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大石桥市:全域管控 主城区实行交通管制

5月4日,辽宁营口大石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鉴于目前严峻的疫情形势,为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大石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实行全域管控,主城区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实施管控,农村以“村”为单位实施管控,全体住户、车辆非必要不外出,非住户不得进入。各镇街及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二)除运输重要生产物资、生活物资的车辆及人员外,禁止外来人员入桥。市民非必要不离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执行,禁止前往涉疫地区,确需出行的要提前做好行程安排,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桥,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三)公安干警、医疗机构、志愿者和机关工作人员,供水、电、暖、燃气等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人员,持市指挥部统一发放的通行证出入,落实测温、扫码等相关要求。

(四)主城区实行交通管制。除保供、防疫车辆外(凭市指挥部车辆通行证),其他车辆一律禁止出行。

(五)除保障居民生活必须确保市场平稳有序的大型商超外,其余经营场所(洗浴场所、体育健身场馆、景区景点、KTV、歌舞厅、美容店、足疗店、按摩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棋牌室、麻将馆、台球厅、游戏厅、饭店、咖啡厅、酒吧、茶吧、网吧、彩票站、摄影店、花店、服装店、理发店、手机店、擦鞋店、干洗店、农贸市场、水果店、小超市等)暂时关闭;外卖、代购等行业暂停服务;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业务暂停经营;所有宗教场所暂停开放,宗教集会活动一律暂停;广场、公园、小区活动场所暂停娱乐、歌舞、演出、培训、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城乡集市、马路市场暂时关闭;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一律关停。

(六)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已恢复线下教育的普通高中高三年级继续实行封闭管理;高一、高二及初中、小学、幼儿园等实行线上教学;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服务;中职院校等寄宿制学校继续实施原有管控措施。

(七)全市所有门诊类医疗机构全面停诊(新冠疫苗接种门诊和儿童预防接种门诊除外);一级医疗机构暂停门诊诊疗活动,已入院患者实行严格封闭管理,不得探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切实起到“哨点”作用。各类药店停止销售“一退两抗”药品。

(八)做好备用“黄码医院”启动工作,有就医需求的群众要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预约,实施“点对点”闭环管理,诊疗返回家中后,严格执行“黄码医院”就医管控措施。

(九)全市所有福利院、养老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取消遗体告别仪式、压减守灵人员,停止住宿、餐饮等服务;全市范围内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婚姻登记实行预约制度,实施分流办理;全市大型商超、农资商店等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场所严格执行限流措施,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量的50%。

(十)各类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健康码、行程码、营畅通)、“一米线”、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暂不组织大型活动、大型会议,暂停堂食,实行分餐制。

(十一)大石桥市工信局按照“一企一策”制定防疫方案,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闭环生产经营,不能实行闭环管理的企业一律停产。

(十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民生、应急等人员外,一律按照组织统一安排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防疫一线提供生活保障服务。

(十三)广大市民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十四)住宅小区(村)实行管控后,有效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全体市民要严格按要求积极配合、规范进行。对没有参加或没有完整参加三次全员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将标记为黄码;对拒不按规定要求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五)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对涉事者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监制/王雪冬

审核/刘允

主编/朱晓琳

编辑/金山

来源:央视新闻 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