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远方·第二季丨张行进:将公益进行到底

编者按:2009年,4名山东律师主动响应党中央号召,首次踏上支援祖国西部法律援助事业的征程,成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十三年来,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已选派148名律师、246人次参加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他们始终保持与党同心同向的政治本色,始终站稳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根本立场,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定位,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用法律护航群众美好生活!
2022年夏初,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赶赴云南、贵州、海南、新疆、陕西等边远地区,实地采访18位来自山东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特推出《律“诗”远方·第二季》栏目,讲述他们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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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行进是首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志愿者。他先后被司法部、全国律协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全国优秀律师”“2021年度法治人物”等荣誉。 钱捍 摄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杨振勇海南乐东报道
55岁的张行进有很多身份,也有很多荣誉。
他是一名拥有35年党龄的老党员,他是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他是202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还曾被评为律师行业争先创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律公共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律师、中华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
当下,张行进的身份是“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即将结束在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为期一年的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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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保显学校多媒体教室里,张行进为八年级学生讲授普法教育课。卢鹏 摄
志愿服务有期限,张行进的公益之路一直没有尽头。作为一名老律师,张行进从来不把律师当作挣钱的职业,他更在意的是找他的人都在困境中,他能做的很多。
2009年7月,张行进积极响应司法部团中央号召,成为首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奔赴位于中缅边境的贫困无律师县——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从事志愿服务一年。期间,他个人出资在梁河县设立了全国第一个“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梁河工作站,走乡串寨,为边疆少数民族群众送上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21年7月,张行进再次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来到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又不给当地添麻烦,张行进花费6000多元,将自己的私家车从济南托运到海南用于工作。
初到乐东,为了精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他利用10天的时间行程1000多公里,走访调研了县共青团、妇联、残联、仲裁委、退伍军人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司法所、20余家单位,11个乡镇和30个村庄,对当地的法治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了解当地老百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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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乐东县保显学校,张行进与同事一起,为学生们送来新书包。卢鹏 摄
在多年的工作中,张行进特别重视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的合法权益和成长情况。自2020年以来,他组织协调在山东省内设立了15个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站,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
张行进在乐东办案时发现,当地有不少小学五六年级辍学的孩子,还有一些在职业学校被开除的少年,家长管不了,游荡社会。他专门制作了课件,在乐东县各乡镇开展法治教育进学校、进村庄活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2021年11月,乐东县抱由镇黎族的两兄弟,弟弟13岁,哥哥刚满16周岁。一天晚上,出于好玩心理,弟弟给提议偷一辆摩托车骑着玩玩,哥哥同意并给弟弟放风。兄弟俩骑上偷来的摩托车在一公园转悠玩,很快被警方抓获。弟弟尚不构成刑事处罚年龄,但哥哥刚满16周岁几天,应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张行进接受指派后,鉴于有法定的,也有酌情的从轻减轻情节,多次沟通检察院建议给予附条件不起诉,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以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予以保护为原则,否则,判刑入狱将会影响他一生。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张行进的法律意见被采纳,下达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使小兄弟俩又回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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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们向为他们带来普法课和“爱心助学”礼物的张行进律师挥手致意。卢鹏 摄
2021年12月21日,张行进邀请山东律师协会和齐鲁律师事务所来海南慰问的同志,一起到乐东县保显学校上法治课,并为学生送去价值1.6万余元的书包、篮球、足球、小学法治教育课外普法图书等物品。
不只在乐东,张行进数十年如一日,坚持做公益。他对需要帮助的人非常慷慨:办理的所有法律援助案件,都是开着自己车,所有的差旅费用都是自掏腰包,不吃当事人一顿饭,不收一分钱;他对自己十分节俭,甚至吝啬:一件衣服要穿十多年,一双皮鞋鞋底都快磨透了都舍不得换,出去办案吃饭也不讲究,随便找个快餐店吃一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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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南乐东县抱由镇抱由村,张行进与村民座谈,就当地未成年人法律权益保护情况开展调研。卢鹏 摄
张行进总是对弱者充满同情,对他们面临的困难倾力相助。去年8月,张行进见到50岁的重庆籍农民工周某时,周某正处在维权的焦虑中。他在乐东一建筑工地打工第一天,因操作电锯不当锯伤了右手食指。公司方面第一时间将其送院治疗,并承担了1万多元医疗费用。周某出院后,要求建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多次找木工班组项目经理、公司负责人协商,并申请劳动仲裁、拨打政府热线电话反映诉求,都没能解决问题。
张行进经过多次联系反复沟通,公司终于同意见面协商。由于双方对事故责任及赔偿数额分歧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张行进与双方分别谈话,经过长达5个多小时调解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建筑公司同意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一次性支付周某工伤赔偿金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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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行进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蒋雅洁一起整理案卷。卢鹏 摄
在乐东的一年间,张行进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件,化解社会矛盾40余件,帮助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纠纷4件,涉案金额30万余元,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接待咨询2914人次,参与法治赶大集、法治教育进校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机关、进乡镇、进学校、进街道社区等58场次,接受教育1万余人次。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对社会的贡献让生命更有重量。走在人生路上,张行进始终充满热情和真诚,他要将公益进行到底,让更多的人愁眉舒展,笑容绽放。
人物简历:张行进,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9年7月,成为首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奔赴位于中缅边境的贫困无律师县——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从事志愿服务一年;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在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