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银行两宗违法被央行处罚 常务副行长刘惠仙同被罚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3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公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石银罚决字〔2022〕38号、39号、40号)显示,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该行罚款75万元。
刘惠仙时任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行长,王建丽时任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结算部总经理,因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分别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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