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资金39.5亿元,惠及各类学生461万人次

今天上午,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全区学生资助工作 ”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区已经建立起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社会积极参与的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实现了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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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前教育阶段,我区实行减免保教费资助。资助对象为在经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减免标准为:A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B、C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
在义务教育阶段,我区实施“两免两补一计划”的资助政策。即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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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我区实施以“两免一助”即免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的资助政策。
在高等教育阶段,我区对本专科生实施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在内多元混合的资助政策。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李盈:“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在什么学段,无论在什么学校,只要家庭经济困难都会得到相应的资助。截至7月底,自治区已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资金共计39.5亿元,惠及各类学生461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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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工作中,精准资助是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精准认定资助对象、精准确定资助标准、精准发放资助资金等方面持续发力。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有关信息系统对接,促进信息互联共享,确保各类困难学生信息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信息库,从而实现“应助尽助,不落一人”。
内蒙古自治区助学中心主任张佳丽:“各项学生资助资金均通过银行卡、资助卡或者社会保障卡直接发放到学生或家长手中。高中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分春秋两季按学期发放,本专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在学生最需要资助的时候,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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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临近秋季开学,各级各类学校将集中组织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认定工作。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要警惕诈骗分子冒充资助工作者,以发放奖助学金、生活补助等名义,引诱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还要警惕一些非法机构采取各种手段诱骗在校学生申办不良“校园贷”。
监制:和 岩
审核:岳 楠
编辑:嘉 琦
记者:于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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