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解除静态管理

根据宽甸疫情防控形势,宽甸满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5月12日起解除对全县范围内居民静态管理,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人员县域内流动,非必要不离宽,离宽必报备。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办公秩序。金融机构、邮政、快递、外卖、物流有序恢复正常营业。

二、有序恢复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恢复生产前,要在行业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的共同指导下,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企业运输车辆原则上县域内运行,确需出县,需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程序严格规范运行。

三、有序恢复批发类企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洗衣店、加油站、汽车修配服务等场所营业。有序恢复餐饮企业营业,暂不开放堂食,实行即买即走或订餐配送。宾馆、旅店等逐步恢复营业,曾用做隔离宾馆的经评估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运营。

四、恢复公交车、出租车和县域内客运班车运营。车辆每天至少进行两次消杀,司乘人员和乘客须全程佩戴口罩,实行扫码支付,不执行上述规定的,暂停运营资格;私家车县域内可正常通行。提倡步行,减少流动,非必要不外出。

五、继续关停网吧、酒吧、KTV、歌舞厅、游泳馆、浴池、足疗店、剧本杀、台球厅、棋牌室等娱乐休闲场所;集市、美容、理疗、按摩、健身中心、彩票站、瑜伽馆等经营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密闭式文化活动场所。继续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演出、展销促销、广场舞等活动;暂停旅游景区对外营业。

六、继续暂停幼儿园、托幼机构和各类培训机构所有线下教学活动,继续关停小餐桌。继续采取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活动,各中小学待疫情持续稳定,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有序复课。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和集体宗教活动。养老机构、精神病院、救助站、福利院、看守所等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七、县域内办公场所、交通场站、住宿场所、商场超市、餐饮、医疗机构等各类开放的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杀等疫情防控规定,有行程码显示中高风险地区的禁止进入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

八、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县居民可就近到县域内固定和便民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

九、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外防输入”备案管理,所有外来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报备,并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十、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序放开的单位和场所要加大疫情防控监管力度,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依规立即责令停业整改。

十一、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居民外出必须佩戴口罩,保持少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两米线”等良好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宽甸满族自治县当前外防输入压力依然很大,广大市民要持续增强风险意识、防护意识,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共同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坚决打赢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

宽甸满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2日

来源 |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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