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松绑!重点城市降首付、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政策方面

1、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布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可申请缓缴

要点:5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政策共涉及3个方向,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三、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2、上海: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要点: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健康发展,建立房地产项目前期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启动新一批次市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上市供应,进一步缩短前期开发、拿地、开工、销售全流程时间。新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顺延3个月缴纳。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尽快启动土地市场交易。及时恢复第一批次住宅用地集中出让,抓紧做好第二批次土地出让准备工作。对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地块,加快建立线上交易机制。允许受让人申请延期缴付或分期缴付土地出让价款。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合理确定住宅用地起始价,降低商业办公用房自持比例。

3、湖南:对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超24个月市县暂停新商品房土地审批

要点: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优化房地产用地审批的通知》,《通知》要求,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在13-36个月的,应严格控制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审批;对连续两个季度非住宅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除省、市重点招商项目和物流、加油加气站用地外,暂停新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审批和挂牌出让。同时,对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市县,暂停新的商品住房用地审批,将商品住宅用地挂牌出让规模控制在上年度供应量的20%以内;对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除省、市重点招商项目和物流、加油加气站用地外,暂停新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审批和挂牌出让。

4、广州:城市更新项目需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

要点: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城市更新项目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的意见》,根据《意见》内容,更新项目应统筹考虑周边业态、居住人口、职住平衡、租金承受能力等情况,规范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配置,丰富房源户型、增加套数供应,助力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5、西安:四部门联合发布“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点:5月28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金融工作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共同发布《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限购方面,调整前条件为:市外迁入本市户籍,购房前落户满1年,且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非本市户籍,购房前连续缴纳5年社保或个税。调整后条件为:市外迁入本市户籍,购房前落户满1年;非本市户籍,持本市《居住证》且购房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限售方面,调整前条件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买卖需《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满5年。调整后条件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二手住房买卖需《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满2年。通知还提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此外,在原“刚需家庭”类别的基础上,新增两类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且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28周岁及以上未婚人士,还须满足以下要求:无婚姻记录、西安市范围内名下无房且自购房之日起前48个月内无住房转让记录,且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

6、太原:新市民、青年人购首套房无需社保证明 首付可按20%执行

要点:太原市人民政府披露《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通知》显示,新市民、青年人来太原工作生活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无需再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由财政全额补贴所缴纳契税,面积在90至143平方米(含)的由财政补贴80%所缴纳契税,面积在143平方米以上的由财政补贴50%所缴纳契税。对购买太原市住房且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条件的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5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其他大中专毕业或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于此意见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在太原市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区级政府指定部门一次性发放2万元临时购房补助。

7、哈尔滨:废止区域性限售政策取得不动产权证即可上市交易

要点: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指出,2018年印发的通知已完成阶段性调控使命,继续实施区域性限售将导致一部分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无法上市交易,抑制了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释放,不利于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因此予以废止。即日起,购房人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即可上市交易。

8、济南:养老及多子女家庭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1套商品住房

要点:济南市再发布适度调整楼市调控政策三项新举措,具体来说,一是支持养老及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济南市户籍家庭, 限购区域内家庭住房总套数在两套及以下,有父母投亲养老情况并取得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家庭有2个(含)以上子女的(子女已经取得济南户籍,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二是优化非济南户籍家庭购房条件。非济南户籍家庭在济南市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在济南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由“近3年内连续2年”调整为“近2年内连续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以上”。三是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经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济南户籍家庭在济南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40%。济南户籍家庭在济南无住房的,无论此前有无贷款记录,购买住房申请贷款视为首套住房贷款。非济南户籍家庭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30%。

9、厦门:二孩以上家庭可买第三套房非户籍人口可在岛外区域购房

要点:5月24日消息,厦门户籍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全市范围内购买第三套住房(面积180平方米以下),但二孩中有一人需要为未成年人;非厦门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购房者或家庭持有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医社保证明,即可在岛外购房。

10、青岛:职工公积金账户满半年可申请贷款

要点: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租购并举支持力度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举措的通知》,通知提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申贷时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50年。取消二手房房龄与首付款比例挂钩的规定,不再按房龄阶梯式提高首付款比例。政策调整后,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11、陕西:将加大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可用公积金进行自住房改造

要点:陕西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落实部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持续推进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的通知》。《通知》表示,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力度,允许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切实解决缴存职工资金困难问题。

12、安徽:“十四五”住房公积金优先满足新市民首套购房需求

要点:安徽省人民政府披露“十四五”城市住房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积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先满足新市民首套购房需求。拓展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

