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喜迎党代会•改革展风彩”亮点之二十六、之二十七

编者按:2022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贵州也将迎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回顾和深入总结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经验成就,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省委改革办组织开展“喜迎党代会·改革展风采”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改革亮点宣传活动,经认真组织筛选并报省委领导审定,从各地各单位报送的190余篇改革亮点或综述文稿中精选出83篇,现通过“贵州改革”微信公众号陆续推送,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参考。
省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法治建设规划纲要,推动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搭建法治贵州建设四梁八柱。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建立民法典实施指导、监测和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民法典“万人大培训”,推动民法典实施走深走实。出台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十条措施、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以推进“两降一升”为抓手,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实现全省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纠错率同比下降14.7%,首次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行政诉讼败诉率同比下降6.0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20.4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郭瑞民副省长主持召开专题会,深入研究部署。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贵州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出台本地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细化举措,完善机构设置,强化人员编制保障。2021年6月,全省9个市州、88个县(区)全面完成“一级政府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要求,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共增加编制177人,成为全国首批完成行政复议职责整合的14个省份之一,得到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办理。2018年底,根据司法部关于推广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的要求,结合贵州省行政复议工作实际,自主建立贵州省行政复议工作平台,2019年1月1日上线运行,2020年6月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在线办理。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该平台可以第一时间全面掌握所辖区域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自动生成统计分析报表,大幅提升统计分析的效率和质量,电子卷宗便于保存,解决了行政复议文书归档、保存难题。2021年4月,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试运行,贵州省将自建平台与国家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省政府本级、贵阳市、黔南州、仁怀市、七星关区作为试点单位,积极引导帮助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按时反馈办理结果,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利民制度优势的同时,平台数据分析还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截至目前,贵州省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已录入行政复议案件15927件,省政府本级、黔南州政府及贵阳市政府开通“掌上复议”APP,进一步方便群众。
强化落实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狠抓“关键少数”,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着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同时,加大行政复议应诉业务能力培训,提升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水平,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出庭又出声。自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088件,审结17426件,纠错3412件,其中2021年相比2017年,纠错率下降18.38%。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从2017年的33.1%上升到2021年的65.81%,出庭应诉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政务服务“五个通办”
开启服务型政府建设新格局
直面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围绕企业群众普遍反映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不高、协同不畅、网办深度不够等难点、堵点问题,把企业和群众的“关键小事”当作政府的“心头大事”来办,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证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五个通办”改革,全面打破区域、行业限制,实现服务、效能“双提升”,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中,贵州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已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列。
“一网通办”,提升线上服务能力。统筹推进全省审批服务一张网建设,持续迭代升级,实现“一个系统支撑、一套人马办事”,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平台办理。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已实现100%网上可办,全程网办率达49%,2015年以来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累计办件2亿件,其中网办件1.43亿件,网上实际办理率达65.6%,基本杜绝压事不办、拖事慢办现象。积极推进云上贵州多彩宝APP政务服务专版、贵人服务微信小程序建设,已实现3078个高频事项“指尖办、移动查”。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身份证、电子驾驶证、电子医保凭证等26类电子证照已实现掌上“亮证”服务,极大方便了企业群众。
“一窗通办”,改进办事服务质量。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省级1456个事项纳入一窗综合受理,36名收件员统一提供一窗服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推进简单事项集成办理,上线“集成服务套餐”4.1万多个。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总体压缩70%,单一事项申请材料平均压减到3份。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2018年,国务院将贵州省集成服务套餐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李克强总理对贵州省“放管服”改革成效充分肯定,要求各地学习借鉴。
“一证通办”,实现数据服务共享。积极推广结婚证、社保卡、药品生产许可证等48类证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实现企业群众申报对应事项时证照材料“免提交”。持续推动业务流程再优化、表单材料再精简,对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手机号、企业信用代码等基础信息字段,通过人脸识别后系统自动填写,减少企业群众线上线下反复填写表单信息,提升办事效率。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办理提交频率最高的证照,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用”。
“全省通办”,满足异地服务需求。积极推进“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制定出台“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操作规程,将“全省通办、一次办成”运行和全流程监督管控等内容通过制度方式固化下来,保障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服务运转顺畅。全省通办事项从2020年的671项增长至2021年的3635项,涉及42个行业,纵向联动4100家部门。全省共设通办窗口717个,配备人员1327人,实现“视频协助、异地受理、属地办理”。截至目前,全省通办办件量610万余件。
