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近2年!庆阳一男子起诉离婚,当庭领到了11.8万元彩礼

8月2日,合水县人民法院段家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方某某领到了被告张某某退还的彩礼款11.8万元,张某某带走自己的陪嫁物,短暂婚姻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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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方某某与张某某经他人介绍相识,同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后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21年1月,方某某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破镜难圆,双方感情再也回不到从前,2022年7月,方某某再次起诉离婚……
主审法官白开龙听取双方意见后,本着化解纠纷,彻底解决双方家庭矛盾的目标,多次通过双方当事人亲属做调解工作,帮助他们分析离婚利弊得失,权衡各自利益,尽可能促使双方当事人同意将婚姻和彩礼返还一并处理。最后,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方某某当庭领到了张某某退还的彩礼款11.8万元,并退还了张某某的陪嫁物,双方和平分手。
近年来,合水县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始终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立足于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落实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在办案中尽可能减少当事人诉累,使当事人少跑路,少花钱,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来源:合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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