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办公后如何“智作”法律文书,用这个丨数字智慧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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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小智慧 法治大未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出“数字智慧仓”栏目,邀您一起体验那些高效便捷的诉讼工具,回味那些蕴含其中的科技智慧,共同感受数字正义背后的司法温情。
作为一名法官
在制作法律文书时
您是不是已经习惯了手边放着纸质卷宗
习惯了合议庭成员面对面讨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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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居家办公后
该怎么办
不要着急~
有了“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
上述难题都能够迎刃而解
什么是
“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
为满足居家办公法官的法律文书制作需求,近期,上海高院在互联网端的“上海法院办公办案平台”,增加“法律文书智能辅助”模块,推进“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等能在互联网平台制作,并优化政务外网端“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实现上述法律文书在互联网和政务外网之间双向文书数据同步。
居家办公后,如何使用
“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
居家办公期间,法官可以使用互联网端的“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完成法律文书的制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
登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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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www.hshfy.sh.cn/shfy/web/,进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点击“法官登录”,进入“上海法院办公办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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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输入干警APP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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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点击工作台左侧“我的案件”,选中某件需要办理的案件,点击“进入”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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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点击页面中间的“法律文书智能辅助”模块,弹出温馨提示信息,点击“确认”进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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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
新建文书
01
在文书信息页面中,点击“新建文书”,并选择模板。模板分为系统模板、空白模板。选择一类文书,点击“新建并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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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目前可在互联网端制作的法律文书类型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在互联网和政务外网双向同步的法律文书类型也为这四类。除这四类外的其他文书(报告、函、批复、命令)仍在政务外网“法律文书智能辅助”中制作。
02
进入编辑页面后,系统设计了左看右写的双屏编辑模式。另外,在工具栏右上方有三个按钮:自动排版、保存、保存并关闭。
点击“自动排版”按钮,可根据最高法院格式要求,实现文书自动排版。点击“保存”按钮,可保存当前编写的文书。点击“保存并关闭”按钮,可在排版以及文书内容撰写完成后,返回文书信息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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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在文书信息页面,罗列着已经保存的文书。如果本人撰写的文书为锁定状态,可右击文书,进行“解锁、查看、删除、重命名”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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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解锁的文书,可右击文书,进行“双屏编辑、查看、删除、重命名”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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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发送政务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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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选择一篇文书右击,选中“发送政务外网”,可实现将文书从互联网同步到政务外网,继续后续的签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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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另外,点击文书列表中“”图标可进行“刷新”,系统将检查有无自政务外网发送过来的文书,如果有,系统将自动导入到互联网法律文书列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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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如果想删除文书,可在文书列表中选择一篇文书右击,选中“删除”进行删除。注意:同步到政务外网的文书若已发送签发,则不可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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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在法院集中办公
能 否 使 用
“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
集中办公期间,法官可以使用政务外网端的“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制作法律文书,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01
进入审判管理系统,打开待处理案件办理页面,点击“法律文书智能辅助”,进入“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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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在文书信息页面中,点击“新建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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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选择“我的模板”“系统模板”或“空白模板”,点击新建并编辑,即可创建文书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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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
有哪些个性化功能
1
系统模板
点击“新建文书”选择模板时,会弹出“系统模板”,它依据上海法院颁发的相关文书规定,预编制了200多个常用文书模板,能够帮助法官更快速地制作符合规范要求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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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的模板
选择模板时,点击“我的模板”,可以新增自定义模板,上传底稿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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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自定义模板是指,法官可以在空白文档中自主添加信息点。传底稿模板意味着,法官将以前的文书设为底稿,并在此基础上调整制作新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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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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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传
新增/上传完毕后,就可以使用自定义模板/底稿模板新建文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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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动附录法律条文
在政务外网端使用“双屏编辑”时,点击最上方工具栏中的“自动附法条”按钮,系统可以自动解析文书内容中所引用的法律条文,并附录在文书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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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文书纠错
在政务外网端使用“双屏编辑”时,点击最上方工具栏中的“文书纠错”按钮,系统会对法律文书进行纠错分析,并依据准确度高低情况,对疑似差错的内容分别用不同字体颜色进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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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类案推送
打开政务外网端“案件详情”页面,点击“类案推送”按钮,就可以向法官推送相似案件,为其办案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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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娴静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官
信息技术条线曾组织过一场关于“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的直播活动,叫“秋天的第一杯奶茶”,这杯自定义奶茶,让我对系统中的自定义模板功能产生了兴趣。
一方面,“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与审判管理系统已经对接,我们可以在自定义模板中设置当事人姓名、出生年月、地址等固定字段,直接调取审判管理系统中的对应信息,无须再手动输入,进一步提升了文书的准确率。
另一方面,由于我所在的金融庭类案较多,去年开始启动金融类案的全流程网上办理,结合其中的一些探索,以及上述设定固定字段的方式,利用“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还可以批量生成裁判文书,有效提升了文书制作的效率。
此外,在制作程序性文书时,虽然系统中已提供了一些通用模板,我们也会尝试使用自定义模板,比如房产、股票的保全、解封文书等,进一步提速增效。
所以我觉得“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是法官文书制作的好帮手,既能高质高效的完成文书写作,也使文书制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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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君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法官
在办理案件时,我们会选择部分案件,先让法官助理撰写裁判文书初稿,再由法官审核修改,以此锻炼助理们的文书撰写能力。
疫情期间,我和法官助理都居家办公,没法面对面交流,如何有效沟通文书修改意见是一个问题。这时候,“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里的批注功能发挥了作用。它和word文档中的批注功能类似,我在这边批注、保存,法官助理在那一边就可以查看批注并进行修改,我们的所有操作都会保存在这个文书里。
另外,法官利用互联网端的“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完成裁判文书后,还可以通过在院值班的小伙伴进行文书签发,从而尽早结案,这也是系统的重要作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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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青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法官
以前在办公室里,手上都是有卷宗的,所以我比较习惯摊开卷宗,一边看一边写。疫情形势严峻后,我开始居家办公,突然觉得写文书没那么方便了。因为在家阅卷一般通过互联网端的电子阅卷系统,而写作文书通过“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需要来回不停切换。
有一次撰写裁判文书时,我点击“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左侧功能区,无意间发现了双屏写作功能——左边是阅卷展示区,右边是文书撰写区,这样一来,我又可以一边看卷宗一边写文书了,这个功能比较实用
最后,我想提一个小建议,目前该功能的双屏大小还无法调节,比如左侧屏幕有时会展示一些原被告、第三人材料,但是这些材料比较大,会影响右侧屏幕的显示,如果可以调节的话,应该会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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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
数字智慧仓
每周二更新
科技小智慧法治大未来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信息管理处
文字:张栋
责任编辑 | 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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