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秦皇岛!罚300记13分!

据秦皇岛公安:
“戴口罩”出门已经成为
当下外出的常规操作
然而有些司机却耍起了小聪明
为防抓拍
给车牌也戴上了口罩
6月2日,高速交警秦皇岛大队民警在对非现场交通违法数据筛查审核时,发现一台辽P牌照的出租车利用口罩遮挡号牌。
通过技术分析综合研判,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辽P**926的出租车与遮挡号牌车辆高度相似。经过数据比对,确定遮挡号牌的车辆就是这辆“辽P**926”。
经查,辽P**926的驾驶人存在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使用手机三项违法行为,民警已将其违法行为录入系统,等待该驾驶人的将是罚款300元、记13分的处罚。
车辆号牌是机动车身份
的重要标志
机动车上路行驶
悬挂车牌是必须的
驾驶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随意遮挡号牌
trong>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trong>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
杜绝交通违法陋习
违法莫为,切莫心存侥幸!
制 作 | 秦皇岛公安( 编辑 万万 / 审核 红云 )
来 源 | 秦皇岛晚报 (图片来源:秦皇岛市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点分享
点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