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被查!

近日,一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被广西纪委通报。

北海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袁健晖接受审查调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袁健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藤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唐荣清接受审查调查

据梧州市纪委监委消息:藤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唐荣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梧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西贺州市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潘达超接受审查调查

据贺州市纪委监委消息:广西贺州市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潘达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贺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覃善合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前,经百色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田东县纪委监委对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专职检委、四级高级检察官覃善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覃善合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律意识淡薄,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

覃善合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执法犯法,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经百色市右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右江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覃善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违规接受宴请、

收受好处费、

醉酒驾驶机动车……

这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被通报!

南宁市江南区通报1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南宁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邓炯汉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礼金、好处费的问题。2010年至2021年,邓炯汉在担任南宁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的承揽、分包以及供货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以现金、购物卡等形式收受他人给予的礼金、好处费,数额巨大。2021年7月,邓炯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解除劳动合同;同年12月,被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上林县通报1起醉酒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例

上林县西燕镇覃浪小学原副校长、党支部党员覃文南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1月19日22时许,覃文南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S52上林连接线西燕上水滚庄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覃文南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覃文南曾于2020年4月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次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违反党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2022年2月24日,南宁市上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覃文南犯危险驾驶罪,拘役四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2022年3月,覃文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柳州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柳州市计量技术测试研究所原所长伍国荣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伍国荣多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1.09万元。伍国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伍国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原柳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夏玮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夏玮先后在春节、中秋节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8.02万元。2022年2月,夏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融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原主任黄卫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至2020年,黄卫东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黄卫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黄卫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国平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0月27日,曹国平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三江侗族自治县博物馆路段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12月,曹国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贵港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覃塘区自然资源局干部唐斌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财物问题。2021年7月,覃塘区自然资源局干部唐斌违规接受私营企业者宴请,共消费4322元,并收受价值1000元香烟,索取4000元好处费。2022年1月,唐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玉林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兴业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人钟东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1月至2021年7月期间,钟东违规将本单位公务用车用于个人上下班等非公务活动,累计加油68次,产生油费共计16497.27元。2022年3月,钟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 博白县储备粮管理公司经理吴刚违规接待问题。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期间,吴刚把违规套取的储备粮保管费41000元,用于违规接待用餐和购买接待酒水、土特产、慰问品等合计33263元,另外用于个人生活花销7737元。2022年3月,吴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玉林市玉州区通报4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1.玉州区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8月12日,李维饮酒后驶机动车行驶至玉林市金港大道银丰桥路口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11月,李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玉州区卫健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伟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9月17日,陈伟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大南路竹美桥沿江西路路口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11月,陈伟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玉州区仁东镇中庞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罗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20日,罗云饮酒后驶机动车行驶至G80线广昆高速公路玉林引线14公里处,被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11月,罗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玉州区原扶贫办的退休人员蒋垂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月19日,蒋垂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城站路万良路路口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9月,蒋垂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百色4名党员干部酒驾,被处罚、处分

1、右江区福禄水利工程管理所主任田志锋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6月20日凌晨,田志锋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右江区那毕大道聚宝苑往那毕大桥方向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田志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田志锋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右江区泮水乡百维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李超勇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2月24日晚上,李超勇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右江区东洲大道与东合大桥路口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李超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李超勇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右江区百城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黄钰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2月15日晚上,黄钰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右江区城北二路三中加油站往瑞丰大酒店方向处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黄钰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黄钰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百色市百色中学政教处主任黄雷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5月13日晚上,黄雷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右江区那毕大桥路口至江滨一路路口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黄雷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此外,黄雷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0月,黄雷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贺州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贺州市平桂区沙田中心卫生院院长陈献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3年至2021年,陈献在担任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黄田卫生院院长、沙田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白酒、香烟、茶叶、月饼等礼品及礼金1.4万元;2016年至2020年,陈献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此外,陈献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4月,陈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贺州市八步区仁义卫生院原院长李太梅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3月至2019年7月,仁义卫生院违规发放周末加班补助、乡镇补贴共计2.15万元。时任仁义卫生院院长李太梅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李太梅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22年4月,李太梅受到记大过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洞口完小原校长李春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1年1月,莲山镇洞口完小违规向教师发放津补贴共计1.205万元,时任洞口完小校长李春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1月,李春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钟山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

钟山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邱贵祥违规收受项目工程老板好处费、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时任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的邱贵祥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黎某某挂靠某公司承接的县扶贫办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多次收受黎某某送予的好处费、礼品共计10万余元,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鉴于邱贵祥在组织找其谈话前主动投案交代其收受好处费以及礼品的问题,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调查,具有减轻处分情节,2022年1月,邱贵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已被收缴。

