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绑”政策井喷 多地开启二批次集中供地

政策

1、成都: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涉购房条件、二手交易、公积金等

要点: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优化了购房条件。在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第二,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市近郊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业。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现有限购套数基础上新购买1套住房。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给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承诺遵守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并纳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管理的,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通知》优化住房交易条件。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通知》完善税收调节政策。在全市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由满5年免征调整为满2年免征。《通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10%,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

2、宁波:公积金住房贷款最高贷100万元,多孩家庭可再买一套

要点: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通知》要求,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再上浮20%。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2倍调整为15倍。有未成年子女的宁波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宁波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区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3、江门:市区实行限售政策,购房人须网签满3年后方可转让

要点:江门市住建局发布通告并印发《关于优化江门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江门市房地产政策将有以下两大优化:一、实行限售政策;二、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从2022年6月1日起,在江门市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新会区会城街道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行限售政策,购房人须在办理合同网签满3年后方可转让,对上述区域暂停实行限购政策。同时,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政策实施后,金融管理部门将根据优化后的购房政策,因城施策相应调整并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各类购房人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套数认定、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等要求,将切实减轻购房人负担,释放合理的住房需求。

4、无锡: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适当放宽限购

要点: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和加快去库存的通知》,《通知》显示,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对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上商品住房适当放宽限购。鼓励购买预(销)售商办用房,自本通知下发一年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网签备案的,由开发项目所在地予以已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具体操作细则由市(县)区政府制订。此外,进一步探索商办用房改租赁住宅的实施路径,鼓励各市(县)、区采用成本价回购存量商办项目用于改建租赁住房。

5、佛山:限购区内满5年的商品房在买卖时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查验

要点: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和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因城施策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将佛山市商品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南庄镇、石湾区和禅城区张槎街道将不再限购。同时,在限购区内,因改善住房需求购房的,其持有满5年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查验套数。满5年的商品住房在买卖、赠与、司法拍卖时,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查验。

6、青岛:调整住房限购区域范围,优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

要点: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我市适度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显示,青岛调整住房限购区域范围。住房限购区域由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调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除王哥庄街道以外区域,将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崂山区王哥庄街道调出限购区域。《通知》还提出,优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仍限购1套住房,但将购房条件由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调整为能提供在本市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新政提及,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出售已有住房1套或多套后的居民家庭,可以在2年内再购买1套住房。

7、九江:暂时取消购房行政性限制措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三成

要点: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暂时取消购房的行政性限制措施。同时,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由40%降低至3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的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还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购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九江市县(市)购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25万元提高至30万元。

8、四川眉山:6月1日起买房将定向发购房补贴,最高每平米600元

要点:眉山市人民政府披露《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通知》主要包括实施购房补贴、加大金融支持、优化商住配比、加快库存去化和合理确定佣金五个方面内容。其中,从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凡在眉山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别墅除外)的,财政部门给予每平方米300元、200元、100元的购房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补贴。对购买新建车库(位)、新建商业用房和二手住宅(别墅除外)的,财政部门参照购房者对地方经济贡献额度给予100%、80%、50%补贴。文件显示,眉山市还将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9、四川眉山:三孩家庭购房可提取公积金作首付,最高可贷70万元

要点: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提高二孩、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三孩家庭可“既提又贷”。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贷款政策规定的最高额度50万元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万元,即最高可贷60万元;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贷款政策规定的最高额度50万元的基础上再提高20万元,即最高可贷70万元。同时三孩家庭可实施“既提又贷”。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眉山市范围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贷款发放后可继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

10、四川宜宾:对高校教师、多孩家庭等发放主城区购房补贴,每户最高不超3万元

要点:宜宾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宜宾市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在宜宾市工作的高校教师、35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的人才群体;具有农村居民户籍的人员、外市户籍来宜购房人员的城镇化群体;退役和现役军人、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对符合政策生育两孩及以上的家庭等重点特殊群体,在宜宾市主城区(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范围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实施购房补贴。其中,购房补贴原则按不低于2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符合多项条件的不作累加计算,对符合政策生育三孩及以上的购房家庭,在现有补贴基础上,每户额外补助3万元。同时,该市将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提高单、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生育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进一步提高;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对已结清商业住房贷款的,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支持生育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消费,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