13、义乌:取消二手房限售政策

要点:5月24日,综合市场消息称,浙江省义乌市取消二手房限售政策。对此,义乌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该消息属实,新政策24日已开始执行。义乌市此前规定,凡在义乌购买二手住宅,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14、义乌:9月30日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获100%契税补贴

要点:义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义乌市2022年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其中,即日起至9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10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给予补贴。凡在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60%给予补贴。

15、唐山:取消商品住房限购限售 全市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

要点:5月25日,据唐山发布官方微信号消息,河北省唐山市取消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另外,唐山市还调整了购房商业贷款政策。将全市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二套房贷利率降至5.05%,减轻居民购房还贷压力。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降至与其他县(市、区)相同,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

16、大连:自6月1日起全面放开落户条件

要点: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通知》。《通知》对大连市户籍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变化包括全面放开人才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就业创业人员落户条件;全面放开投靠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居住落户条件。该《通知》将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17、贵州: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60万元 二次贷款首付30%

要点: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解除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的通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贷款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60万元。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满十二个月以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18、淄博: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30% 给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要点: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联合市直十二个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措施。将阶段性加大住房公积金资金投放规模,大幅缩短公积金贷款放款等待时间;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的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放宽缴存职工和符合人才金政37条的人才群体贷款申请条件;适当调整和提高符合淄博“人才金政37条”的人才群体的购房补助政策和标准;扩大享受人才公寓受众面,给予专科毕业生一定的购买和租赁优惠。符合国家生育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可按照房屋面积和生育数量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实施购房优惠,并在销售商品住宅时,明示或告知购房者。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所缴契税总额50%的购房补贴。

19、驻马店:已结清贷款、购买二套房为普通商品房的按首套房算

要点:河南省驻马店市发布《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通知》提出,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自发文之日起,在市中心城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缴纳房产契税的,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由受益财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承担,其中:受益财政承担60%,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40%。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万元、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公安干警、现役军人补助2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驻的新市民补助1万元。

20、湛江:上调每户首套房贷款额度至60万元 放宽异地贷款条件

要点: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1、合肥:拟提高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上限

要点: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通知》,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将提高。其中,家庭首次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0万元。二手房贷款年限也将延长。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不超过20年,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到最长不超过40年。

22、遵义:鼓励金融机构首套房贷款首付20% 最大幅度下调房贷利率

要点:贵州省遵义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在加大信贷金融支持方面,《措施》表示将定期组织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推行“一楼一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贷款保证金制度,引导在遵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最低贷款利率要求,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最大幅度下调住房按揭贷款利率;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期限不超过15天。在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楼盘准入条件,楼盘住宅主体结构形象进度达70%(含)以上,可申请准入。对单缴存职工购买非成品房、成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45万元、50万元;对双缴存职工购买非成品房、成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55万元、60万元;对遵义市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

23、内蒙古包头:购首套自住房 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20%

要点:包头市出台《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政策的通知》,自6月1日起,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由房价的30%以上调整为20%以上。同时,职工结清贷款后即可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贷款申请时间间隔两年以上。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24、湖南湘潭:拥有1套住房结清贷款 再购房按首套房贷款政策

要点:湘潭市印发《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金融信贷方面,根据湘潭市房地产市场环境合理确定首付比例。个人按揭贷款放款周期缩短到3个月内。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住宅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公积金方面,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高层次人才贷款最高限额可达80万元。此外,《若干措施》明确将原《莲城人才行动计划》人才购房补贴范围拓宽到大专毕业生,延伸到所有用人单位。全日制专科生可以享受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政策。

25、安徽淮南: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20% 买新房公积金可作首付

要点:安徽省淮南市发布《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商品房信贷支持力度,尤其要优先满足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贷款需求,增加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缩短审批周期,切实落实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20%、非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30%的政策。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适当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同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为5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为40万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此外,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同级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助。

26、安徽宣城:统一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至50万元 人才增加10万元

要点:安徽省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自5月23日起,宣城市统一贷款额度上限。按照新政,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宣城市内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符合人才引进政策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上限60万元;符合购买绿色建筑政策的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此外,取消二次贷款时间间隔限制。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27、安徽黄山: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按应税价1%给予购房补贴

要点:安徽印发了《黄山市中心城区2022年购房补贴政策操作细则》,黄山市将对购买中心城区 (含高新区 ) 新建商品住房、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且足额缴纳契税的,由受益财政分别按应税价格的1%、2%给予购房补贴。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8、河南安阳:首套房首付比例20% 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70万元

