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儿童福利院为6名儿童招募寄养家庭,要求主要照料人大专以上文化

为了让孤残儿童找到回“家”的路,辽宁省沈阳市儿童福利院通过公开招募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品质家庭寄养工作。
6月1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沈阳市儿童福利院了解到,本次向社会公布6名适宜被寄养儿童信息,年龄在6—12岁之间,他们目前都在小学阶段就读,性格开朗。
2020年底,沈阳市儿童福利院曾向社会公示适宜领养儿童信息,此前在全国并无先例,信息发布后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目前,已成功为28名儿童找到合适的收养家庭,为孤弃儿童打开一条通往“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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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适合家庭寄养儿童情况介绍。图片来源/沈阳市儿童福利院
据悉,今年沈阳市儿童福利院通过公开招募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品质家庭寄养工作,招募综合素质较高的爱心人士与机构内儿童组成寄养家庭。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在通过医疗、心理等专业评估后,选择出适宜进行家庭寄养的儿童。记者注意到,信息中未公布儿童姓名、照片等信息,而是以编号代替。他们年龄在6—12岁之间,目前在小学阶段就读,性格开朗,有利于与寄养家庭建立家庭感情。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表示,从儿童权益角度出发,将选择在养育、教育等方面综合素质较高的寄养家庭,这将更好保障被寄养儿童生活、人身安全、学龄前及义务教育。根据招募要求,寄养家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需有当地常住户口,有固定住所且常住满一年以上、有稳定经济收入;家庭成员未患有不利于儿童成长的疾病;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邻里关系和谐;主要照料人年龄在30到65周岁,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另外,单身人士不能参与家庭寄养。
招募信息显示,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医疗康复、心理健康、文化教育等专业知识的家庭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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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儿童福利院资料图。图片来源/沈阳市民政局官网
在对寄养家庭的评估方面,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介绍,有寄养意向的家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由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寄养评估,此后工作人员还要开展实地探访工作。最后,根据审核意见,与寄养家庭签订寄养协议,对寄养期限等作出明确规定。
为应对在寄养中可能出现的状况,设立1至3个月的缓冲期,同时儿童福利院将配套开展寄养家庭相关培训,寄养儿童融合前心理辅导,社会工作者也将跟进寄养家庭,确保寄养家长与儿童顺利融合。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介绍,寄养是爱心人士与福利院之间形成的寄养协议,儿童监护权归属福利院。而收养则是将儿童监护权由福利院变更为收养家庭的监护人。二者本质区别就是是否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
工作人员介绍,家庭寄养是一种民政部肯定的孤残儿童养育模式,利于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儿童在寄养家庭中得到个别化照顾,有父母疼爱,个人需求得到及时满足,个体发展能够得到足够的关注,能更有效与社会进行互动,对其语言、感情、认知、思维的发展都有促进作用。
同时,寄养儿童在与寄养家长的相处下,会建立深厚的感情,为符合条件的寄养家庭将来收养寄养儿童奠定基础。
上游新闻记者 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