罗城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

1.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原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潘立长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2年至2019年间,时任县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的潘立长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送给的真龙海韵香烟共计46条。潘立长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潘立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韦时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7年至2018年间,时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韦时元在分管县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中,收到上级相关文件后,仅签批阅处意见,未按上级要求部署和落实工作,以文件落实文件,作风不严不实,工作流于形式,致使国家资金83918元被他人套取私分,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4月,韦时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罗城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卫生院公卫医师韦兴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1月23日,韦兴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一平路朝阳路口400米处,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2月28日,韦兴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五里香社区党总支部党员银冠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2月4日,银冠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罗城仫佬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沿江路口50米处,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15日,银冠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五里香社区党总支部党员卢恺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0月24日,卢恺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桂平市蒙圩镇陶瓷城路口附近路段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15日,卢恺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凤山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凤山县原安监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期间,凤山县原安监局存在违规发放值班补助共计22743元;违规发放本单位安全宣传月活动比赛评委劳务费共计1000元;虚报套取公款发放临聘人员年底绩效奖共计20000元。时任凤山县安监局局长龙超很对上述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3月,龙超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凤山县通报2起党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1.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韦文耀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27日,韦文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韦文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凤山县砦牙乡弄怀村党支部副书记罗国远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9月24日,罗国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罗国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环江县通报2起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乡希远村党支部原书记谭劲东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07年至2016年,希远村村委掌管了希远村下江屯、龙尧屯10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共77683.5元,并存入谭劲东个人账户。谭劲东未严格遵守纪律,及时将该款项交给村委财务人员管理,且在使用时未经村委班子讨论,没有将生态公益林资金的使用情况向群众公开,侵犯群众知情权,其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2021年8月,谭劲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翠山村党支部副书记韦瑞闯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20年3月,环江县出台稳岗补贴政策。作为2016年脱贫户,韦瑞闯在没有真正到过环江县宏兴汽车修理厂务工的情况下,委托该修理厂负责人韦某某出具虚假的务工收入证明,共获得4个月的稳岗补贴1200元。身为一名中共党员,韦瑞闯纪律意识淡薄,对党纪法规敬畏不足、心存侥幸,弄虚作假,虚报稳岗补贴材料,骗取稳岗补贴,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流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因其曾于2019年11月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属二次违纪。2021年9月,韦瑞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违纪资金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大化县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1.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唐奇锋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2月3日,唐奇锋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后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唐奇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大化瑶族自治县百马乡下和村党支部党员易湘兵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2月28日,易湘兵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2021年5月7日,易湘兵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再次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易湘兵半年内两次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8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29日,易湘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兰县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1.东兰县东兰镇水洞村党支部党员韦启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2月9日,韦启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从东兰县达汉路段往钢精厂方向行驶过程中,被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3月,韦启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东兰县三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黄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7年7月31日,黄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从东兰县隘洞镇往县城方向行驶至国道323线1333公里200米处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鉴于2020年8月25日黄平因违纪受党内警告处分,属二次违纪,2021年3月,黄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河池市宜州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宜州区职业教育中心后勤科科长覃近安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覃近安在任宜州区职业教育中心后勤科科长期间,于2018年春节、国庆节和2019年春节违规收受与该职业教育中心有业务往来的花木场老板吴某某微信转账红包共计6488元,于2018年9月、2019年2月违规收受与该职业教育中心有业务往来的装饰中心老板李某某微信转账红包共计1815元。2021年12月,覃近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宜州区职业教育中心教务科科长黄英宽违规收受有业务往来对象给予的礼金问题。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宜州区(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务科科长黄英宽收受与该职业教育中心有业务往来的多名商人给予的红包共计13526元;其中1231元用于个人开支、12295元用于教职工聚餐。黄英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月,黄英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来宾市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1. 兴宾区凤凰镇人大主席卢喜科酒驾问题。2021年9月27日,卢喜科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10月15日,交警部门对卢喜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2022年1月,卢喜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象州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四级主任科员覃豪酒驾问题。2021年8月12日,覃豪酒后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8月17日,交警部门对覃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200元。2022年1月,覃豪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 忻城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队长蓝奇旺酒驾问题。2021年7月19日,蓝奇旺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外,其还存在驾驶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行为。2021年10月11日,交警部门对蓝奇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200元。2022年3月,蓝奇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秀瑶族自治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

1.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共和村古卜、牛角屯党支部党员陶勇醉驾问题。2021年4月17日17时许,陶勇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月17日,陶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2年1月12日,陶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金秀瑶族自治县审计局财政金融经贸审计股股长梁宇酒驾问题。2021年8月19日,梁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8月2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梁宇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2月23日,梁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局防灾减灾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黄进贵酒驾问题。2021年7月29日21时许,黄进贵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8月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黄进贵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21日,黄进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崇左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凭祥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农国华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农国华为其儿子操办婚宴以及孙子满月时,收受商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农国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农国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大新县原农业机械技工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大新县农业机械技工学校为解决学校日常经费问题,截留部分培训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0.9万余元,时任校长农宁孙、副校长兼会计农彩庆、副校长黄贵连、出纳谢超廷等分别违规领取1.6万元至1.8万元不等的补贴。2021年12月,农宁孙、黄贵连、谢超廷等三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农彩庆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退缴。

3、扶绥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站长梁敏违规收受礼品、红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问题。2013年至2019年期间,梁敏多次接受投标公司、施工老板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接受施工老板旅游安排一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红包。此外,梁敏还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验收项目走过场等问题。2022 年3月,梁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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