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名!达州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到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与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通川区法院与通川区检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拟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2名,其中拟派遣到通川区法院工作20人,拟派遣到通川区检察院工作12人。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审判、执行、检察业务等有关的辅助工作,以及单位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报考通川区法院的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报考通川区检察院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为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1987年8月13日至2004年8月12日期间出生);
7.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加分项
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2年以上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及仲裁、公证机构法律工作经历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申请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交佐证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2日,下载并如实填写《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法院)》(附件1)或《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检察院)》(附件2),亲笔签名确认后扫描成PDF格式,报名应聘通川区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的发送至 tcfyzzb@126.com;报名应聘通川区检察院劳务派遣人员的发送至邮箱tcqjcyzzb@163.com,逾期不受理报名。报名者不得同时报考通川区法院和通川区检察院。
同时需提交: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③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④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文件名用本人姓名+本人电话号码命名)。
2.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考生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准考证发放:以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形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
2.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考生和拟派用工遣单位所招聘人员数额之比不高于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
1.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政审
考生经考试、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向社会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聘用
1.经考试、体检、政审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程序派遣到报考单位上岗试用。派遣人员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期间,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的社会在职人员若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受聘前仍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待遇按照《达州市通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资料,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报考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组织,通川区人社局全程指导,通川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 、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七、其他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考生及时关注达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招聘咨询电话:0818-2373492、0818-2389363;
监督电话:0818-2388025
本公告由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法院)》;
2、《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检察院)》
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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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之心通川