“跨省通办”,争创全国服务标杆。对国家140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实行毗邻省市“协作通办”、劳务输出省市“点对点通办”、高频事项“在线通办”等“跨省通办”协作模式。2020年以来,与重庆、四川、福建、广东、广西等20多个省份建立“跨省通办”合作关系。截至目前,全省“跨省通办”办件量66万余件。牵头建立西南五省“跨省通办”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批148项通办事项的清单已对社会公布,初步实现异地代收代办。2021年11月,贵州省“跨省通办”改革经验获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通报表扬。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21年,贵州省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纳入“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扎实有序推进有关改革工作,大大缩短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时间,有效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来回跑等问题。
科学统筹谋划,印发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要求,梳理形成《贵州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制定实施方案,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事中事后核查、数据资源互通共享、信用监管、风险防范措施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各市(州)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统筹推进,省司法厅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等省有关部门参与的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各市(州)、县(市、区)均参照建立了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任务落实。制定《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明确“政务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推行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政务服务机构不得再索要有关证明材料”。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中发挥信用创新监管机制。省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编制本系统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大力推进政府数据汇聚共享,各有关部门共享调用数据25.66亿批次7917.38亿条,为实现在线核查提供技术支撑。
动态调整目录,优化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已调整《贵州省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目录》,各市(州)、县(市、区)均参照调整后的目录,对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目录进行调整并公布。2021年,贵州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依申请行政事项439.8万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作为贵州省重点工作典型经验接受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
持续推进法治毕节示范创建
探索法治贵州建设新经验
毕节市人口多、辖地广,在全省工作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但一段时期内,毕节曾高发多发刑事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敏感案事件。2015年起,省委、省政府站在战略全局高度,部署开展法治毕节创建,取得预期成效后,2021年又与时俱进提出开展法治毕节示范创建,通过厉行法治、弘扬法治,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理难题,为法治贵州建设探索新路。
健全实施机制,全面安排部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研究审议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印发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明确7个方面63项创建任务,对“十四五”时期毕节法治建设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并逐一明确各项任务省级督导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建立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实施机制的意见》,从基本要求、责任主体、工作调度、监测评估、组织保障五个方面明确了16项推进措施,组织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等10家单位对口支持毕节市各县(市、区),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法治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召开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全面总结法治毕节创建经验,部署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为加强和完善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做了良好示范。
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全面依法治省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结合实际,对标中央、省委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症结所在,提出解决办法。毕节市各级各部门围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等共自查出问题386个,细化措施完成整改378个,法治人才不足等需要持续整改问题逐步推进整改落实,推动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36个,推动建立了一批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金沙县落实未成年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发放资金2465万余元。组织开展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年中督导,对毕节市各县区全覆盖调研督察,深入县区乡镇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申报毕节市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并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为基础,深入毕节市及各县区指导,紧扣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狠抓制度机制落实。组织开展降低行政复议被纠错率、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两降一升”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对毕节市116家行政执法部门全覆盖,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编写《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资料》《法治政府建设文件资料》《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资料汇编》印发毕节市,指导示范创建工作开展。通过集中指导、组织业务骨干到毕节市开展上门指导服务等工作形式,对毕节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指导,补短板强弱项,有效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量。2021年,毕节市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降至7.7%,同比下降20.8%;行政诉讼败诉率为18.96%,同比下降7.2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3.2%,同比上升12.1%,都好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紧扣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民法典实施,毕节市干部、群众10万余人次参加“贵州省民法典知识专题测试”网上知识竞答活动,30余家重点单位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开展自查。