11、四川雅安:阶段性调整购房首付比例,最低首付比例20%

要点:据官方微信号“四川雅安”消息,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一系列房产行业稳增长举措。按照新政,雅安市阶段性调整购房首付比例政策,自2022年5月25日起,雅安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政策停止执行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公积金贷款方面,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职工、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5万元、55万元。

12、四川巴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调为20%

要点:自6月1日起巴中市将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按照新政,巴中市将调整公积金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后,住房套数认定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记录(个人征信系统),结合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数据(原住房公积金装修存量贷款除外)为依据。既无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又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按首套房政策执行。同时,自6月1日起,巴中市公积金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也将进行调整。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至30%。

13、安徽亳州: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至50万元,最低首付款比例20%

要点:安徽亳州市印发《关于加大对房地产业资金支持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商品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33万元提高至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商品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43万元提高至50万元。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30%。

14、福州: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最低两成,二孩家庭最高可贷100万

要点: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及提高二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主要从降低首付款比例和提高贷款额度两个方面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再调整,对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对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由1月28日榕公积金管委规〔2022〕1号文件规定的40%再下调为不低于30%;对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10万元,且最高可贷额度由目前的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调整为双职工按100万元、单职工按70万元执行。

15、温州:首套房首付降至20%,公积金最高可贷100万元

要点:据官方微信号“温州发布”消息,温州市出台实施支持群众刚性住房需求的一揽子政策。公积金贷款方面,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政策执行期间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单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5万元,夫妻双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30万元。以市区为例,调整后,单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5万元,夫妻双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元。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的缴存时限倍数,亦有相应变化。其中,基数由原来的4倍提升至5倍,最高倍数则由10倍增至11倍。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降至20%;二套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为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新政也将个人首套房商贷首付降至20%,第二套住房商贷首付款比例降至30%。

16、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

要点:合肥市将对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标准进行完善,一是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中规定的“所申请贷款额度不应高于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因此,合肥市贷款额度在与还款能力挂钩的基础上,同步增加缴存余额一定倍数的计算方式。二是体现公积金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需要,在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一定倍数计算的同时,按缴存年限设定相应倍数,进一步体现缴存义务与贷款权利的匹配,提高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引导缴存单位及个人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动性,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三是其他城市经验。参照外地中心账户余额倍数普遍设定为10-20倍之间,结合合肥市贷款流动性风险以及贷款政策平稳可持续发展需要,合肥市倍数拟定为按缴存时间分为10、15、20倍三档。同时兼顾低收入、低龄群体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障需求,对职工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17、淄博:“二孩”“三孩”家庭买新建商品房,最高补贴3万

要点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给予购房补贴的实施方案。对“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实施补贴。国家出台三孩政策(2021年5月31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在购房补贴执行时间内购买商品住宅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2%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国家出台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在购房补贴执行时间内购买商品住宅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1%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18、河北沧州: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80万元,首付比例最低20%

要点: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按照新政,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且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在不超过家庭还款能力的条件下,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96万元。同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降低至30%。《通知》还提到,未婚子女新购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其父母可以提取自己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19、山东东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要点: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2年6月1日起调整贷款额度,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由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两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同时,调整贷款额度计算系数。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由月缴存额×剩余工作月数的1.5倍调整为2倍。

20、江西宜春:首套房首付比下调至20%,新房每平米补贴300元

要点:宜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在实行购房和销售补贴政策方面提出,凡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1)属首次购买住房的,由受益财政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购买改善型住房的,由受益财政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2)符合国家二孩、三孩政策的家庭,凭户口本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补贴。两条补贴不重复享受,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此外,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由受益财政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同期,购买二手商品住房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由受益财政按所交契税的50%给予补贴;已备案的中介机构每销售一套商品房,由受益财政给予1000元奖励。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方面,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采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房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可按30%执行;同时,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由25%下调至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住房贷款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

21、金华浦江:购房最高可获100%契税补贴,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80万

要点:金华市浦江县宣布施行《浦江县2022年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自6月1日起至12月底,在浦江购买商品住房且网签备案的购房契税最高可按地方留存部分100%返还。其中, 6月1日至9月30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10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给予补贴。凡在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60%给予补贴。此外,浦江购房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80万,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四成。

