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公安机关通报5起涉疫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今日丹东 2022-06-22

连日来,绝大多数市民主动克服各种困难和诸多不便,积极响应各项防疫政策安排,为抗击疫情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但也有个别人漠视法律法规,违反防疫规定和指令,不配合核酸检测、隔离、封控、管控等相关措施,造成极大的疫情传播风险,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疫情防控工作和社会秩序。

6月20日,在丹东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五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通报了5起涉疫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1、6月11日,振安区五龙背镇某小区门口,肖某拒不配合并殴打进行防疫检查的防疫工作人员。公安机关依法对肖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6月中旬,封某某在其抖音号上发布视频,以编撰段子的方式辱骂国家工作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经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其认错态度较好,主动删除视频,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3、6月17日,振兴区某封控小区居民陈某、杨某不顾防疫工作人员劝阻,强行推开隔离装置离开封控小区外出。返回时与防疫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辱骂现场防疫工作人员,且造成小区内大量居民聚集。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杨某予以行政处罚。

4、6月17日,王某某骑助力车行至振兴区通春街路口时,下车踢踹隔离围挡,导致隔离围挡损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5、6月18日,刘某某在振兴区某街道办事处反映问题时,组织人员阻拦街道工作人员装卸防疫物资,影响街道办事处正常办公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正处于攻坚阶段,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 | 丹东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佳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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