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际行动践行“服务不打烊”,这里的司法服务走出“新路径”

勤劳不等闲,春耕正当时。四月,正是位于长白山南麓、浑江中游的通化县开展春耕的时候。一辆辆“铁牛”奔腾在黑土地上,铁犁下翻滚的黑土迸发出积蓄了一冬的力量。
驾驶室里,农民李大哥一边劳作一边听着广播电台正在播出的有关春耕期间常涉及的土地纠纷、农资物品采购、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讲解,还不时和坐在身边一起收听的妻子交流几句,夸赞道:“这个法官讲得真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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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走进直播间)
做客直播间的,正是通化县法院民事庭副庭长赵喆。“开展这类‘保春耕’普法宣传是我们的常规动作。”赵喆向记者介绍,近年来,通化县法院聚焦主责主业,施“走心”之策、下“实在”功夫、行“方便”之举,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针对域内企业需求,通化县法院还实行“按需定制、上门服务”,精心规划了实用的普法内容。
不久前,应通化县“饿了么”骑手之家邀约,赵喆围绕骑手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结合真实法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法》《民事法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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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走进企业普法)
课后,“饿了么”骑手纷纷表示:“这堂普法课的内容和我们息息相关,法官也讲得通俗易懂,让我们受益匪浅。对于骑手来说,在外卖配送过程中的安全是最重要的。遵规守法,做文明骑手,这是对别人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和家人负责。
除此之外,通化县法院还向特定人群开展专项普法宣传。为提高域内中老年人识骗、防骗的能力,法院干警多次深入社区、乡村,针对中老年群体容易遇到的“杀猪盘”“资本运作”等虚假项目开展反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法院工作是区域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构成。通化县法院领导班子深知,不仅要让域内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尊法,还要做实做细诉前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纠纷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为域内社会和谐稳定助力。
“我特意给您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您的用心调解……”
不久前,通化县法院人民调解员金珍玉收到了当事人马某赠送的锦旗。“用心负责、不求回报”8个大字,代表着当事人对金珍玉的认可与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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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珍玉调解工作室)
原来,某药业欠马某货款近60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到期后,某药业未付清货款,马某遂诉至法院。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金珍玉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线上诉前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
双方当事人都对“不用跑路”“不交诉讼费”的诉前调解方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是已经融入通化县法院每个工作环节的理念。
在一个大雾天,骑着自行车赶路的通化县居民曾大爷被驾驶摩托车的纪某撞倒。双方就事故责任认定产生了分歧,诉至法院。
开庭时值隆冬,大雪纷飞。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让当事人少跑腿,休庭后,法官利用午休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
在风雪中,法官对照公安交通事故卷宗的记录,倾听原被告各自阐述的情况,问询附近村户……
充分了解了案件事实后,法官当日即依法作出了判决。双方对判决结果均无异议,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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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会议)
与此同时,让“纸上判决”兑现为“真金白银”也是通化县法院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执行人一再规避执行,通化县法院执行局面对其违反诚信的行为,开出拘留15日、罚款3万元的罚单,最终,为申请执行人追回18万余元欠款。
冰冷的卷宗背后,融入的是暖暖的民生民情;严肃的法威之下,蕴含的是深深的关切和真情。这一个个案例是通化县法院积极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审执质效,用实际行动践行“服务不打烊”,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工作缩影。
东风徐来,春天的雨滋润了大地和万物。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通化县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注重诉源治理,紧盯群众司法需求,发挥职能作用,提升司法能力,努力为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