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人,7月起,重度骨质疏松等4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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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医保参保人员请注意,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有变化了!从7月1日起,雅安将重度骨质疏松、强直性脊柱炎、肺结核和耐多药肺结核四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
日前,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将重度骨质疏松等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门诊特殊疾病医保政策进行调整。
一是新增重度骨质疏松病种,按照第一类进行管理。二是将原活动性结核病调整为肺结核,按照第一类进行管理;新增耐多药肺结核病种,按照第四类进行管理。三是调整强直性脊柱炎认定标准和认定资料,仍然按照第二类(11-22号病种)进行管理。
新政策于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请患有重度骨质疏松、耐多药肺结核的参保人员及时进行病种认定,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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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摘录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将强直性脊柱 炎等四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 6 号)精神,结合雅安实际,决定将重度骨质疏松纳入基本医疗 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并对活动性结核病和强直性脊柱 炎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进行调整。
通知如下:一、将重度骨质疏松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 将重度骨质疏松纳入我市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并按《雅 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雅医保办〔2021〕 41 号)第一类进行管理。二、将活动性结核病调整为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分别进 行管理 将《雅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中活动 性结核病调整为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两个病种,肺结核按第 一类、耐多药肺结核按第四类分别进行管理。三、调整强直性脊柱炎认定标准将强直性脊柱炎认定标准及认定资料进行调整,按《四川 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将强直性脊柱炎等四种疾病 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四、本通知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疾病认定标准及认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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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雅安
编辑:陈梦
责编:但建洲
审核:吴杨、杨阳
7月3日天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7月3日全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80,空气质量级别:二级,空气质量状况:良,首要污染物:臭氧。 (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