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六盘水出台住房公积金调整放宽政策
6月2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并答记者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同时按照《六盘水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对相关贷款管理规定进行了调整放宽,制定了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管理办法,以此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本次实施的阶段性支持政策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暂定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主要包括:
✦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
✦阶段性放宽贷款逾期认定和放宽部分公积金使用提取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间隔时间从12个月调整为6个月等系列政策。
公积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主要措施包括:
❖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只需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对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按首次贷款确定首付比例的下限调整为20%;
❖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同时配套购买同项目住宅性质且可办理抵押登记车位(车库)1个的,车位(车库)价格与购房总价合并计算,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障范围;
❖明确在贵州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缴存地在六盘水市行政区域外的,在六盘水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据了解,当前我市公积金资金充足,公积金贷款投放有序进行,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拓宽线上服务渠道,目前我市95%的公积金业务已全部实现“全程网办”,下一步将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等,为企业、职工办事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会上就记者提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作了相应解答。
Q
企业受疫情影响缓缴住房公积金,如何保障职工公积金缴存权益不受影响?
A:支持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缓交是为了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同时也必须保障职工权益不受影响,具体有四项保障措施:
一是企业申请缓缴必须与职工进行充分协商,通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同意,并且要落实补缴方案。
二是保证缓缴期间职工应缴公积金的精准核算,要求企业每月向市公积金中心进行缴存金额核定,市公积金中心将在系统内记载到期应为职工补缴的金额。
三是缓缴期满后,企业应当恢复正常缴存,并按核定的金额和补缴方案全额补缴缓缴期间应缴住房公积金。
四是明确在缓缴期间,如职工需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或者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职工权益不受影响。
Q
本省其他地区的缴存职工在六盘水购房时申请异地贷款,可以使用组合贷款吗?
A:此次政策调整之后,原来仅适用于本市职工的组合贷款同时可适用省内其他地区的缴存职工。职工只需提交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就可以向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贷款,有关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按照我市公积金贷款标准和发放商业贷款的银行标准执行。
六盘水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雅璐 报道
编辑制作:六盘水日报社
编辑:周沁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