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拒执行为|阳泉中院发布两起典型案例

一、张某某擅自处置担保财产,拒不履行义务,被移送公安立案处理
基本案情
原告田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张某某一次性支付田某某工程款4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主动履行义务。田某某向郊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主动提供其所有的房产作为担保。但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并且还将担保的房产擅自处置,执行法院依法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后,被执行人张某某继续无视法院执行措施,拒不履行义务,法院遂将张某某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处理,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典型意义
被执行人张某某无视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且擅自处置担保财产,导致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经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仍不知悔改,继续逃避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债权人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国家司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予以惩处。
二、段某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得知要对其司法拘留后主动履行义务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段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0000元。因被告未按期履行,张某某于2022年6月10日向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矿区法院于2022年6月10日向被执行人段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督促其履行。经查明被执行人一直向他人账户汇款,名下有财产却不履行生效判决。矿区法院遂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矿区法院于2022年6月28日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之际,被执行人认识到其错误行为的严重性,由亲属当天将5000元代交至法院,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保证于2022年10月底前将所剩款项还清。
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执行人无视生效法律文书,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在其将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才认识到错误,主动履行义务。儆醒“老赖”:任何规避、逃避人民法院执行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丢财又丢人”之事,莫可为!
原标题:《严惩拒执行为 | 阳泉中院发布两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