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招生审批表制造学生被浙大录取假象骗学生家长130万元 浙江一被告人获刑

被告人周某通过伪造微信聊天记录、教育部招生审批表等文件,制造学生被浙江大学录取的假象,骗取该学生家长130余万元。据浙江瑞安法院消息,近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林某听朋友介绍周某有门路可以弄到一个保送浙大的名额,便加了周某的微信。周某告诉林某自己有熟人在浙大,需要一笔8万元的联络费。收到钱之后,周某联系了杭州的熟人,被熟人拒绝后便自己将钱挥霍。
尝到了第一笔“甜头”且见林某深信不疑,周某陆续告诉林某“给领导送礼需要10万元”“以学生名义向校方捐款150万元可以额外加分”。为消除林某怀疑,周某又创建了一个微信账号,将昵称改为“浙大哥”,将头像换成浙大标志,自导自演,每隔一段时间将聊天截图发给林某。行骗期间,周某时以假意帮林某筹款,时以“个别领导不收礼”等理由将部分钱款退还给林某。此外,周某还在网上找人伪造了浙大奖励审批表、招生资格审批表、教育部批复等文件,让林某误以为“上浙大”这个事情,已经办得差不多了。
2021年9月28日,被告人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据统计,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间,被告人周某骗取被害人林某钱款共计134350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周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瑞安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并责令被告人周某全额退赔被害人林某1343505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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