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发布疫情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惠企10条措施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4月12日,记者从铜陵市司法局获悉,为有效满足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该局发布了疫情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惠企10条措施,它们分别为:

1、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2、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

3、对因疫导致生活、经营困难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纳入免于经济困难审查范围。

4、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可以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5、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途径,引导困难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网等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全面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实现工作日期间24小时全天候服务。

6、通过网络宣传公证在涉及民商事、涉外等事项上的作用,了解掌握办理各类公证的办证指南及申办流程。为急需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提供线上公证法律服务,可在线提前预约。

7、各公证处及时为企业和公民办理三类公证:一是事实类公证,如对于“航班取消证明”“物流运输限制证明”“列车停运证明”“道路交通管制证明”“企业延迟复工证明”“医院隔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社区街道隔离证明”等。二是文书类公证,如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因员工被隔离等导致合同无法及时履行等情况发生,可出具一份《不可抗力声明》,企业或企业代表在声明书上签名或盖公章,公证机构对于声明书上的签名、印鉴进行公证。三是保全证据公证,如对于政府、航空公司等向社会在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文件,公证机构可以对此出具网页保全证据公证书。

8、调整司法鉴定工作方式。依据司法鉴定服务指引,通过网络、热线等形式组织开展相关疫情鉴定咨询。紧急情况急需现场服务的,可先线上预约,再前往现场。为涉及司法鉴定的医患纠纷积极提供司法鉴定服务。

9、积极解决因疫情原因导致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仲裁案件纠纷。

10、对因疫情导致生活、经营困难的自然人、企业申请的仲裁案件,经审查,对仲裁费用予以一定额度的缓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