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前赶紧上牌!海口严查无牌电动两轮车上路行驶

6月10日,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6月1日起至6月30日,该支队在海口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两轮车集中登记上牌专项行动,集中查纠上路行驶的无牌电动两轮车。

据了解,在开展电动两轮车集中登记上牌专项行动期间,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严格管控路面的无牌电动两轮车通行,每日开展专项检查,发现上路行驶的无牌电动两轮车将暂扣车辆,在处理后,引导至就近登记上牌服务点办理上牌,对拒不办理登记上牌的,将依法处罚。

据悉,2022年7月1日起,海口将不再办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即停止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和核发过渡期临时号牌业务),符合上牌条件的电动两轮车车主,在6月30日前尽快完成登记上牌,切莫错过登记上牌时间,导致电动两轮车无法上牌不能上路行驶。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继续正常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一、电动两轮车登记上牌所需材料

电动两轮车需现场验车合格,审核上牌所需材料通过后方可登记上牌。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所需材料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购车发票原件;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

(二)电动摩托车登记注册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即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或《进口货物证明书》原件;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已联网无需提交纸件);

5.车船税(普通摩托车行驶证上登记为农村或者户籍为农业户口的免征车船税);

6.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再申请注册登记。

二、电动两轮车乡镇上牌服务网点

(一)电动摩托车乡镇上牌服务网点

1.海口公安交警乡镇交管服务站上牌点

2.社会机构登记服务站点

注: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登记上牌业务涉及的收费项目,除了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机动车牌证工本费(一共60元,其中号牌费35元,登记证书10元,行驶证10元,临时号牌5元)之外,没有其他任何费用。

(二)电动自行车流动上牌点

一是可以到四个海口公安交警乡镇交管服务站上牌。

二是海口公安交警成立流动上牌点,通过预约方式流动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预约电话:12345。

注: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电摩”与电动自行车的区别

车辆合格证标识为电动摩托车的俗称“电摩”,属于机动车,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

1.合格证不同,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名称为“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合格证名称为“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用手机扫描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右下角的二维码,查询该电动自行车的详细信息,其中整车编码是15位全数字代码,且整车编码的第5位是车种代码,用2表示电动自行车,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是17位,由大写英文字母与数字组合而成。

3.销售发票不同: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其销售发票为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四、海口公安交警提示

(一)请符合上牌条件的电动两轮车车主,在6月30日前尽快完成登记上牌,切莫错过登记上牌时间,导致电动两轮车无法上牌不能上路行驶。

(二)驾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驾驶人应具备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方能上道路行驶。

(三)海口市摩托车禁止通行范围

以白驹大道与琼山大道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滨江西路交叉路口、新大洲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S81公路与椰海大道匝道口、龙昆南延长线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学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叉口、椰海大道与海榆中线交叉路口、海榆中线与南海大道交叉路口、南海大道与科技大道交叉路口、科技大道与海盛路交叉路口、海盛路与长秀路交叉口、长秀路与滨海大道交叉口(往北延伸至海岸线)为分界的连线,与海口市北侧海岸沿线和东侧南渡江沿线(含海甸岛、新埠岛)形成的闭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邓海宁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

值班主任:楚煜

值班总监:史雅洁

内容审核:樊学玲

责任编辑:周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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