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新疆检察不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道路上的减速带装上了,再也不用担心私家车与火车相撞了。”

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一份检察建议,让兵团第十三师火箭农场一处专用铁路与公路交叉口安全防范设施得到了“升级”.....

连日来,新疆各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能动履职、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座谈交流,宣传引导等方式,运用检察建议给予风险提示,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八号检察建议”在新疆落地落实,推进安全隐患整改,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据介绍,“八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检察职责,从“抓前端、治未病”出发,向应急管理部制发的安全生产诉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

深入走访调研,让检察建议更有“刚性”

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走访,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向企业提出防范安全风险建议。

4月6日,裕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深入辖区加油站实地走访、联合检查,就危化品经营企业的站内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企业工作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设备安装维护、巡检记录等安全生产事项进行执法检查。

托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企业、水库、施工现场开展调研,对“八号检查建议”的主要内容进行宣讲,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树牢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理念,全面抓好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巩留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对辖区加油站、加气站、建筑工地开展走访检查。

博州人民检察院与州应急管理局、住建局等单位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博圣酒业、中石油加油站、博乐市云景尚都小区建筑工地、博乐市天然气母站等辖区内危化企业、建筑工地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送达检察建议,凝聚协作共识

为了更好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凝聚安全生产合力,检察机关向应急管理部门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和相关典型案例,并就相关问题进行座谈。

4月1日下午,呼图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饶轶、丁大伟带队至呼图壁县应急管理局,当面送达“八号检察建议”。

塔城地区检察机关向应急管理部门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召开座谈,介绍“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结合塔城地区近三年办理的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刑事案件,指出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提出意见建议。

阜康市检察院到市应急管理局,联系沟通“八号检察建议”的具体落实举措,推动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局强化履职、深化协作,共商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应急管理局表示将结合检察建议进行整改落实。

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贯彻“八号检察建议”工作会议,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介绍“八号检察建议”制发的背景和意义,对今年来办理的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交流。

博州人民检察院向州应急管理局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并就履行职能责任、畅通信息渠道、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成立以检察院、应急管理局、住建局等单位为主的联合检查组。

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加大惩治力度

依法严厉惩治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及时批捕、起诉,形成有力震慑,以打击促预防,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为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创造有利条件。开展立案监督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事故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

福海县检察院向县公安局制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通知立案书,要求县公安局对“6·9物体击打事故”、“8·12物体击打事故”进行立案。该两起安全事故各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县公安局已对该两起案件立案侦查。

强化宣传引导,共筑安全防线

为进一步提升“八号检察建议”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提高企业、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新疆检察机关将“八号检察建议”宣传作为法治宣传重点,着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关口前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以案释法,借助“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时机,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激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预防安全问题治理工作,携手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积极营造落实检察建议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奇台县人民检察院在当地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之际,向30余家企业负责人解说“八号检察建议”和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典型案例。

乌鲁木齐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座谈会,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共同探讨落实举措,形成监督合力。还将安全生产中易被忽视的隐患细节制作成动态漫画,以“小漫画”促进安全生产意识“大提升”、推动八号检察建议“大落实”。

下一步,新疆检察机关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强化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依法严厉惩治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为服务和保障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 | 第二检察部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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