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阳光司法、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同时注重提升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本院决定对白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李某某涉嫌盗窃案;刘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唐其某,孙某某涉嫌盗窃案;李某某涉嫌危脸驾驶案等5起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分上下午两场次进行集中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时间
2022年6月24日上午9:00;
2022年6月24日下午2:30。
听证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
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应提前十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参会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及安检工作。
联系方式及地址
电话:5277219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惠民街39号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22日
来 源: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编 辑:李一帆
审 核:陆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