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教育局狠抓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据金昌公安交警: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全面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金昌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针对学生不戴头盔、电动车不悬挂号牌、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问题,多措并举,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市教育局健全完善“局长包抓普查、校长巡查、班主任排查”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包抓机制,成立了全市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包抓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六个包抓普查组。4月18日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分析研究本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研究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道理交通安全隐患。对道路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任务进行再强调、再部署,有力推动道路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切实强化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市教育局要求在4月18日—4月22日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各院校针对学生不同年龄层级,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展板、演讲比赛、专题讲座、观看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骑电动车必须佩戴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拒绝乘坐三轮车、超载、拼装等“黑校车”。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形式提醒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责任,严禁使用三轮车等“黑校车”,用电动车接送孩子均必须佩戴头盔,严禁在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乱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共同保障学生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
三、细化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要求各学校加强机动车管理,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在校内乱停乱放机动车、自行车;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在市区学校门口设置减速带、隔离护栏;及时使用移动式交通指示灯;对模糊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严格落实小学生上下学路队制度,每天放学时段,由各班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要求各学校继续推行错时上下学;深入开展“护卫天使行动”,安排学校领导、值周教师和保安人员在学生上下学期间进行交通疏导;要求在校园周边主要路段组织教师严查学生交通违章行为,对不遵守交通规则、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的行为在校内电子屏进行通报,并扣除班级考核评分。
四、强化教师驾驶车辆管理措施。要求教师驾驶车辆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严禁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驾驶未经公安交管部门检验、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要求教师车辆驾驶的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道路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个人驾驶素养,遵守职业道德,做到文明驾驶,不乱停乱放,并与所在学校签订一次私家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承诺书。要求教师车辆出行校园和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必须减速慢行。学生上下学期间,私家车应礼学生先行,严禁与学生抢道行驶。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教职工车辆是否能进入校园做出相应规定。
五、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督查。市教育局印发《市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4月20日(星期三)—4月21日(星期四)集中进行督查,成立3个督查组,督查范围覆盖整个市区所有学校,督查时间为学生上学前和放学后30分钟,主要督查高中(含中职)学校学生骑乘电动车是否佩戴头盔、学校周边学生电动车摆放是否存在乱停乱放现象、学生骑乘电动车(自行车)是否存在闯红灯现象、督查学生是否存在横穿马路等违法交规行为、初中学生是否存在骑乘电动车行为、学生乘公交车期间是否存在推搡、打闹等不文明行为等。督查整体情况良好,骑电动车学生头盔佩戴率高,学校周边电动车、自行车排放整齐,学生排队隔一米线进出校园,无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违反交规行为。但也存在个别家长用电动车接送孩子时都不带头盔或孩子不戴头盔、个别初中学生有骑电动车并把电动车停放在距学校一定距离的地方、个别骑电动车的学生在稍微远离学校的地方有载人的现象、个别骑电动车的学生到校门口才戴上头盔、个别学生在马路边上偶尔有聚众推搡、打闹的行为,以上问题已在发现当时就进行了现场整治,并反馈于学校,要求各学校进行立整立改。
下一步,市教育系统持续将道路安全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学校每学期必须开展一次集中主题教育活动,每周班会必须要提道路安全、每日班级工作小结班主任必须对交通安全做强调。强化校门外值班教师和志愿者学生疏导督导力度,对不遵守交通规则、在校外乱停乱放自行车电动车、骑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等行为进行教育引导,屡教不改的依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并纳入班级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大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督导检查力度,对交通乱象较多的学校领导进行约谈,并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