黑诊所就医。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及活动地点与该病例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立即向市防控办或所在村(社区)报告,如实陈述活动或接触情况,主动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故意隐瞒、漏报,延误疫情处置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三、希望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容城县公布1例阳性感染者行动轨迹
容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及其行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4月4日晚,容城县在对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核酸检测初筛弱阳性人员,为外省报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4月5日复核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3月31日13时30分至18时55分,在澳森制衣园区内工作,14时引领外地来容人员(为外省报告无症状感染者)到库房对面的宿舍楼一楼男卫生间,17时14分-17时25分到宿舍楼一楼男卫生间,18时55分至19时途经澳森南大街、军转路、永贵大街、沟谷路,骑电动车返回容城镇沟西村家中。
3月31日19时许至4月1日8时许,居家未出。
4月1日8时许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3月31日以来与该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防疫办或疾控中心报告相关情况,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做好排查流调、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到指定医院就诊,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持续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如返回,要严格遵守目的地的防控要求。
容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5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凡故意隐瞒个人行程、
不主动报告或不配合防疫工作,
造成疫情传播的,
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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