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阿克苏市依法查处多起涉疫违法案件

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博州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但也有个别人不遵守防疫规定,造成传播危险。为全力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博州公安机关近日对6起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1.2022年8月7日,博乐市进行核酸检测工作时,克尔根卓街道一居民陈某(男,36岁,系博乐市红旗饭店工作人员),连续2天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未向居住地社区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博乐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2.2022年8月7日,博乐市进行核酸检测工作时,克尔根卓街道一居民张某(男,18岁,系博乐市新友好工作人员),连续4天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未向居住地社区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博乐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3.2022年8月7日,博乐市进行核酸检测工作时,南城街道一居民王某某(男,27岁,系第五师八十七团职工,兼职博乐市某酒吧销售),连续5天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未向居住地社区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博乐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4.2022年8月7日,博乐市进行核酸检测工作时,南城街道一居民麦某某(男,22岁,系博乐市某餐厅工作人员),连续5天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未向居住地社区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博乐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麦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5.2022年8月4日23时20分许,在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拜尔盖斯村村委会门口核酸检测过程中,一村民谷某拒不配合防疫人员劝阻,执意插队,且殴打防疫工作人员,扰乱核酸检测现场秩序。精河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谷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6.2022年8月8日11时许,民警巡逻时发现精河县大河沿子镇额勒森陶勒盖南村一村民买某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私自外出。精河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买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及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博州公安局

2022年8月8日

2022年7月31日,帕某、哈某、热某、伊某四人从涉疫地区到达阿克苏市,利用他人行程码信息,故意隐瞒自己疫区行程并入住宾馆,存在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帕某、哈某采取行政拘留10日处罚,对热某、伊某采取行政拘留8日处罚。

2022年8月6日,王某、阿某无视疫情防控规定,私自从临时管控区内翻墙外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王某、阿某给与行政拘留5日处罚。

(来源:法治博州、阿克苏市融媒体中心)

延伸阅读

新疆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汇总(8月8日更新)

8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8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仲兆丰摄

本轮新冠肺炎疫情波及全疆7个地州市12个县市区

会上,自治区卫健委副主任崔燕通报了本轮自治区疫情及应急处置情况。

7月30日伊犁州报告无症状感染者以来,我区部分地州市相继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截至8月7日24时,本次疫情已波及伊犁州、塔城、喀什、博州、阿克苏、哈密、乌鲁木齐等7个地(州、市)12个县(市、区),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274例(不含兵团),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其中伊犁州伊宁市219例、伊宁县33例、尼勒克县4例,塔城地区沙湾市2例,喀什地区泽普县4例,博州博乐市2例,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2例、拜城县3例,哈密市伊州区1例,乌鲁木齐市天山区1例、沙依巴克区1例、达坂城区2例。

新疆本次疫情初步认定病毒系从境外传入

会上,自治区卫健委副主任崔燕通报了本轮自治区疫情及应急处置情况。自治区疾控中心对本次疫情部分病毒基因组全基因组序列分析比对证实,本次疫情感染者感染病毒属于奥密克戎变异株BA.5.2进化分支,与国内新冠病毒基因组序列数据库中奥密克戎(BA.5.2)变异株均不同源,初步认定病毒系从境外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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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明日天气早知道

天气情况:昌吉市明日白天到夜间阴,18℃至36℃。

空气质量:AQI指数:27;空气质量状况:优。

温馨提示:空气很棒,快出门呼吸新鲜空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