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政厅答澎湃:加大补助力度,严格资金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将围绕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大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调度力度,确保快速直达;同时盯紧盯牢资金使用,防止资金闲置和挤占挪用,确保相关政策落实落地。
6月2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上,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在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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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内蒙古财政厅副厅长冯建中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积极推动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是加大补助力度。
内蒙古自治区坚持补助资金与退税减税降费规模相匹配,下达盟市旗县补助资金211.4亿元,重点对退税规模大和财政困难地区加大支持力度,确保盟市旗县有足额资金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和保障旗县财政平稳运行。
二是确保快速直达。
退税补助资金实行单独调度、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确保盟市旗县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4月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在先行垫付盟市旗县退税资金67.5亿元的基础上,再次向盟市旗县调拨资金125.4亿元,全力支持盟市旗县及时退税。截至6月14日,全区核准留抵退税企业2.31万户、退税275.5亿元,减税降费31.2亿元,各盟市旗县退税减税降费工作进展顺畅,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惠企助企效果进一步增强。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
压实盟市旗县主体责任,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划定资金使用“红线”,同时,依托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发挥“预警”功能,盯紧盯牢资金使用,对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问题,督促盟市旗县及时核实处理,防止资金闲置和挤占挪用,确保相关政策落实落地。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
专门成立自治区退税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建立财政、人社、税务、人行部门协调机制,实现退税减税降费信息互联互通,及时会商解决问题;出台退税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应退尽退、应减尽减、应降尽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