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支付被央行广州罚款427万 2任总经理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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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布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管罚〔2022〕27号)显示,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上传交易信息错误,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2.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开展法人开户意愿核实工作;3.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留存相关材料;4. 违规设置收单结算账户;5. 为金融企业或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开立支付账户;6. 未对个人异常交易进行交易背景调查;7. 违规进行非同名资金划转;8. 未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9. 未按规定对支付服务协议格式条款进行备案;10.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11. 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12. 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作出对金融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决定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427万元。
陈曦(时任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对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事实负有责任:1. 上传交易信息错误,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2.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开展法人开户意愿核实工作;3.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留存相关材料;4.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决定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7.4万元。
焦阳(时任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对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事实负有责任:1. 上传交易信息错误,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2.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开展法人开户意愿核实工作;3.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留存相关材料;4.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5. 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决定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20.6万元。
滴滴支付官网显示,滴滴支付是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在2018年推出的全新支付产品,主要应用于滴滴出行各业务的支付场景,为出行场景提供全面、安全、可行的支付方案。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获得了由央行颁发的支付许可证,能够从事互联网支付业务,提供互联网支付解决方案。
天眼查APP显示,陈曦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2月14日担任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职务,焦阳2020年12月14日至今担任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职务。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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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