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财政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份额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江斌伟)乌鲁木齐市财政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以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这是记者6月7日从乌鲁木齐市财政局了解到的。
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财政局不断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认真开展采购需求调查,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政策、预算安排及绩效目标、采购管理制度、市场状况,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据介绍,市财政部门在2022年下半年调整政府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同时,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此外,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实现投标保证金从2%降至1%,协议入围项目取消缴纳投标保证金,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压缩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退款流程,明确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退款只需提交合同复印件和验收单原件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时间成本,提高退款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