要点:河南省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金额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引进人才、生育二孩或三孩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金额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区域优势明显的二手房贷款房龄调整为30年以内;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比例执行30%。安阳市还将实施购房契税补贴。4月25日至12月31日,在安阳市区内购买商品住宅并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50%消费补贴;4月25日前,在安阳市区内购买商品房,并在4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20%消费补贴。

29、柳州融安县:买新建商品房可获购房补贴每套最高1万元

要点:广西柳州市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提到促进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对策。文章提到,融安县对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以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并且完成备案的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的购房者,实行先缴纳契税后补贴政策。对重点项目实行报建报监缺项办理。总结融安县翰林院和商贸城办理“交房即交证”的办证经验,在所有房开项目推行“交房即交证”,解决购房群众办证时间长、办证难的问题。购房补贴按照所购房屋面积进行补贴,即90㎡以下(含90㎡)的补贴6000元/套,90㎡以上补贴10000元/套;二是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位。

30、山东德州:年底前在三区买新房按比例给予成交价1%补贴

要点:山东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促进德州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到,自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办理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的,由市、区财政按比例给予房屋成交价1%的补贴。在其他县(市、区)办理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的,由属地制定政策和标准给予补贴。

31、贵州六盘水:拟加强房地产项目信贷支持首套房贷首付20%

要点:六盘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六盘水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稿》显示,六盘水将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并适当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32、江苏镇江:首次购买普通住宅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

要点: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镇江调整三项购房政策,新政提及,降低普通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镇江市将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确定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镇江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确定为30%。公积金政策方面,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

33、四川遂宁: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买新房每平方米补贴50元

要点: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月20日发布《遂宁市主城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九条措施》,其中,符合遂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缴存职工家庭在遂宁市主城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同时,对购买首套和二套住房家庭给与购房补贴。凡在市主城区购买首套或者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购买房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不含)以下补贴6000元/套;购买房屋建筑面积90—140(含)平方米补贴8000元/套;购买房屋建筑面积140(不含)平方米以上补贴10000元/套。以上政策可同时享受。

34、四川凉山州: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鼓励给予多孩家庭购房补贴

要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月24日发布《凉山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九条措施》,《措施》显示,凉山州将上调部分市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甘洛县、喜德县等7县(市)上调10万元,其余10县上调5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由20倍提高至25倍;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在凉山州购买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享受州内缴存职工同等贷款额度;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认房不认贷”。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对农村户籍家庭、引进人才、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等在辖区内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政策性购房补贴。对落实购房补贴政策较好的县(市),州级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适当奖补。《措施》还将推行货币化安置。各县(市)在棚户区改造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其中西昌市、会理市、德昌县、会东县、宁南县、冕宁县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30%。鼓励在新出让开发用地中配建安置用房或回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鼓励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

35、广东肇庆:提高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保持住房去化周期合理

要点: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到,要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结合企业信誉度的不同,对信誉度高的房地产企业,适当降低预售资金留存比例,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和新增购房贷款的合理需求,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有效缓解房地产市场资金链运行压力。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降低首付比例和年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此外,要加大住房公积金统筹力度,提高首套公积金贷款额度;对于土地供给,要保持住房去化周期处于合理水平。

36、广东韶关:调整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最高可贷50万元

要点:韶关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的通知》,通知明确自5月20日起,在最高贷款限额内,韶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的规定按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10倍执行。按照新政,目前韶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最高额度30万元,两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额度为公积金余额10倍且不得超过最高额度。

二、土地方面

1、福州:进一步规范鼓楼、台江等四城区留用地安置补偿管理

要点: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福州市四城区留用地及村财对接购买商贸综合用房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表示,对于村集体利用留用地货币补偿款购买保障房地块配建的商贸综合用房的,购买单价按“2013年6月3日调整前所处地段相应用途的基准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000元/平方米)+5%利润”的原则计算,福州留用地补偿价格未作调整前,该价格不作调整。利用留用地货币补偿款购买公开出让地块配建的商贸综合用房的,除之前已出让地块中已明确回购价格和回购对象的项目外,购买单价统一按照“2013年6月3日调整前所处地段相应用途的基准楼面地价+建安成本(3800元/平方米)+5%利润”的原则计算。村财资金对接购买2010年之前(不含2010年)建成保障房项目配建商贸综合用房的,按照市场评估价格下浮30%对接购买;对接购买2010~2015年(含2015年)之前建成保障房项目配建商贸综合用房的,按照市场评估价格下浮20%对接购买;接购买2016年之后建成保障房项目配建商贸综合用房的、以及村财资金对接购买公开出让地块配建存量商贸综合用房的,统一按照市场评估价格下浮10%作为其购买价格。

供稿|范丽华

编辑| 稻草人

出品| 锐理数据总部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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