22、赣州: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至30%

要点:江西省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50%下调至30%,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70%。《通知》提出,缴存职工除按原有政策规定就本人及配偶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外,不足部分可提取其父母或子女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本人及配偶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其父母或子女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3、湖南益阳: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首付比例最低20%

要点: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加大住房公积金使用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5万元。提高纯公积金贷款比例,贷款额由不高于房价的70%,提高到不高于房价的80%。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面积限制,单元建筑面积由180平方米(含)以内提高到200平方米(含)以内。同时,调整家庭贷款次数认定,借款申请人家庭的贷款次数,以在益阳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并计算,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记录不计入借款申请人家庭贷款次数。此外,新政明确,在益阳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满足条件的可享受购房财政补贴。

24、珠海:“一人购房全家帮”,直系亲属可用公积金帮付首付和还贷

要点:珠海市印发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服务“产业第一”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提高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上限。在资金流动性控制指标范围内,实施合理的配贷系数,将单缴职工贷款审批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双缴职工申请贷款审批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同时,对顶尖、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优惠政策,申请人一人为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贷最高额度为150万元,申请人两人为高层次人才可贷最高额度为250万元。此外,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珠海市缴存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支付首付款,也可按还贷提取逐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偿还购房贷款。

25、山东滨州: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

要点: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方面,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申请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另外,要对多孩家庭购房予以政策倾斜。对二孩家庭提高5万元,对三孩家庭提高10万元。

26、甘肃陇南:高层次人才和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80万元

要点:陇南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做出调整。其中,对陇南市高层次人才和引进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对陇南非城市规划区域内工作的在编在岗基层干部申请最高额度提高到60万元,贷款期限均为30年。放松异地购房提取限制,异地缴存购房职工,可享受与陇南市缴存购房职工同等提取使用权益,无缴存地、户籍地、工作地等限制条件。

27、广东清远:年底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

要点:清远市出台《关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阶段性调整的通知》,《通知》显示,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2023年1月1日起,恢复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的政策。

28、衢州: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套不低于20%、二套不低于30%

要点: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通知》称,在衢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且商业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一致的,执行较高的首付款比例。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须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在次月起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29、江苏:新建住宅区按每百户20平方米标准建设养老服务用房

要点:5月2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修订草案)》,《条例(修订草案)》中明确,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大量已建成的小区未达标的要予以补足,或由政府按照每百户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或者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

30、厦门:无房职工房租提取额最高提至1200元/月

要点:厦门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政策提出,单位缓缴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不计逾期利息。而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原来提取额每月不超过10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200元。

31、滁州:已婚家庭租商品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最高达18000元

要点: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自2022年6月份起,已婚家庭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每年每家庭18000元。另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32、西安:住建领域稳增长20条,制定住房租赁试点财政资金分配计划

要点: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稳增长二十条措施》,从住建领域市场主体发展、基础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监管服务实施四个方面工作,加快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促进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在聚焦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方面,《措施》提到,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出台《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强化房地产金融支持力度。开展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企业专项行动,建立信用优秀、良好等级的房地产企业名录共享机制,组织商业银行开展融资对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聚焦民生工程加速度建设方面,多措并举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持续推进31个公租房续建项目、约5万套的建设任务;年度累计发放租赁补贴家庭不低于4400户,新增分配公租房5000套;同时,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工作。

33、西安:引导开发企业大力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要点:西安发布官方微信号发布《西安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指导意见》,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向项目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交房即交证”专窗申请,专窗收到企业申请后,倒排工期,相关审批部门加快涉及手续办理,确保实现交房即交证。2021年5月1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积极将交证作为房屋交付条件;在全市逐步推广购房人在交房现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工作模式,努力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财产登记领域办理环节最少、办事流程最简、办结时限最短、获得感和满意度最高的营商环境。

34、佛山:推动老旧小区改造由注重数量转变为量质并重

要点:佛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佛山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共出台73条政策措施。《措施》特别提到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导向由注重数量转变为注重量质并重,由注重开工转变为注重效果,由政府负担转变为由社会力量多方共担,2022年开展25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造户数约4.3万户。

