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克拉玛依市疫情防控政策

克拉玛依日报 2022-06-27

1.所有来(返)疆人员,需提前下载“新疆政务服务”APP或使用“新疆政务服务”小程序进行入疆申报。

2.对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客户端公布地区为准)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街道)来(返)克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核酸检测,对赋红码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街道)算起),其它人员采取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采取集中健康监测措施。(另参照此措施管理地区: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崔村镇;朝阳区十八里店(地区)乡、平房乡、八里庄街道、三里屯街道、高碑店乡、呼家楼街道、团结湖街道、常营乡、小红门乡;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东港市;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和龙市、图们市,白山市临江市,通化市集安市,吉林市昌邑区、龙潭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龙岗区)。

3.对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其他县(市、区、旗、直辖市街道)来(返)克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测温+验码(新疆政务服务健康通行码)+第1(含落地核酸)、2、4、7天核酸检测(疆内互认),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4.对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克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验码,无异常后正常通行,并在抵达目的地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5.疆内低风险地区之间人员正常通行,互认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

6.对上海市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上海市之日算起)。

来源 克拉玛依市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