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落实“27条” 不断推进云南文旅营商环境优化

营商环境的好坏决定着一个行业的发展活力,文旅行业是遭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之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要提升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尽快恢复市场信心,就必须做好做足优化营商环境这篇大文章。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之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文旅市场主体活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是响应云南省委、省政府大抓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号召的行动,也是将优化云南文旅营商环境落实落细的具体举措。

在一系列纾困助企政策措施推出后,《指导意见》通过27条具体举措,从审批、监管、立法、规范旅游购物、搭建营销平台、提升服务质量六大方面,促使政策形成合力,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着力营造更好的文旅行业发展营商环境;《指导意见》以“暖”而“实”的举措,受到业内专家的肯定,得到企业的点赞。

优化审批服务利企便民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优势开展利民便民服务,做到“一件事一次办”“一网告知”“一网受理”“一网办结““省内通办”“线上利企便民”,并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2022年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要过到98%以上;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审批,加快实现行政审批“只进一扇门”的目标。

市场监管宽严相济更“柔性”

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全面推行“首违可不罚”,稳妥做好对市场主体的“容错纠错”,对于市场主体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教育警示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适度推行柔性执法;这些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和惩教结合的原则,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出实招新招提升企业获得感

优化营商环境贵在“实”,不仅要把解决问题的方案充实、把举措定实,更要把行动落实、把效果做实,在《指导意见》中,“实”字贯穿始终。在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方面,实实在在找准制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实时听取企业的反映和诉求,依法依规帮助解决;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做到“一事一评”“一审一评”,并加强评价数据分析应用,对差评要自查自纠,进行整改;对好评要总结经验,扩大工作成效。

营商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是由包括企业在内的政府、社会、市场、文化等诸多因素构成,营造良好的文旅市场营商环境,文旅部门是重要保障,只有创新发挥好职能和作用,义无反顾地担起自己的责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不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以更扎实的作风落实好“27条”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服务提振云南文旅行业的发展信心,为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助力云南文旅市场迎来美好明天。

文 张敏

图 张楠

编辑 代汪媛

本期责编 张灵洁 华芳

审核 马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