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吵!邻居装修时刺耳的电钻声,深夜机车“炸街”扰民?别急!这部守护安静的法实施一个月了

飙车族深夜“炸街”的轰鸣声、邻居装修时刺耳的电钻声、夜间建筑施工的扰民噪声、大妈跳广场舞的喧闹声……很多人都经历过这些噪声困扰。

最近一部守护“耳边的安宁”的法律备受关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于今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内涵,针对上述噪声拿出了许多“硬招”,实施一个多月来效果如何?还有哪些待完善的细则措施?

禁止机动车轰鸣“炸街”扰民

夜深人静,轰鸣的引擎声不时呼啸,这种被称为“炸街”的噪音源让临街住户饱受困扰。

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要求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要控制音量。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处罚。

这意味着,机动车改装后轰鸣“炸街”是违法行为。对这种交通噪音的治理,上海也曾经历过执法取证难的考验。比如对于乱鸣号,执法部门难以用录音录像设备取证。

2016年,上海交通大整治期间,一台抓拍查处违法鸣号的电子警察在延安中路华山路路口上线。这套“违法鸣号现场查处辅助系统”利用了声呐阵列检测的声源定位、视频检测等技术,对一定区域内机动车鸣号的违法行为进行实时采集。执法中,系统使用声呐探测技术把违法鸣号的声源转换成为特殊颜色的波纹图,再配以电子警察的拍摄,形成一组指向违法机动车的证据链。有力的执法手段直接提升了执法效能,也震慑了违法者。交警部门当年发布的数据显示,乱鸣号违法行为的查处数量比先前上升130余倍。

公安测噪音的仪器。 邬林桦摄

自那之后,机动车乱鸣号造成的噪音几乎在市区绝迹,但另一种噪音问题仍然顽固,即深夜“炸街”。为了整治这种现象,一项新规应运而生。2018年12月1日起,上海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正式施行。通告中规定上海全天禁止噪声超过80分贝的九座以下客车在本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行驶;每天21时至次日7时禁止噪声超过80分贝的摩托车在本市道路行驶。不仅立了规矩,也明确了罚则,还规定了制造噪音的违法成本。

今年6月18日深夜,徐汇警方在龙腾大道沿线对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的两轮摩托车开展突击整治行动。19日0时20分许,民警在龙腾大道近东安路口拦下一辆轰鸣不断的雅马哈摩托车。经检测,该车噪音已高达112分贝。记者现场看到,执法人员手中一台带有指向性收音设备的噪音分析仪,一旦监测到车辆经过时发出超过预先设定阈值的噪音,就会“报警”并打印检测到噪音的时间和最大噪音值。过程中,分析仪会自动开启录音,收集噪音波形,结合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作为执法证据。

深夜街头执法。 徐汇公安提供

“如今,治理交通运输的噪声上升到了国家法律的层面,更有利于我们的执法,困扰居民的深夜‘炸街’行为将大大减少。”执法民警说。

室内装修应按规定限定作业时间

“邻居装修吵到我了,我可以投诉吗?”这是很多人碰到的困扰。

上周六,林女士叫装修工来铺木地板,榔头没敲几下,小区物业就上门发“逐客令”了。原来小区有规定,周末时间不允许装修。有邻居听到敲地板的声音就投诉给物业了。装修工撤离时说:“这是管得好的小区,在有的小区,周末照装不误!”

室内装修噪声是邻里之间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此次法律规定,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记者了解到,在上海,很多居民区、商务楼园区都有针对装修活动的相关规定,什么时段可以装修,什么时段不能装修,都有明确规定。而上位法的颁布更是为这些规定加了一把“锁”。

有代表反映,疫情期间的装修更是让上网课的学生们不胜其扰,此前学生们居家上网课,楼上传来电钻、敲打、砸地等噪声,导致居家学习的学生听不清楚空中课堂,老师视频讲题的时候更是听不清楚,还干扰了整个直播课堂。“之前碰到这种情况,只能上门做调解工作,碰到不讲理的无可奈何。现在有了明确的法,执法就有底气了。”

这部法给出了明确的罚则,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不按限定作业时间装修,个人最高将罚1000元。“明确罚则对不法装修行为有震慑作用,但在执法层面,如何举报和取证,才是大家关心的话题。”

跳广场舞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傍晚时分,苏州河畔的一角聚了十多位阿姨,伴着音乐节奏舞动着身姿。不远处就是2000人左右的居民区。居民们经过这里时免不了张望几眼。

“我们的要求很简单,不能在大清早和夜里跳舞,不能用高音喇叭。”社区干部告诉记者,居民们曾投诉大妈跳舞音响声音太吵,小区出台自治公约后,这一现象得以改观。现在阿姨们跳舞频次大大减少,也很守约。

噪声扰民属于违法行为。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这条规定明确了法律所规范的对象是产生噪声的人的行为,即大妈跳广场舞时要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不能超过相关标准。按照修订后的法律,如果违反规定的,首先是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为避免广场舞噪声扰民,上海不少街镇此前探索解决方案,比如安装分贝仪,安排社区民警巡逻,闵行区一街道去年还推出一款神器——“广场舞噪声扰民自动感知系统”。当广场舞音乐超过标准值,系统会自动触发预警,这些措施都取得一定成效。

而从执法角度去看,分贝仪并不能作为执法依据,因为可能说不清分贝仪上超标的数值是来自哪方的噪声,而是需要由环保部门用专业设备进行监测。居民还反映,当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赶到现场时,大妈可能已经跳完舞走人。

这些都给执法取证带来一定难度。为此,有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把广场舞噪声扰民自动感知系统接入“一网统管”,警报如触发,第一时间就会推送至管理人员手机上,安排管理人员到现场处理。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原创稿件,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作者:王海燕 邬林桦

微信编辑:泰妮

校对:s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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