推动地方立法进程,毕节市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出台《毕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指导黔西市创建“智慧矫正中心”,提升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毕节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330件。指导支持毕节市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全市各类3991所中小学共配备法治副校长(辅导员)6298人,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88万场次。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7个。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力度,2021年毕节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10714件,调处成功10185件,调处成功率95.06%。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贵州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四梁八柱”。连续实施学前教育突破工程,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8000余所,提前5年实现国家制定的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2021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1.4%,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达58.82%,分别超过国家确定的发展目标6.4和8.82个百分点。在2019年7月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我省作为学前教育改革成效显著的两个省份之一作交流发言,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充分肯定。2020年,赫章县第六幼儿园何梅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称号。
政府主导兜底线
建立公益普惠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办园体制。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市州支持、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所办幼儿园的属地化办园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财政投入。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逐年增长,“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投入公办幼儿园建设资金总量比“十二五”期间(5.5亿元)增加了23亿元,增长418%。2021年,学前教育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占比提高到7.77%。建立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明确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500元/生/年。
三是扩大教育资源。坚持把学前教育列入年度重大民生工程强力推进,2021年全省幼儿园数达到11305所,在园幼儿数165.53万。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较大缓解。
四是优化办园结构。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为重点任务,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印发《贵州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截至目前,全省近一半的行政村有了公办幼儿园。
强化治理促普惠
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
一是清查规范民办园。对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举办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清查规范,2018年收回利用国有资产和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民办园和企业办园532所。
二是建设管理配套园。各级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40亿元,用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新增小区配套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16.8万个。
三是推进治理无证园。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组织开展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实现无证园治理动态清零,有效促进了学前教育事业良性发展。
多措并举强队伍
为“幼有所育”提供保障
一是加大招聘力度。“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2万余名,幼儿园专任教师与幼儿比提升到2021年的1:16.2;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提升到1:8.6,为科学保教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拓宽补充渠道。将县级特岗教师计划指标扩大到学前教育,近五年共招聘学前教育特岗教师8000余名。各地以“同工同酬”为原则,出台了“两自一包”“四同”“志愿者”等办法,近三年通过多种方式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6000余名。
三是提升师资水平。引导支持14所普通本科高校开办学前教育专业,建成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所,不断提高幼儿师资培养层次、质量和规模。通过“国培计划”、名园长、名师工作室等载体,加强幼儿教师培训,推动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
创新机制提质量
有效解决“上好园”问题
一是推行集团化办园管理制度。管理集团“龙头园”带领县域内弱园、新园、民办园,采用教师轮岗、蹲点帮扶、园长下派等方式协同发展。全省近400个幼儿园管理集团已经覆盖了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管理指导难的问题得到了突破。
二是探索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96所,市级示范幼儿园569所,县级示范幼儿园1406所,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积极发挥优质幼儿园的引领作用,建立了覆盖县、乡、村所有公民办幼儿园的教研指导责任区,通过集中教研、实地指导、行动研究等方式,帮助责任区内幼儿教师提升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
三是建立资源中心一体化制度。在全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建立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1000余个,实行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共享、教研共享、指导共享,解决村级幼儿园办学指导难、师资力量弱、课程资源不足等问题,有效促进农村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
四是实施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幼小科学衔接攻坚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积极开展安吉游戏推广试点,加强幼儿园保教实践,提升保教质量。
关注弱势促公平
持续加大对弱势幼儿群体的帮扶力度
一是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幼儿园保障。“十三五”期间,全省投资近50亿元,累计新建、改扩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幼儿园300所,解决近4.5万名偏远贫困地区儿童“入园难”“入园远”的问题,孩子们在家门口就能接受到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
二是深入实施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每天为每位农村学前教育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3元(全年600元)。近五年,全省共投入补助资金24.86亿元用于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惠及422.82万名农村学前教育儿童。
三是不断加大困难家庭幼儿教育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进行资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近三年,累计投入资金3.17亿元,共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58万人次。
来 源:贵州改革
编 辑:龙 英
编 审:李 丹
监 制:许再晶 总监制:刘仁军 卢江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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