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多名老人路遇陌生男子搭讪被骗……

日前,阆中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以帮忙办理社保为名的诈骗老人犯罪案件,被告人彭某某因诈骗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情回顾:2021年2月,78岁老杜独自上街时,忽遇一名自称是其儿子朋友的陌生男子打招呼。取得老杜信任后,该男子说自己在社保局工作,老杜的儿子正在为老杜办理社保,他可以帮忙,并以此为由骗取了老杜1400元钱款。后经查明,该案被告人彭某某先后以相同手段骗取5名老人共计11000元钱财。同时查明,彭某某另还实施了一起盗窃老年人手机的案件。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检察机关将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犯罪活动。

同时,检察官还提醒老年朋友,在侵犯老年人权益案件中,诈骗类案件占一半以上,主要是因为老年人生理、心理、经济等特殊原因,以及较少接触社会、子女关心程度不够等,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下手”的对象。请广大老年朋友要理性投资、科学养老,不盲从、不轻信;发现被骗,要及时收集、保存证据,向司法机关求助。

来源阆中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