35、海南:住房公积金拟施行信用评价等级管理,公开征求意见中

要点:海南省住建厅公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遵循客观公正、分类分级、动态调整、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评定其信用等级。信用主体的信用等级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申请A级未通过的或B级、C级之外的信用主体,统一标记为N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信用等级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5年。其中,住房公积金信用主体评定信用A级的,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可按其类别分别适用不同激励措施。

规划

1、广州:到2025年常住人口约2100万人,逐步放宽入户限制

要点: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广州市人口发展及社会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广州市户籍人口约1120万人,年均增长率为2.6%;常住人口约2100万人,年均增长率为2.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7%。《规划》指出,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迁入户政策体系,逐步放宽入户限制,实施差别化弹性入户政策,促进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要实现住有宜居。到2025年,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累计筹建政策性住房66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6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3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万户。。

2、成都:出台17条举措推动住建行业,TOD项目计划全年投资超240亿

要点:成都市住建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住建行业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措施》共17条,涵盖推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大力实施轨道TOD综合开发、加快市政交通体系建设等17个方面,以确保成都市住建行业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加快推动19号线二期等8个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完成投资超过总投资的55%。加快推进在建的28个市、区两级TOD综合开发项目,尽快实施5个年内计划开工的TOD综合开发项目,力争新启动4个区(市)县统筹TOD项目,全年完成投资超过240亿元。

土地

1、青岛:二批集中供地27宗,总起价217亿元,未配建人才住房

要点: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青岛市2022年度第二次住宅用地集中出让活动公告。本次出让活动共有27宗土地,总面积99万㎡,总规划建面215万㎡,出让部分总规划建面211.3万㎡,竞拍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活动在区域规模、供地数量、供地面积等方面相比2021年有明显下降。第二次集中供应地块均为住宅或商住用地,其中限价政策延续了去年底新出的竞高品质住宅政策。与去年不同的是,本次出让的住宅地块没有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的要求,仅市北区四方捷能地块部分面积划拨配建公租房。

2、深圳:今年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200公顷,商品房用地215公顷

要点:5月31日,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2022年度深圳全市(含深汕,下同)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200公顷,其中新供应建设用地986公顷,更新整备供应建设用地214公顷(含旧住宅区改造供应居住用地19公顷)。年度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65公顷,商品住房用地215公顷(新供应116公顷,更新整备供应99公顷),公共住房用地150公顷(新供应110公顷,更新整备供应40公顷)。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37公顷,占居住用地的10.1%。

3、杭州:第二批宅地集中出让45宗地,起拍总价529亿元

要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杭州市区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的公告》。杭州市2022年第二批宅地集中出让共计45宗,出让土地面积173.68万平方米,出让地上建筑面积343.5746万平方米,总起始价529.5亿元,预计于6月30日出让。此次土地出让仍延续首批次竞价规则,采用“限地价、定品质、线下一次报价”的方式进行。具体来看,挂牌出让宗地设定土地中止价、上限价格(溢价率不高于12%),当土地竞价未达到中止价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土地竞价达到中止价时,网上竞价中止,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线下一次报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其中最受关注的一条是,要求适当降低竞买保证金比例,并允许分期缴纳土地款,在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50%的前提下,尾款可在一年内缴清。

4、武汉:第二批集中供地6月29日集中揭牌,起始总价119亿元

要点:武汉市公布2022年第二批次住宅用地“两集中”出让公告,共推出房地产用地22宗,土地总面积约64.80万平方米,总建筑规模约144.65万平方米,起始价总额约119.30亿元,项目将于6月29日集中揭牌。其中,涉住宅地块为11宗。本批次地块仍延续此前的“摇号”方式。本批次项目竞买规则在今年首批集中供地的经验之上,继续对住宅用地采取地价“熔断”后“摇号”直接确定竞得人的方式。即竞价达到出让最高价后,采取现场“摇号、方案评比”等方式确定竞得人。同时,本批出让地块对竞买人的资质和资金均有要求。出让文件显示,竞买本次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人还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供稿|范丽华

编辑| 66

出品| 锐理数据总部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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